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質量保修書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
(1) 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 質量保修期。
(3) 質量保修責任。
(4) 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 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終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B. 施工合同中沒有工程質量保修書可以么
未約定工程質量保修期怎麼辦,法律怎麼規定的?
工程建設方與施工方在對工程竣工驗收後,建設方接收工程後,雙方均認為工程尚存在質量缺陷,雙方約定一個期限,該期限不能低於法定的期限,在該期限內,施工方對建設方發現和提出的質量缺陷承擔修復義務。那麼未約定工程質量保修期怎麼辦,法律怎麼規定的?
網友咨詢:
未約定工程質量保修期怎麼辦,法律怎麼規定的?
山西得民律師事務所顧寒君律師解答:
當合同未約定保修條款時,權利主張方是可以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條例》申請責任方履行保修義務的。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山西得民律師事務所顧寒君律師解析:
在我國,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施工單位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建設工程的保修責任是其法定義務。
建設工程質保金是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價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後的保修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質量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四項雖然規定了質保金的原則性比例,但該規定並非強制性規范,且對於質保金的返還期限我國現行法律亦無強制性規定。
從內涵上看,質保金是對保修期內工程質量問題的擔保,因此其返還期限理應與工程質量保修期一致,但實踐中往往存在當事人對質保金返還期限所作約定與質量保修期不一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