① 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和《房屋建築工程保修辦法》第7條「(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5)裝修工程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