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總承包管理原則、方法
2020年建築行業的十大關鍵詞,與你息息相關!-工保網
7、智能建造與工業化協同發展
2020年7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聯合下發《關於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未來5年建築業大方向敲定。
10個關鍵詞:
支柱產業、轉型升級、拉動內需、裝配式、智能化裝備、機器代人、智能控製造樓機、全產業鏈、工程總承包企業、CIM
2020年7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聯合下發《關於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大力發展建築工業化為載體,以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為動力,創新突破相關核心技術,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有效拉動內需,培育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
8、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
國務院第728號令《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中小企業被拖欠的款項及時支付,《條例》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 30日內支付 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 最長不得超過60日 。
要求施工單位對政府投資項目墊資的 ,將對機關、事業單位 追究責任 。
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 ,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 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 中小企業款項。
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 應當支付逾期利息 。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約定的,約定利率不得低於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作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使用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應當在合同中作出明確、合理約定, 不得強制中小企業接受商業匯票 等非現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變相延長付款期限。
不得強制要求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但合同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不得將保證金限定為現金。中小企業以金融機構保函提供保證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應當接受。
中小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訂立合同時, 應當主動告知其屬於中小企業 。對中小企業規模類型有爭議的,可以向主張為中小企業一方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申請認定。
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應當禁止 本行業大型企業利用優勢地位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
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 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 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 不得違約拖欠 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
使用財政資金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不得無預算、超預算開展采購 。
9、企業資質改革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發布《關於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簡資質類別,歸並等級設置。
改革後:
工程勘察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和專業資質;
工程設計資質分為綜合資質、行業資質、專業和事務所資質;
施工資質分為 綜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
工程監理資質分為 綜合資質和專業資質 。
資質等級原則上壓減為甲、乙兩級(部分資質只設甲級或不分等級),資質等級壓減後,中小企業承攬業務范圍將進一步放寬,有利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文件還提到做好資質標准修訂和換證工作,確保平穩過渡,設置1年過渡期,到期後實行簡單換證,即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直接換發新資質證書,不再重新核定資質。
1. 建築資質類別的變化,建築資質已經取消主項資質和增項資質之分、取消了數量限制、打破資質序列的變化,企業可以自由申請資質,在資質升級方面,放寬了對建造師數量的要求,細化了項目業績指標。
2. 資質標准主要指標的變化,針對目前空殼化嚴重現象的建築施工企業,對注冊建造師和主要技術人員進行了調整,調整了項目業績等具體指標、添加對現場經理和關鍵技術工人的指標要求;在資質升級方面,放寬了對建造師數量的要求,細化了項目業績指標。
3. 施工資質范圍的變更,取消了施工勞務企業的承包業務范圍限制,承接范圍不在於注冊資金掛鉤;目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簡化建築資質。雖然在政策的實際實施中有些困難,但對於具有良好信用額度的建築企業來說,放寬其業務范圍無疑是一項技術和財務挑戰,給建築企業帶來更好的發展機會。
10、電子化證書普及
雖然2019年就已經有一些省市發放了二建電子證書,但是2020年受疫情影響,許多相關工作都轉移到了線上開展,一級建造師也有了自己的電子證書,電子證書的辦理省時省力,查詢起來方便快捷,有效減少了假證現象的產生,電子化證書未來會成為建築行業的一大趨勢。
B. 水運工程保修期的規定在哪個法規文件里
水運工程的缺陷責任期見:水運工程標准施工招標文件。保修期是建設部: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的。
C. 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的第四章 質量監督內容
第二十八條實行招標的水運工程自招標投標公告發布之日或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屆滿為止,為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期。
不實行招標的水運工程自申請辦理水運工程監督手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屆滿為止,為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期。
第二十九條參與水運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建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工程質量義務,接受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的監督。
第三十條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對水運工程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資質進行監督。
第三十一條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對有關水運工程參建單位執行國家和行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對水運工程參建單位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監督。
第三十三條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對水運工程項目試驗檢測工作的規范性、准確性、客觀性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對水運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間產品、設備及施工工藝進行監督。
第三十五條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對水運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作出工程質量鑒定和評定。
第三十六條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對水運工程質量缺陷、質量事故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第三十七條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監機構對有關單位的水運工程質量檔案資料的完整性、規范性、客觀性進行監督。
D. 質量監督手續辦理流程
一、質量監督手續辦理流程:
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經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認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辦理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登記手續。
2、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在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完成後,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之前,應攜有關資料到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填寫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並按規定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用。
3、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時,應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交有關資料。
4、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由監督機構發給《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書》和《工程質量監督計劃》。
5、建設單位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
二、質量監督提交的資料:
1、規劃許可證。
2、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
3、施工、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5、其他規定需要的文件資料。
質量監督特點:
1、質量監督是一種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監督的對象是產品、服務、質量體系、生產條件、有關的質量文件和記錄等。
2、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各種質量法規和產品技術標准。
3、質量監督的范圍包括從生產、運輸、貯存到銷售流通的整個過程。
4、質量監督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質量監督-網路
E. 公路工程質量保證趨勢分析和質量趨勢分析有什麼區別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實施日期:2004-10-01頒布機關:交通部效力等級:部門規章法規類別:交通建設市場管理公示類別: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行政管理主要執法依據具體內容:(2004年交通部令第3號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
F. 您好,請問「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在哪部條例能查得到啊,求救啊
《疏浚工程驗收規范》
G. 哪些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的第二四五六七條顯示必須有監理的有如下內容:
第二條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四條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是指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項目: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體育、旅遊、商業等項目;
(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五)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五條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可以實行監理,具體范卧和規模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為了保證住宅質量,對高層住宅及地基、結構復雜的多層住宅應當實行監理。
第六條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范圍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外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七條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
(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塗治理、水資源保護、水上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
(5)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6)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二)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7)水運工程質量保修期擴展閱讀:
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甲方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代表甲方對乙方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
工程監理是一種有償的工程咨詢服務; 是受甲方委託進行的; 監理的主要依據是法律、法規、技術標准、相關合同及文件; 監理的准則是守法、誠信、公正和科學; 監理目的是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託,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准、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在訂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時,建設單位將勘察、設計、保修階段等相關服務一並委託的,應在合同中明確相關服務的工作范圍、內容、服務期限和酬金等相關條款。
實施建設工程監理應遵循下列主要依據:
1、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標准;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
3、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工程監理單位應公平、獨立、誠信、科學地開展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活動。
工程監理單位是建築市場的主體之一,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在國際上把這類服務歸為工程咨詢(工程顧問)服務。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屬於國際上業主方項目管理的范疇。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有如下幾個特點。
1.服務性,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託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務的承包,而是服務,工程監理機構將盡一切努力進行項目的目標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證項目的目標一定實現,它也不可能承擔由於不是它的緣故而導致項目目標的失控。
2.科學性,工程監理機構擁有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專業人士——監理工程師,它將應用所掌握的工程監理科學的思想、組織、方法和手段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3.獨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它在組織上和經濟上不能依附於監理工作的對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設備的供貨商等),否則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義務。
4.公平性,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託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當業主方和承包商發生利益沖突或矛盾時,工程監理機構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有關合同為准繩,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時,不損害承包商的合法權益,這體現了建設工程監理的公平性。
確定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成立項目監理機構
監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性質、業主對監理的要求,委派稱職的人員擔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是一個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總負責人,他對內向監理單位負責,對外向業主負責。
監理機構的人員構成是監理投標書中的重要內容,是業主在評標過程中認可的,總監理工程師在組建項目監理機構時,應根據監理大綱內容和簽訂的委託監理合同內容組建,並在監理規劃和具體實施計劃執行中進行及時的調整。
編制建設工程監理規劃
建設工程監理規劃是開展工程監理活動的綱領性文件。
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
監理工作的規范化體現在:
(1)工作的時序性。這是指監理的各項工作都應按一定的邏輯順序先後展開,
(2)職責分工的嚴密性。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是由不同專業、不同層次的專家群體共同來完成的,他們之間嚴密的職責分工是協調進行監理工作的前提和實現監理目標的重要保證。
(3)工作目標的確定性。在職責分工的基礎上,每一項監理工作的具體目標都應是確定的,完成的時間也應有時限規定,從而能通過報表資料對監理工作及其效果進行檢查和考核。
參與驗收,簽署建設工程監理意見
建設工程施工完成以後,監理單位應在正式驗交前組織竣工預驗收,在預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施工單位溝通,提出整改要求。監理單位應參加業主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監理單位意見。
向業主提交建設工程監理檔案資料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完成後,監理單位向業主提交的監理檔案資料應在委託監理合同文件中約定。如在合同中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監理單位一般應提交: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資料,監理指令性文件,各種簽證資料等檔案資料。
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作完成後,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從兩方面進行監理工作總結。其一,是向業主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
其主要內容包括:委託監理合同履行情況概述,監理任務或監理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由業主提供的供監理活動使用的辦公用房、車輛、試驗設施等的清單,表明監理工作終結的說明等。其二,是向監理單位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其主要內容包括:
(1)監理工作的經驗,可以是採用某種監理技術、方法的經驗,也可以是採用某種經濟措施、組織措施的經驗,以及委託監理合同執行方面的經驗或如何處理好與業主、承包單位關系的經驗等;
(2)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建議。
H. 工程竣工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啊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8)水運工程質量保修期擴展閱讀
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並具備以下條件後,方可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
1、完成了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針對委託監理的項目)、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