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有哪些內容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內容:
一、管理方面
(1)現場布置合理,有項目管理標牌、安全警示標志和項目責任人。
(2)有專職的安全員,有班前會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
(3)危險作業必須有安全措施和安全責任人。
(4)定期開展安全活動,且必須做好記錄。
(5)對事故隱患登記並限期整改。
二、對施工人員的要求
(1)穿戴好勞保用品,正確使用防護工具。
(2)工作期間,不準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不準任意拆卸和挪動各種防護裝置、設施、標志。
(5)不準酒後上班,不準爬車、跳車、強行搭車及攔車。
(6)在禁止煙火的區域不準吸煙、動用明火等。
(7)在工作區域若需動火作業,必須開具動火工作標。
(8)非施工人員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作業現場。
(9)在指定區域內工作,不得進入無關區域。
(10)做指定的工作,不得誤碰設備或動無關設備。
三、施工現場
(1)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工具器擺放有序,垃圾分類堆放並及時處理。
(2)工停時應對場地進行清理,工作完成後應徹底清理場地。
(3)保持有允足的照明。
(4)夏季應有防暑措施,冬季應有防凍措施。
四、危險作業區域
(1)邊坡、臨空面、臨水面等邊緣必須設有欄桿或明顯的警告標志。
(2)對孔口等應設放護圍欄或加蓋板,並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
(3)對多層作業應有隔離防護措施並有專人負責監護。
㈡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有哪些內容
中文詞條名: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英文詞條名:
基本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表31-57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開工日期:
2.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檢,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4)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5.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Α)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1)主控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2)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不宜超過10%。
㈢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內容主要有哪些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主要是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責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護、查設備設施、查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建築安全施工管理涉及的內容很多,對於安全檢查表中安全管理方面的東西,也不可能包羅萬象,什麼都檢查,但一些主要項目,關鍵的東西必須列入檢查表中。
1、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這個責任制包括各個層次、各個工種、各個崗位,人人都要有安全生產責任。對各級各部門未執行安全責任制要考核,對經濟承包合同中無安全生產指標的要考核,對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單位或部門實行安全否定。
2、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旨在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員工掌握一般的安全技能和應知應會。因此要對安全教育這一項著重檢查,若新人廠員工未進行安全教育、員工變換工種時未進行安全教育、員工不懂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范,均要進行檢查考核扣分。
3、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是建築工程施工的總綱,它必須包含安全管理的內容,如若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經審批,或安全措施不全面,或安全措施無針對性,都要進行檢查扣分。
4、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這是安全施工的綱領性文件,若該工程無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針對性不強,或交底不全面,或交底未履行簽字手續的,也要進行安全檢查扣分。
5、特種作業持證上崗。這是規范作業人員安全行為的強制性手段。如特種作業人員未做到持證上崗,則不能從事特種作業,特種工未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或非特種工從事特種作業,都要扣分。
6、工程日常檢查。要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若日常安全檢查無記錄,或對檢查出的隱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或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項目未如期完成都要進行檢查扣分。
7、 班前安全活動。這是班組安全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班組有效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若施工班組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或班前安全活動無記錄者進行安全檢查扣分。
㈣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包括哪些內容
一、竣工驗收備案表(封面)
由建設單位在提交備案文件資料前按實填寫。
二、備案目錄由備案部門填寫。(表一)
三、工程概況(表二)
1.其中備案日期:由備案部門填寫。
2.竣工驗收日期:與《竣工驗收證明書》竣工驗收日期一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
四、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表三)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並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表四)
1.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2.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六、整改通知書(表五)
上面要求記錄質量監督站責令整改問題的書面整改記錄,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質量問題,是否已整改完畢。
七、整改完成報告書(表六)
要求詳細記錄整改完成情況,並由建設方簽字加蓋公章、主監員確認整改完成情況,若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未有整改內容,也需要業主(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
八、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表七)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牆、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d).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質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內部函件
九、建設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評估報告注意事項: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牆、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e).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註:該評估報告,表式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自製,但報告內容必須含以上注意事項內容。
十、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表八)
1.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定。
2.工程保修項目一欄:除六項保修項目外,其他應根據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增加,如國家有關法規需增加新項目的,應補充齊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欄:一律用中文大寫,最低保修期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期限。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表九、十)
由建設單位根據銷售實際情況,物業管理情況登記並加該公章。
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
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崑山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通過竣工備案意見書》
《崑山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示通過竣工備案意思書)》
十一、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提供由國家認證的檢測部門出具的功能性試驗檢測報告。
十二、其他文件資料
1. 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 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 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 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 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十三、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㈤ 針對本工程,安全驗收應包含哪些項目
針對本工程,安全驗收應包含: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
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㈥ 房屋建設工程中專項驗收包括什麼
房屋建設工程中專項驗收包括檔案驗收,分戶驗收,節能驗收,安全驗收,竣工驗收,人防驗收(如有,大多為異地人防),規劃驗收,消防檢測及消防驗收,防雷驗收,綠化驗收,環保驗收,市政驗收,室內空氣檢測,電梯專項檢測等。
房屋驗收由參建主體(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驗收程序的合法性。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人防、消防、建築節能、規劃、氣象、環保等應進行專項驗收。然後是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主持,參加驗收單位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上述參加驗收單位,最後質量安全監督站出具驗收報告。
一、規劃驗收
1、驗收條件
建設工程主體和外立面完成,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測繪,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測量成果報告書》,室外道路、管網、園林綠化已完成。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件批準的內容,全面完成各項建設和環境建設之後,填寫《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申報表》,按規定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
2)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經驗收合格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許可證件附件上簽章。
二、電梯驗收
1、驗收條件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完畢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
2、 驗收程序
1)電梯使用單位持核準的開工報告和有關資料向檢驗機構提出驗收申請檢驗。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應當自接到檢驗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安排檢驗。
2)電梯安裝、改造完畢並經檢驗合格後,由安全監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發給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三、消防驗收
1、驗收條件
室內防火分區(含封堵)、防火(卷簾)門、消火栓、噴淋(氣體)滅火、消防指示燈、消防報警、電氣等系統完成聯動調試,室外幕牆防火構造、庭院環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並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消防檢測機構檢測,並出具消防檢測報告書。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B.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C. 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E. 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現場消防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認可文件。
五、人防驗收
1、驗收條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風、燈具、人防門安裝,並自檢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 三防設備 ' 不具備條件,可出具緩建證明及暫不安裝證明。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提前7天書面通知當地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參與監督,驗收合格後15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備案。
六、室內環境驗收
1、驗收條件
1)室內裝飾完成設計內容,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並簽定合同;
2)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濃度檢測時,對採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築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採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築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後進行;點擊?工程資料免費下載
3)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採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築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採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築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24h後進行。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現場檢測,並出具《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
七、規劃驗線
1、驗收條件
工程所在場地達到「三通一平」條件,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放線,並出具《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填寫完整的《建設工程驗線申請表》(附《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獲得許可後,方能進行後續施工。
八、建築節能驗收
1、驗收條件
1)承包單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
2)外窗氣密性現場實體檢測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取樣,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
3)採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工程安裝完成後,應進行系統節能性能的檢測,且應有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
2、驗收程序
1)民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節能工程進行專項驗收,並對驗收結果負責,提前3天通知市牆革節能辦到場監督。
2)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備案時建設單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築節能備案表》;
B. 民用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報告;
C. 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繳納憑證;
D. 新型牆體材料認定證書復印件。
九、無障礙設施驗收
1、 驗收條件
完成設計圖紙無障礙設施內容,並自檢合格。
2、驗收程序
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同時對無障礙設施進行驗收。未按規定進行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十、供電驗收
1、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電企業審核受送電裝置設計圖紙內容完成,並自檢合格;簽定《供電用電合同》。
十一、燃氣驗收
1、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燃氣設計圖紙內容完成,並自檢合格;簽定《供氣用氣合同》。
十二、供水驗收
1、 驗收條件
經批準的中水設施已聯合調試、運轉正常,生產給水系統管道已安裝完成,並已沖洗和消毒;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水樣檢測部門取樣檢驗,並出具《水質檢測報告》;簽定《供水用水合同》。
十三、防雷驗收
1、驗收條件
接地、屋面、幕牆、金屬門窗避雷系統完成設計內容,並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託相應資質的防雷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
2、驗收程序
1)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
B.《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書》;
C. 防雷工程專業施工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
D.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
E. 防雷裝置竣工圖等技術資料;
F. 防雷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記錄和由國家認可防雷產品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
2)許可機構辦結有關驗收手續,防雷裝置經驗收合格的,頒發《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
十四、工程檔案預驗收
1、 驗收條件
承包單位已完成圖紙和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按照暫行辦法要求工程資料(含竣工圖)准確、完整。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按照歸檔分工分別編制《基建文件卷》、《監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單位編制各自合同范圍內工程內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總包單位匯總;其中:竣工圖由總包單位繪制,或建設單位另行委託其他單位完成;
2)建設單位匯總各單位資料,形成初步《建設工程竣工檔案》,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提請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㈦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內容:
一、建設依據
簡要說明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計劃任務書和核准單位及批准文號,批準的建設投資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規定的建設規模及生產能力,建設項目的包干協議主要內容。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前期工作及實施情況;
2、設計、施工、總承包、建設監理、設備供應商、質量監督機構等單位
3、各單項工程的開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產能力(詳細說明工期提前或延遲原因和生產能力與原計劃有出入的原因,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建設中為保證原計劃實施所採取的對策)。
三、初驗與試運行情況
初驗時間與初驗的主要結論以及試運行情況(應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初驗報告及試運轉主要測試指標,試運轉時間一般為3—6個月)。
四、工程技術檔案的整理情況
工程施工中竣工驗收報告的大事記載,各單項工程竣工資料、隱蔽工程隨工驗收資料、設計文件和圖紙、監理文件、主要器材技術資料以及工程建設中的來往文件等整理歸檔的情況。
五、竣工決算概況
概算(修正概算)、預算執行情況與初步決算情況,並進行通信建設項目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投資分析。
六、經濟技術分析
1、主要技術指標測試值及結論;
2、工程質量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分析,對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處理後的情況說明;
3、建設成本分析和主要經濟指標,以及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所獲得的投資效益;
4、投資效益的竣工驗收報告分析,形成固定資產占投資的比例,企業直接收益,投資回報年限的分析,盈虧平衡的分析。
七、投產准備工作情況
運行管理部門的組織機構,生產人員配備情況。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培訓情況及建立的運行規章制度的情況。
八、收尾工程的處理意見。
九、對工程投產的初步意見。
十、工程建設的經驗、教訓及對今後工作的建議。
(7)工程安全驗收項目內容擴展閱讀
竣工驗收報告編寫內容包括
一、建設情況:
1、建設項目批准依據、建設規模、產品方案及新增生產能力;
2、設計情況,主要包括設計依據、設計單位、設計階段、初步設計批准部門、重大設計變更;
3、施工情況,主要包括施工單位、歷年施工形象進度,施工大事記錄等;
4、設計概算、竣工決算和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總額及其構成分析。
二、生產准備情況,主要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培訓、原材料、生產工藝、公用設施的維修和技術准備;
三、試車考核情況,生產能力、產品質量及各項經濟指標;
四、工程質量總評價;
五、三廢治理工程完成情況和試運轉結果;
六、勞動保護、生產環境衛生方面的情況;
七、影響生產的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
八、外事工作和合同執行情況;
九、投資效果分析;
十、經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