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規定竣工決算審計後才能驗收,意義在哪裡
如果單價正確,只要工程量沒有問題,那麼最終建設單位審計出來的總工程造價應該會做出相應的修正,但不知道送審的決算資料中是否有關於合價作為最終結算要求的承諾;
如果有,那可能比較麻煩,如果沒有這樣的承諾,且在建設單位的工程結算審核表中也沒有予以修正,則應該要求建設單位予以修正結算審核表。
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
工程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
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多久要決算審計擴展閱讀:
單位工程(或專業工程)竣工驗收
以單位工程或某專業工程內容為對象,獨立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達到竣工條件後,承包人可單獨進行交工,發包人根據竣工驗收的依據和標准,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組織竣工驗收,比較靈活地適應了工程承包的普遍性。
按照現行建設工程項目劃分標准,單位工程是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有獨立的施工圖紙,承包人施工完畢,徵得發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約定的,可進行分階段驗收。這種驗收方式,在一些較大型的、群體式的、技術較復雜的建設工程中比較普遍地存在。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建設工程領域利用外資或合作搞建設的會越來越多,採用國際慣例的做法也會日益增多。分段驗收或中間驗收的做法也符合國際慣例,它可以有效控制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系統目標的實現。
在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雙方一旦約定了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如群體工程中,哪個(些)單位工程先行交工,再如公路工程的哪個合同段先行交工等,則應按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分階段的竣工驗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竣工驗收
㈡ 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理論上是30天以內,但這個不確定,要看審計單位工作量的情況,建議找到分管你這個項目的審計人,私下關系拉拉,一是可以把你的項目先行審計,二是少砍點。
㈢ 建設工程必須經過決算審計,有具體文件嗎
一、《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二、(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審計法第二十二條所稱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預算內投資資金、專項建設基金、政府舉借債務籌措的資金等財政資金的;(二)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或者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
審計機關對前款規定的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對前款規定的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時,可以對直接有關的設計、施工、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
三、《浙江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200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46號)第七條:審計機關根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對國家建設項目總預算或概算執行情況、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年度決算、竣工決算進行審計。國家建設項目未經竣工決算審計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四、《杭州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市政府令[2003]第193號)第十四條:納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國家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初步驗收結束後3個月內向審計機關報送工程決算的有關資料。未經竣工決算審計,不得辦理工程價款最終結算和竣工驗收手續。
㈣ 建設工程竣工後多長時間內做結算
建設工程竣工後28天內做結算。
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中對竣工結算做了詳細規定: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建設工程是指為人類生活、生產提供物質技術基礎的各類建築物和工程設施的統稱。建設工程是人類有組織、有目的、大規模的經濟活動。建設工程按照自然屬性可分為建築工程、土木工程和機電工程三類。建設工程是人類有組織、有目的、大規模的經濟活動。是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綜合生產能力或發揮工程效益的工程項目。建設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資產。
㈤ 法律規定竣工決算審計應該是多長時間
500萬元以下工程竣工是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500萬元-2000萬元工程竣工是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2000萬元-5000萬元 工程竣工是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5000萬元以上 工程竣工是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在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後15天內匯總,送發包人後30天內審查完成。
(5)工程竣工驗收多久要決算審計擴展閱讀:
《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操作規程》關於決算批復的主要內容
第二十條 主管部門、財政部批復項目決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批復確認項目決算完成投資、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資金來源及到位構成,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等。
2、根據管理需要批復確認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
3、批復確認項目結余資金、決算評審審減資金,並明確處理要求。
項目結余資金的交回時限。按照財政部有關基本建設結余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處理,即應在項目竣工後3個月內交回國庫。項目決算批復時,應確認是否已按規定交回,未交回的,應在批復文件中要求其限時繳回,並指出其未按規定及時交回問題。
項目決算確認的項目概算內評審審減投資,按投資來源比例歸還投資方,其中審減的財政資金按要求交回國庫;決算審核確認的項目概算內審增投資,存在資金缺口的,要求主管部門督促項目建設單位盡快落實資金來源。
4、批復項目結余資金和審減投資中應上繳中央總金庫的資金,在決算批復後30日內,由主管部門負責上繳。上繳的方式如下:
對應繳回的國庫集中支付結余資金,請主管部門及時將結余調整計劃報財政部,並相應進行賬務核銷。
對應繳回的非國庫集中支付結余資金,請主管部門由一級預算單位統一將資金匯總後上繳中央總金庫。
上繳時填寫匯款單,「收款人全稱」欄填寫「財政部」,「賬號」欄填「170001」,「匯入行名稱」欄填「國家金庫總庫」,「用途」欄填應沖減的支出功能分類、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名稱及編碼。
上述工作完成以後,將匯款單印送財政部(部門預算管理對口司局、經濟建設司)備查。
5、要求主管部門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復及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手續,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更好地發揮項目投資效益。
6、批復披露項目建設過程存在的主要問題,並提出整改時限要求。
7、決算批復文件涉及需交回財政資金的,應當抄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 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應對項目決算批復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