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計量報審表 監理怎麼寫意見
應該有這樣幾種表格:
1、《計量支付申請表》-----只需在「同意」「不同意」選項上打「V」即可,如選「不同意」,在下面說明處寫明簡要原因,此表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註明日期;
2、《計量支付表》、《工程量匯總表》,這兩種表的下方有「總監理工程師」簽字一欄,無需簽署意見;
3、《工程計量表》-----有一欄「專業監理復核計算結果」是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的,此處監理工程師必須堅持3個原則,一、此工程量在「合同內」;二、此工程已經施工;三、此工程經過驗收並且是合格的。這樣就可以簽署意見:「經復核合格,同意」;否則簽署「不同意」,同時簽署名字與日期。
Ⅱ 監理員能在工程計量上簽字嗎
這需要看是工程計量什麼了。有些是可以簽的,有些是不可以簽的。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之3.2.6 條
監理員可在以下資料上簽字:
1 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
2 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並簽署原始憑證;
3 按設計圖及有關標准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4 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Ⅲ 請問:現場監理出具工程現場計量復核單,監理,設計,業主多簽字讓可了。我們施工單位用它作為結算依據
受業主委託,監理合同通用條款約定: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准、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准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准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在委託的工程范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Ⅳ 監理接到報告後多少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
有兩個規定,一個為七天,一個為十四天,具體要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相關條款如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 工程進度款結算與支付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法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後14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並在核實前1天通知承包人。
Ⅳ 工程定位測量記錄監理復核意見怎麼寫
測量成果經監理復核後無誤的,可簽署「經復核,符合設計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或者「經復核,符合設計要求。」
Ⅵ 監理怎麼簽計量單該寫什麼
本來打算打醬油路過的,但是看了amaode2009 |的回答,怕你進入誤區,所以進來冒個泡,首先,監理員是不具備任何簽字權的,其次,關於計量單,一般都是以經濟、技術簽證單的形式體現的,是屬於總監審批的,但是現場靈活運用,(主要是中國特色,總監一般對現場的了解不夠深),一般要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確定現場的情況(如時間、方量等)後總監才會簽署。專監一般簽署的以前是:情況屬實什麼的。只有總監才會下結論性意見(不過得根據建設方意圖),按LZ的問法,我就不詳細說總監該怎麼簽署了,因為你可能不會遇見。
監理在中國的建築行道還屬於個新興職業,由於監理的最高執行依據只是建設部的一個部門規范,所以和很多法律的沖突比較多,而和法律的沖突,都必須以法律,所以形成了人們對監理認知的一個錯誤,包括很多監理工程師,他們都不明白監理真正該怎麼做,LZ如果是監理新人,估計還要多熟悉
Ⅶ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
不矛盾。
根據規范的2.0.12條說明工程計量是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復核工作,不是監理員可以做的。
而在工程計量工作中,監理員可以進行的是基礎數據的復核工作,並不代表其能做所有的工程計量工作。
Ⅷ 工程支付計量審核表監理意見怎麼填
1、《計量支付申請表》-----只需在「同意」「不同意」選項上打「V」即可,如選「不同意」,在下面說明處寫明簡要原因,此表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註明日期;
2、《計量支付表》、《工程量匯總表》,這兩種表的下方有「總監理工程師」簽字一欄,無需簽署意見;
3、《工程計量表》-----有一欄「專業監理復核計算結果」是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的,此處監理工程師必須堅持3個原則,一、此工程量在「合同內」;二、此工程已經施工;三、此工程經過驗收並且是合格的。這樣就可以簽署意見:「經復核合格,同意」;否則簽署「不同意」,同時簽署名字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