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技術部 獎罰制度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技術部根據各組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製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技術部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各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技術部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 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 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 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1. 通報批評;2. 經濟處罰;3. 降級;4. 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 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並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 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 設計錯誤、規格書錯誤、樣品交貨延期等輕微過失罰款50元;
4. 量產期間發現設計錯誤、工藝條件錯誤等重大過失罰款200元;
5.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6. 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7. 不配合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8. 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9. 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0. 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1.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並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 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9.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0.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1.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2.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的;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形成後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並以 申辯後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技術部制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⑵ 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工
一、崗位責任制: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上級有關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安全生產行為,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主管副總經理,組織好技改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3、組織制定、修改、24-40項目辦公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種安全考核細則,並監督各項目執行情況,負責對各項目按規定進行考核。
4、協助綜合管理辦公室對新進入公司的施工人員、技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
5、通過各種形式進行本公司的安全信息交流。
6、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技改項目內部的風險評價工作,參加全公司范圍內各系統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工作。
7、組織並參加技改項目范圍內的安全專項檢查,有權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和《安全檢查考核通知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有權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①明顯處於危險狀態的設備。②違章檢修、違章指揮作業等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的作業。③塵、毒危害嚴重的崗位。④嚴重危及周圍生態環境的作業。
8、參與公司新、改、擴建項目的安全、消防、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工作。
9、負責組織編制或修訂技改項目應急救援預案,並檢查執行和演練情況。
10、每天深入施工現場,負責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及生產過程中的動火監督工作。
11、負責對技改項目發生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嚴格執行「四不放過」。
12、負責對技改項目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各類事故、安全檢查出現問題及隱患整改的統計上報工作。
13、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4、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消防檢查以及日常消防檢查並做好記錄。
15、積極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辦法,提高安全生產等方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