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在多久時間內向建設單位移交竣工資料有沒有依據出處。
你是不是施工單位下面的分包,因為施工單位欠款,想咨詢一下這個問題啊
一般情況下施工方施工完成,施工資料報給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在28日內組織竣工驗收,並在竣工驗收後的14日內出具竣工驗收報告,合格就過了,不合格就要重新整改。
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依法提請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並在竣工驗收合格後六個月內,將工程檔案移交城建檔案館。
同時竣工驗收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報結算資料,建設單位應在28日內審核,如一次通過,須在28日內進行支付,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期支付從29日起計息。
依據在這里《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另外總包合同里這些節點都有體現的,設法弄到總包合同,一切迎刃而解
❷ 工程竣工驗收後,資料到城建局備案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還需要各留一份資料嗎 我需要這方面的詳細資料
資料需要准備3套,其中到城建局備案,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留一份,當然根據地區不同,有些地區不需要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留資料,也有一些地區需要留置電子版資料,不留置書面資料。
❸ 工程完工後,施工方按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應在多長時間內驗收
建設單位在收到承包人竣工報告56天後未進行驗收,視為合格,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報告日期為准,所以在45天當時損壞,未超56天,應是施工單位的責任
❹ 在工程經過竣工驗收與結算完成後,在工程決算時,施工單位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與審計單位一起審核校對結算資料,如有必要,需到現場測量有爭議的實體,在審計單位出具初步意見後,進行談判。
❺ 建設工程竣工施工單位不配合驗收怎麼辦
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不提供竣工資料可以採用法律手段,敦促施工單位盡快提供竣工資料,首先,你們給他們公司(如果是項目部施工要發函到總公司),他們依然不予理睬,可以採取:
1、協商解決。關切對方的關切。歷史證明,糾紛的激化對雙方均無好處。
2、不提供竣工資料,雖實際項目已完成但可以視為未完工。請公證單位與第三方檢測單位對工程現狀作出證明,然後強行接管。一個備案手續並不影響項目的正常使用。對以後辦理產權、樓名、正常使用不會有質的影響。強行接管唯一的後果是建設單位對此項目的質量、保修、安全自行負責,與施工單位無關。(但錢你也可以不給了)
3、如果施工單位還在現場,接管都難以實現。如果是因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施工單位這么做也是占的住腳的,據建築工程合同糾紛的司法解釋,施工單位可以將未支付應付款項的成品與半成品作為質押品不予交付。哪就先把你們應該盡的義務做到。如你們占理,哪就趕緊打官司吧。
4、以上的2、3條都需要同時鋪以訴訟來最後解決。
❻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施工單位還要繼續做哪些工作
一、工程交付
為保證業主的投資盡快產生效益,工程及時投入使用,施工單位應把工程交付作為重點工作實施,在按計劃完成竣工驗收後10日內完成撤場,及時恢復佔用業主的場地,除留下必要的維修人員和材料外,其餘應一律退場。
工程交付時,施工單位將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使用說明書》,具體內容包括:項目概況;建築設計說明;結構說明;給排水設施;採暖、通風、燃氣電力、電訊設施、配電負荷;門窗電梯、陽台;緊急狀態;裝修注意事項等內容,提供業主建築工程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和相關措施。
二、工程回訪
1、回訪程序
(1) 在工程保修期,每3個月回訪1次。以後每隔半年回訪1次。
(2) 工程回訪或維修時,由生產主管部門(或者集團/公司其他相應部門)建立對應工程的回訪維修記錄,根據情況安排回訪計劃,確定回訪日期。
2、回訪組織
工程項目將組成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授權人帶隊,企業相關各職能部門人員參加的回訪小組。在回訪中,對業主提出的任何質量隱患和意見認真對待,做好回訪記錄,熱心為業主提出解決辦法。
對業主提出的施工質量問題,責成有關單位、部門認真處理,制定糾正措施及對策,以免類似質量問題的出現。
三、工程保修服務
施工單位不僅重視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而且也同樣重視對工程的保修服務。從工程交付之日起,施工方的工程保修工作隨即展開。在保修期間,施工方將依據保修合同,本著「對用戶服務,向業主負責,讓用戶滿意」的認真態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證,以優質、迅速的維修服務維護用戶的利益。
1、保修期限與承諾
(1) 保修范圍
作為工程的總承包方,施工單位對整個工程的保修負全部責任,部分分包商所施工的項目將由施工方責成其進行保修。
(2)工程項目承諾保修期限:
註:
a、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b、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並根據鑒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c、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維修程序
(1) 維修任務的確定
當接到用戶的投訴和工程回訪中發現的缺陷後,應自通知之日後2天內就發現的缺陷進一步確認,與業主商議返修內容。可現場調查,也可電話詢問。將了解的情況填入維修記錄表,分析存在的問題,找出主要原因制訂措施,經部門主管審核後,提交單位主管領導審批。
(2) 工程維修記錄由工程部門發給指派維修單位,盡快進行維修,並備份保存。維修人員一般由原項目經理擔任,當原項目經理已調離且附近沒有施工項目時,應專門派人前往維修,工程部門主管應對維修負責人員及維修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強調企業服務原則,要求維修人員主動配合業主單位,對於業主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滿足,堅決防止和業主方面不愉快事件的發生。
(3) 維修負責人按維修任務書中的內容進行維修工作。當維修任務完成後,通知單位質量部門對工程維修部分進行檢驗,合格後提請業主/用戶驗收並簽署意見,維修負責人要將工程管理部門發放的工程維修記錄返回工程部門。
3、保修記錄
對於回訪及維修,均要建立相應檔案,並由工程部門(或者集團/公司其他相應部門)保存維修記錄。回訪及維修記錄主要有:工程回訪記錄表、回訪工程質量問題匯總表、工程維修記錄表。
❼ 如何應對施工單位拒絕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實踐中,對於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建設單位通常要求的比例是,進度款大約是已完工程量的60%~70%;完工驗收後,大致可以付至已完產值的80%~85%;竣工結算後,支付至結算審定價的95%。在上述付款條件中,有一個關鍵的條件是「完工驗收」。如果建設單位資金緊張,有些不誠信的單位往往在工程完工後遲遲不驗收,希望通過拖延驗收達到遲付工程款的目的。
拖延驗收的例子普遍存在。承包方的應對方略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步。
第一步,承包方自查。為行文方便,本文以鋼結構分包工程為例(總承包工程或其他專業分包可以參照相應項目自我檢查),承包方自查的內容包括:
1. 對照圖紙,看圖紙上的工作內容是否已經全部完成,所施工的內容是否符合圖紙要求和標准、規范。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建設單位下達口頭指令而沒有補發書面變更指令的情形,此時承包方應立即向建設單位補送技術核定單,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署後作為施工依據。按圖施工是承包方的法定責任。如果沒有技術核定單,一旦發生糾紛,不但變更部分無法算錢,建設單位反有可能倒打一耙。
2. 材質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 鋼結構所用配件包括五金件、螺栓等附件是否符合要求。
4. 焊縫質量是否進行了超聲波探傷檢測,檢測方法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檢測結果是否達到了合同要求。建議所有項目的檢測,檢測時最好邀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方參與取樣並簽字,避免日後產生分歧。
5. 鋼構件的表面質量和表面處理是否符合要求。
6. 每批材料進場時,是否有合格證、質保書、檢測報告等報驗資料(這些資料平常就應該准備好,事後要彌補通常是來不及的)。確有問題時,與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協商一致後才能補充。
7.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方如提出質量問題,是否已經整改、並已書面回復對方。
8. 對照合同附件《報價單》、設計交底紀要、建設單位要求修改或者增補工程的指令等,看是否有遺漏的工作內容。
第一步的核心,就是要將上述工作全部做到位,在承包方自身能夠控制的范圍內,不要給建設單位留下拖延驗收的借口。
第二步,向發包方提交正式的《竣工驗收報告》。需注意的是:
1. 在完工時,施工企業向發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這是至關重要的一步。竣工驗收報告可以很簡單,主文甚至可以只有一句話,比如「貴司委託我司承建的東方花園總承包工程,我司已經完工並自查合格,現提請貴司組織驗收」。只需要一張紙,有時可以使得整個案件產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請注意,只要承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即使發包方故意拖延不驗收,也不影響該報告的效力。根據最高人員法院的司法解釋,「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司法解釋這一條的目的,也就是要防止發包人無限制地拖延驗收,達到遲付工程款的目的。
沒有《竣工驗收報告》,承包方吃虧的教訓太多了。某幕牆單位,給百貨公司做鋁板裝飾,完工之後沒有打竣工驗收報告、也沒有辦驗收、交接手續,給發包方口頭打一個招呼就退場了。兩年之後,向發包方申請工程尾款80萬元,發包方發律師函稱施工單位還沒有完工,要倒過來追究施工單位責任。協商不成起訴後,對方以未完工為由,反訴要求施工單位承擔工期延誤賠償金96萬元。最終在法院主持下調解,施工單位忍痛接受了42萬元的調解方案。
2. 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時,應同時提交全套竣工資料。竣工資料的准備,可以在施工過程中系統地收集、整理、組卷。平時有準備,工程一旦完工,拿出竣工資料來不是難事。
竣工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資料是承包方的法定義務。承包方拿不出竣工資料,發包方不驗收、不付款,承包方是爭不過甲方的。
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也是有章可循的。浦東新區檔案管就曾專門出版竣工檔案編制指南之類的書籍。其他區可能有類似的文件。承包方可參照相關書籍做好准備工作。平時做好准備,可以避免竣工時措手不及。
3. 承包方將《竣工驗收報告》提交發包方之時,應請發包方代表簽收回執,留下書面證據(如發包方代表拒絕簽收,可用EMS掛號方式郵寄給發包方董事長;如對方聲稱掛號郵件沒有收到,不影響發出函件、主張權利的效力,可參照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對類似案件的認定)。
第三步,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後,如發包方仍然拖延驗收,則應及時催促發包方。
承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後多長時間去催促發包方呢?發包方多長時間不驗收,才視為「拖延驗收」?法律上沒有規定,具體時間由當事人掌握。實踐中較為可取的辦法是:
1. 對於土建總承包工程,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上明確驗收時間為「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
對於一般的專業分包工程,不如土建總承包工程復雜,時間上應該比較短才合理。參照財政部、建設部369號文件,可酌情定為14天。比如說,8月1日提交驗收報告,可在8月15日向發包方發出第一份催請驗收的函件(函件可以寫得很客氣)。
2. 單獨一份函件,可能尚難以認定發包方「拖延驗收」。可以在8月31日發出第二份客氣的催告函,甲方沒有迴音時在9月15日再發出第三份客氣的催告函。有驗收申請報告和三份函件,無論到哪個法院,發包方拖延驗收、視同承包方已經竣工的認定,基本是不會出偏差的。
3. 整個過程看起來稍復雜一點,其實全部時間加起來不超過2個月。不知有多少項目,甲方拖延驗收,一拖就是三個月、六個月甚至更長的。所以說,上述方法還是有效的,也是一種合法的手段。
第四步,如果工程已經完工交付對方使用,但是沒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則須採取辦法固定證據。此時需要較為高超的技巧,擬函行文在客氣的同時,應綿里藏針,有理有據。如擬函不當,企業自身背包袱不說,對方也不會感受到壓力。以下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❽ 從竣工驗收到監理項目部撤場,監理需要准備和收集(獲得)哪些資料
從竣工驗收到監理項目部撤場監理需要准備和搜集的資料:
1、工程竣工前預驗收的規定
1)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後,承包單位應在本企業自審、自查、自評工作完成後,填寫《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B.0.10,並將全部竣工資料報送項目監理機構,申請竣工驗收。
2)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督促承包單位及時完善。
2、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本專業工程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測,對發現的影響竣工驗收的問題,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承包單位整改。
3、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工程項目,項目監理部應督促承包單位及時進行試驗,並對重要項目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必要時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參加;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查試驗報告單。
4、項目監理部對竣工資料及實物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向公司安全質量部報送工程預驗收申請單,安全質量部檢查合格後,由總監理工程簽署《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並向建設單位提出質量評估報告。
4.1、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的編寫
1)、《工程質量評估報告》需在項目監理機構對竣工工程預驗收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
2)、工程質量評估報告須由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並加蓋監理單位章。
3)、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採用統一封面(封面樣式附後)。
4)、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a、工程概況;
b、工程各參建單位;
c、工程質量驗收情況;
d、工程質量事故及處理情況;
e、竣工資料審查情況;
f、工程質量評估結論。
5、監理工作總結的編寫
5.1、監理工作總結編制的基本要求;
工程竣工後一個月內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監理機構有關人員編制
5.2、監理工作總結須由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並加蓋監理單位章。
1)、上報建設單位和公司各一份。
2)、監理工作總結採用統一封面(封面樣式附後)。
5.3、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
2)、監理組織機構,監理人員,監理工作制度,項目部內部管理制度;
3)、項目監理部工作方法及原則
4)、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5)、監理工作成效;
6)、工程照片(有必要時)。
❾ 工程竣工驗收後,被人為破壞,施工單位維修還是建設單位維修
竣工後屬於建設單位自己的東西了,施工單位可以修,但要建設單位另外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