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監理規范規定工程變更有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並下達變更令,所以監理工程師具有完全獨立的工程變更處決
不對的。要根據監理合同或總監授權書規定的許可權,一般情況得跟甲方代表溝通一致的,因為甲方代表也是要簽認費用的。
⑵ 工程變更 誰填變更內容建設,監理,設計,施工都可以嗎
工程變更,一般分以下幾種情況:
1、屬於設計變更的,變更文件由設計院填寫變更內容。
2、其他情況的變更屬於現場變更,必須由主張變更的單位填寫內容。
3、變更文件,必須經過建設、監理、設計簽字認可。
⑶ 工程建設單位隨意進行工程變更監理單位應該怎麼辦
第一、調查取證核實後,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立即下發施工單位「監理整改通知單」或「停工通知」,要求施工方停止沒有經過設計單位核准過的設計變更。(畢竟甲方自己不會施工,你只要約束好施工方,告訴施工方:1、沒有變更圖紙是違規施工,2、可能造成施工安全質量事故,3、工程款決算也沒有憑據,4、違規施工後工程驗收、決算時監理不予認可簽章...)
第二、監理方可以與建設方工程主管部門的負責人直接交涉,希望他們停止這種違規施工,請設計院出示變更圖紙。
第三、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一意孤行,事態處於不可控狀態,可能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監理方需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電話報告,並及時遞交書面報告告知此事件。
⑷ 施工單位因但與施工,要求工程變更,是向建設單位請求還是監理單位請求
徵得設計的同意後,由設計下設計變更或技術核定單,同時徵求甲方和監理意見;
甲方會下發由監理公司進行監理的通知給施工單位,依據建築法、合同和監理規范對工程進行監理;
⑸ 工程變更時監理或施工單位應按什麼程序來處理
工程變更程序:
(1)總監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意見。涉及設計修改的,建設單位轉原設計單位修改。必要時,監理機構應建議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等召開論證工程設計文件修改方案的專題會議。
(2)總監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變更費用及工期影響作出評估。
(3)總監組織建設、施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變更費用及工期變化,會簽工程變更單。
(4)項目監理機構根據批準的工程變更文件監督施工單位實施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原則:
1、設計文件是安排建設項目和組織施工的主要依據,設計一經批准,不得任意變更。只有當工程變更按本辦法的審批許可權得到批准後,才可組織施工;
2、工程變更必須堅持高度負責的精神與嚴格的科學態度,在確保工程質量標準的前提下,對於降低工程造價、節約用地、加快施工進度等方面有顯著效益時,應考慮工程變更;
3、工程變更,事先應周密調查,備有圖文資料,其要求與現設計相同,以滿足施工需要,並填寫「變更設計報告單」,詳細申述變更設計理由(軟基處理類應附土樣分析、彎沉檢測或承載力試驗數據)。
以及變更方案(附上簡圖及現場圖片)、與原設計的技術經濟比較(無單價的填寫估算費用),按照本辦法的審批許可權,報請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按變更設計施工;
4、工程變更的圖紙設計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設計文件。
⑹ 建設工程項目怎麼變更監理工程師應該向哪個部門申報
建設工程項目要變更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向當地備案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經批准後方可變更監理工程師。
⑺ 關於工程變更監理該如何控制
(1)必須明確工程設計文件,一經批准,不得任意變更。除非確實需要,才能根據工程變更分級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並嚴格遵循部、省各有關規定。
(2)各級工程變更設計的管理與審批必須以確實需要、符合工程技術標准和規范、有利工程進展、節約工程成本、保證工程質量與進度、兼顧建設各方利益等為基本原則。
(3)工程變更項目不得將同一工程細化分解成多次、多項小額工程變更設計上報審批。
(4)在工程變更設計過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過行賄、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變更設計的審批,杜絕工程變更設計中的各項腐敗行為。
(5)工程變更設計經審查批准後,由監理工程師根據批復下達工程變更令,承包人應按變更令及批准下達的變更設計文件施工,並相應增減費用。
⑻ 監理對 工程變更費用審核
根據工程建設監理規范,工程變更手續完備後,由施工單位編制變更項目的單價分析,提交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可以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預審。審核工程變價的方法是: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工程項目定額、機械台時費以及規定的取費率和物價局頒布的本地現行市場單價、人工工時費(以上標准若監理單位沒有,可以要施工單位提供),逐條比對施工單位申報的以上定額、取費率、市場單價是否符合規定的合理范圍,若符合則可同意,不符合寫出理由退回施工單位重做;監理審核後再提交建設單位審批,若建設單位同意監理單位的變價審核結果,則由監理單位發出變更價格簽認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簽字蓋章,變更價格即生效;若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對變更價格產生爭議,則由監理單位在合理的范圍內制定價格,並且暫時按監理單位制定價格結算工程款;若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均表示同意監理單位制定的價格,則此價格為最終生效的合同價格;若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任何一方仍然對監理單位制定的價格存在疑問和爭議,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⑼ 項目監理機構應如何處理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費用
一、項目監理機構應按下列程序處理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
1、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申請,提出審查意見。
對涉及工程設計文件修改的工程變更,應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修改工程設計文件。必 要時,項目監理機構應組織建設、設計、施 工等單位召開專題會議,論證工程設計 文件的修改方案。
2、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工程變更文件和其他有關資料,在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下列內容 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對工程變更費用及工期 影響作出評估:
(1)工程變更引起的增減工程量;
(2)工程變更引起的費用變化;
(3)工程變更對工期的影響。
3、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共同協商確定工程變更費用及工期變化,會簽工程 變更單。工程變更單應符合附錄C2表的格式。
4、項目監理機構根據批準的工程變更文件監督施工單位實施工程變更。
二、項目監理機構應在工程變更實施前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協商確定工程變更的計價原則、計 價方法或價款。
三、項目監理機構處理工程變更應符合下列要求:
1、項目監理機構處理工程變更應取得建設單位授權;
2、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未能就工程變更費用達成協議時,項目監理機構應提出一個暫定價格並 經建設單位同意,作為臨時支付工程款的依據。工程變更款項最終結算時,應以建設單位與 施工單位達成的協議為依據。
四、項目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會簽後的工程變更單組織施工。
五、項目監理機構應對建設單位要求的工程變更提出評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