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總承包與工程監理能由一家單位共同代理嗎。有這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嗎名稱是什麼
不行,主要是資質的問題
監理資質和施工單位資質(就是你說的建築總承包單位)是不一樣的
至於樓上說的項目管理,那是代理業主職能,和監理單位的情況還不一樣,項目管理同樣要對監理進行招標和管理,性質不同
『貳』 工程施工期間監理方不能夠到場對承建方造成的影響有哪些
其實監理就是業主的代理,業主部分權利轉移給監理,這個是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規定的
如果是有監理單位,而監理人員未到場,可能會影響到項目進展,例如該隱蔽的不能隱蔽,到貨的材料未驗收而不能使用等等
影響到工程款的支付,沒有總監簽署的工程款支付證書,建設單位是不能支付工程款的
會影響到項目質量確認,沒有確認的工程質量是不能進行驗收的。
『叄』 甲方就能隨意向施工方和監理方下罰款單嗎
有問題是可以的 但是他罰你 你就找責任人 比如 木匠的問題 你就罰木匠 監理 就罰施工 (自己問題就不行了 你罰人家也不給)
『肆』 監理工程師可以承包監理工程嗎
半數公司有這種機制。
也是為了提高員工積極性。
這個和掛靠不一樣,是本單位的員工來承包,關鍵看監理公司的政策,國家沒有禁止;但這個工作應該倒過來,是組建隊伍中標就開始操作,中了標再給你,那中標監理人員不全換了,這是違反規定的。
『伍』 監理在施工單位承接工程違法嗎詳情如下:
肯定違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管理條例,關於監理單位責任的。
你額絕對不可以用自己的名字簽合同。否則,你連錢都拿不到是小事,很容易就進入了。
找別人做吧。
『陸』 監理能利用職責私自承包工程嗎
你是說監理人員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承攬部分工程,這是絕對違規的,監理人員給施工單位介紹施工班組就違紀了,承攬工程更不可。供參考
『柒』 工程監理方和施工總承包管理方是一個概念嗎
當然不是。
監理方是站在業主角度,對整個工程監理。
總承包管理方是不帶施工的總包單位,負責整個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分包單位和工程總體的管理
『捌』 監理方在項目中承擔哪些責任
《建築法》規定,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我國《合同法》對受託人的損害賠償責任作了明確的規定,即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委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委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因此受託人在處理受託事務時,應盡必要的注意義務。若因受託人怠於注意即有過失而給委託人造成損害的,受託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委託監理合同屬有償合同,受託人處理受託事務,應當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對因受託人超越受託許可權而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害,受託人也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受託人若能舉證證明自己無過錯的,則可免於承擔責任。
在工程監理中,建設單位與其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通過書面委託監理合同形式確定了委託關系。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書面委託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履行監理義務,工程監理單位要按照規定對應當監理檢查的項目按照規定進行檢查。如果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的,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謂「不檢查」是指工程監理單位對監理合同中規定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履行檢查義務;所謂「不按照規定檢查」,是指工程監理單位在工程監理中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要求和檢查辦法進行檢查。
建設單位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通常與施工企業的有關施工項目本身不合格有很大關系。即施工企業的施工不合格,而工程監理單位也未盡監理義務,因而給建設單位造成的損失,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都應當承擔各自的賠償責任。至於何為工程監理單位「相應的賠償責任」,應由處理賠償責任問題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定。
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是監督與被監督關系,工程監理單位根據委託監理合同代表建設單位進行工程建築活動的監督。如果工程監理單位卻與承包單位串通謀取非法利益,就嚴重地損害了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並嚴重影響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因此,對工程監理單位的此類行為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工程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對建設單位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玖』 工程承包方可以推薦監理方嗎
不能推薦監理,為了工程質量必須是甲方聘用。
『拾』 一個工程可以有幾個監理
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和建築法,一個正規的項目監理機構包含1名總監(可能有個總代),數名專業監理工程師(分專業,比如土建、安裝、水電、安全等,人員根據規模來定),數名監理員(一般不小於專監人數)。
性質
1、服務性
它不同於承建商的直接生產活動,也不同於建設單位的直接投資活動,它不向建設單位承包工程,不參與承包單位的利益分成,它獲得的是技術服務性的報酬。工程建設監理的服務客體是建設單位的工程項目,服務對象是建設單位。這種服務性的活動是嚴格按照委託監理合同和其他有關工程建設合同來實施,是受法律約束和保護的。
2、科學性
監理的科學性體現為其工作的內涵是為工程管理與工程技術提供智力的服務。
3、公正性
成為建設單位與承建商之間的公正的第三方,要維護建設單位和不損害被監理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4、獨立性
與建設單位、承建商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平等主體關系,應當按照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監理活動。
原則
1、監理工作以委託監理合同為依據,實施監理前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2、工程建設監理實行總監負責制;
3、應「公正,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維護建設方與不損害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與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應通過監理單位進行;
5、被監理單位必須接受監理;
6、嚴格質量保證體系,凡列入基本建設計劃的工程項目,都應實行「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質量保證體系。
總監職責
1 、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 、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4 、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5、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 、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 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 、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 、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 、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1 、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2 、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職業道德
1、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准則執業;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4、不以個人名義承攬監理業務;
5、不同時在兩個以上監理單位從事監理活動,不在政府和施工、材料設備的生產供應單位兼職;
6、不為所監理項目指定承建商、建築構配件、設備、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8、不泄露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9、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工作紀律
1、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關條例、規定和辦法等;
2、認真履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所承諾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
3、堅持公正的立場,公平地處理有關各方的爭議;
4、堅持科學的態度和事實求是的原則;
5、堅持按監理合同的規定向業主提供技術服務的同時,幫助被監理單位完成其擔負的建設任務;
6、不以個人的名義在報刊上刊登承攬業務的廣告;
7、不得損害他人名譽;
8、不泄露所監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項;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設備供應商中兼職;
10、不擅自接受業主的額外津貼,不接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津貼,不接受可能導致判斷不公的報酬。
認證考試
建築管理專業資格認證
隨著房地產業的回熱以及城市規劃的進一步加強,建築行業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發展勢頭。舉行的住博會、九運會更刺激建築行業的發展。專家預測,加入WTO將促進我國建築業市場的進一步開放與發展。但是,與國際水準相比,目前國內建築行業在生產率、生產規模、技術水平、管理水平、服務意識、現代化程度等方面還很落後,而先進的企業經營理念、項目決策水平、管理模式、機制轉換等都需要企業高層人士來運籌帷幄。專家指出,中國建築業要步入國際市場,當務之急是培養和吸引具有國際知識和經驗水平的人才。行業的發展與人才的培養要求有一把衡量尺度使之更趨規范化、合理化,為規劃建築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市場,新一輪建築管理專業人才資格認證再度紅火。下面是記者了解到的有關於建築管理專業人才資格認證:
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符合參加部分科目考試條件,並在2000年底前參加過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繼續報考。除續考人員外,不再辦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試手續;
首次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照「2001年度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申報。
不具備規定學歷,首次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建築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完成綜合性中型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首次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照「2001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規定申報;
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滿3年或以上的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不具備規定學歷首次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建築設計工作累計13年以上,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四級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者。
CIOB——建築行業最高認證
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CIOB) 成立於1834年,是一個主要由從事建築管理的專業人員組織起來的社會團體。在過去40多年中,其會員數量翻了10多倍(從1965年的4000人增加到在全世界超過100多個國家中擁有43,000多人)[1] ,CIOB認證已成為國際上最高級別的建築行業認證。CIOB會員在中國發展迅速,至今已有7000多名CIOB會員,其中包括22名皇家特許建造師(21個MCIOB,一個FCIOB)。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西安、重慶、武漢等地。目前,CIOB中國分會的臨時辦事處設在北京。
據CIOB駐北京辦事處負責人王飛介紹,CIOB專門設有信息中心以便會員們查詢有關建築業的最新資料,注重幫助和引導會員們繼續進行專業發展,以不斷提高個人的專業素質;負責有關建築管理標準的制定和維護,並通過有關期刊和各種會議進行傳播,組織科研,引導會員參與國內外有關建築管理的教育與實踐。
該學會具有不同層次的會員,其中最高的兩個層次的會員,資深會員(FCIOB)和正式會員(MCIOB),被稱為「皇家特許建造師」(Chartered Builder)。國內外越來越多的從事建築管理的專業人員希望成為皇家特許建造師。
取得CIOB認證資格的人才,受到國內外各大建築公司的青睞,例如,英國的許多公司通常要求其項目管理人員獲得這一資格,一方面可以證明個人的實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強公司的社會地位。而一個公司要想成為CIOB特許建築公司,也要求公司的絕大多數的部門經理均取得特許建造師這一資格。
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
1、參加全科(四科)考試的條件:
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發展歷程
工程監理制度
我國於1988年開始工程監理工作的試點,1996年在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程監理制度。自提出推行工程監理制度,經歷了准備階段(1988年)、試點階段(1989-1992年)、穩步發展階段(1993-1995年)以及全面推廣階段(1996年-至今)四個發展階段。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反映出很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