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和監理人員的工資是在開發間接費用里嗎
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現場管理機構行政、經濟、服務、技術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記入到「開發間接費用」,不設置現場管理機構而由企業(公司內部)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到現場組織開發活動,可記入到企業的管理費用。
㈡ 開發間接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的規定,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㈢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間接費用包括哪些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㈣ 國稅發(2009)31號文里開發間接費中的工程管理費包括哪些
國稅發(2009)31號文沒有對「工程管理費」內容界定,應該包括:工程監理費、工程預決算編制及審核費
㈤ 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間接費用都包括哪些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開發現場組織管理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1、工資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現場管理機構行政、技術、經濟、服務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
2、福利費指按上項人員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目前為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折舊費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使用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提取的折舊費。
4、修理費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使用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發生的修理費。
5、辦公費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管理部門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印刷、郵電、書報、會議、差旅交通、燒水和集體取暖用煤等費用。
6、水電費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管理部門耗用的水電費。
7、勞動保護費指用於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攤銷和修理費,供職工保健用營養品、防暑飲料、洗滌肥皂等物品的購置費或補助費,以及工地上職工洗澡、飲水的燃料等。
8、周轉房攤銷指不能確定為某項開發項目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的房屋計提的攤銷費。
9、利息支出指開發企業為開發房地產借入資金所發生而不能直接計入某項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關的手續費,但應沖減使用前暫存銀行而發生的利息收入。開發產品完工以後的借款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10、其他費用指上列各項費用以外的其他開發間接費用支出。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以前,
必須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佔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於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
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准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房地產開發成本、網路——開發間接費
㈥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開發間接費用包括哪些明細科目
一、開發間接費用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2、企業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累計折舊」、「周轉房」等科目。
3、開發間接費用應按企業成本核算辦法的規定,分配計入有關的成本核算對象,借記「開發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企業內部不同的單位、部門(分公司)設置明細賬。
5、本科目期末應無余額。
二、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
(6)開發間接費用包括工程監理費嗎擴展閱讀: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清"開發間接費用"和"管理費用"是個難點,除了周轉房攤銷之外,其餘費用的劃分是以有無開發現場機構來確定的。如果開發企業不設立現場機構,由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到開發現場組織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可直接並入企業的管理費用。
每月終了,應對開發間接費用進行分配,按實際發生數計入有關開發產品的成本。開發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企業可根據開發經營的特點自行確定。不論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均應分配開發間接費用。
為了簡化核算手續並防止重復分配,對應計入房屋等開發成本的自用土地和不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的開發成本,均不分配開發間接費用。這部分開發產品應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可直接分配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
也就是說,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可僅對有關開發房屋、商品性土地、能有償轉讓配套設施及代建工程進行分配。
開發間接費用的分配標准,可按月份內各項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配套設施費)進行,即:
某項開發產品成本分配的開發間接費=月份內該項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本月實際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應分配開發間接費各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總額
㈦ 開發間接費用具體有哪些內容
您好!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我們回復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請與我們再次溝通!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開發現場組織管理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費用。這些費用雖也屬於直接為房地產開發而發生的費用,但它不能確定其為某項開發產品所應負擔,因而無法將它直接記入各項開發產品成本。 實際操作中:包括設計部、工程部、成本或預算部、開發部等與項目管理直接相關的部門的開支均計入開發間接費用。歡迎再次咨詢!
㈧ 開發過程中支付的監理費應該計入哪個科目
監理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企業工程監理費一般應計入開發間費。
一、如果是本企業搞建設:計入在建工程-監理費。
二、如果是施工企業並由施工方承擔:計入工程施工-監理費。
三、如果是房地產企業: 要入開發間接費。
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入開發間接費——建築安裝工程成本
或入開發間接費——配套設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七條第(六)項規定:
"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工程管理費、周轉房攤銷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監理費是應計入開發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