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礎土方回填監理要點
1.按方案回填土有肥槽回填土採用2:8灰土,車庫頂板回填土採用素土,應根據設計要求檢查回填土的種類、密實度、施工的方法。檢查回填土料的含水率、虛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灰土按體積比嚴格計算。
2.回填土時應檢查基坑底內是否清理干凈,肥槽回填必須清理到基底標高,不允許有任何雜物。基礎牆體應達到一定強度後,才能進行回填土施工。
3.檢驗回填土的質量,回填土一般選用含水量在10%左右的干凈粘性土(以手攥成團﹑自然落地散開為宜)。若土過濕,要進行晾曬或摻入干土、白灰等處理。若土含水量偏低,可適當灑水濕潤。嚴禁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水夯法。雨期施工時,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內,以防止浸泡基土。4.回填土應分層回填,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m,人工夯實時不大於200mm,每層至少夯擊三遍,要求一夯壓半夯。嚴禁土虛鋪過厚、夯實不夠。
5.基坑回填應在相對兩側或四周同時進行,基礎牆兩側標高不可相差太多,填較長的管溝牆,內部應加支撐。回填土每層夯實後,應按規范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檢測其干密度和擊實系數,達到要求後,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6.深淺基坑相連時,應先填深基坑,填至與淺基坑標高一致時,再與淺基坑一起填夯。分段填夯時,交錯處做成階梯形,上下接槎距離不小於1.0m。回填房心及管溝時,人工先將管子周圍填土夯實,直到管頂0.5m以上,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機械夯實。回填土完成後應進行修整找平
② 土方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實施細則有哪些
土方工程監理實施細則提要:一般順序為:測量放線→切線分層開挖→修坡→整平 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進行,每層0.3米左右,邊挖邊檢查槽寬,至設計標高後,統一進行修坡清底。相鄰基坑開挖時,要按照先深後淺或同時進行開挖的原則施工。
土方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一、施工准備
(一) 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
⑴制定開挖方案,確定合理的開挖方式、施工順序和邊坡防護措施,選擇
適當的施工機械。
⑵清除施工區域內的施工障礙物。
⑶做好建築物的標准軸線樁、標准水平樁,用白灰灑出開挖線,辦理預檢手續。
⑷若設計基礎底面低於地下水位,要提前採取降水措施,把地下水位降到開挖底面0.5m以下。
⑸夜間施工時,要准備好照明設施。
⑹作業技術交底。
2.回填工程
⑴回填前,對基礎、地下防水層、保護層等辦理隱蔽驗收。
⑵將基坑內的雜物、積水等處理干凈。
⑶房心、管溝的回填應在上下水道的安裝完成以後進行。
⑷施工前,做好水平高程的設置。在基槽邊上釘水平橛,在基礎牆表面劃分層線。
⑸作完技術交底。
二、質量要求
(一)土方開挖質量要求
1.主控項目
⑴標高的允許偏差(單位:mm)
① 基坑、基槽的允許偏差+0、-50。
② 挖方場地平整允許偏差
a) 人工±30
b) 機械±50
③ 管溝允許偏差-50。
④地(路)面基層允許偏差-50。
⑵長度、寬度(由設計中心線向兩邊量)允許偏差(單位:mm)
① 基坑、基槽的允許偏差+200、-50。
② 挖方場地平整
a)人工+300、-100
b)機械+500、-150
③ 管溝允許偏差+100。
⑶邊坡:設計要求。
2.一般項目
⑴表面平整度(單位:mm)
①樁基、基坑、基槽的允許偏差20。
②挖方場地平整允許偏差
a)人工的允許偏差或允許為20
b)機械的允許偏差或允許為50
③管溝20
④地(路)面基層20
⑵基底土性:設計要求
(二)土方回填質量要求
1.主控項目
⑴標高的允許偏差(單位:mm)
①基坑、基槽的允許偏差-50。
②挖方場地平整允許偏差
a)人工±30
b)機械±50
③管溝允許偏差-50。
④地(路)面基層允許偏差-50。
⑵分層壓實系數:設計要求。
2.一般項目
⑴回填土料:設計要求。
⑵分層厚度及含水量:設計要求。
⑶表面平整度(單位:mm)
①樁基、基坑、基槽的允許偏差20。
②挖方場地平整允許偏差
a)人工20
b)機械30
③管溝20
④地(路)面基層20
三、工藝流程
(一)土方開挖
測量放線、驗線→開挖→修槽→釺探→驗槽
(二)回填工程
分層回填夯實→取樣試驗→至設計高程
四、操作工藝
(一)開挖
1.人工開挖淺基礎、管溝等
一般順序為:測量放線→切線分層開挖→修坡→整平
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進行,每層0.3米左右,邊挖邊檢查槽寬,至設計標高後,統一進行修坡清底。相鄰基坑開挖時,要按照先深後淺或同時進行開挖的原則施工。
2.機械開挖
一般深度2m以內的大面積開挖,宜採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推土和裝土;對長度和寬度較大的大面積土方一次開挖,可採用鏟土機鏟土;對面積大且深的基坑,宜分層開挖。一般機械土方開挖由翻斗汽車配合運土。
機械開挖時,要配合少量人工清土,將機械挖不到的地方運到機械作業半徑內,由機械運走。機械開挖在接近槽底時,用水準儀控制標高,預留20-30cm土層人工開挖,以防止超挖。
3.開挖到距槽底50cm以內後測量人員測出距槽底50cm的水平標志線,然後在槽幫上或基坑底部釘上小木樁,清理底部土層時用它們來控制標高。根據軸線及基礎輪廓檢驗基槽尺寸,修整邊坡和基底。
4.土方開挖完畢後,對基底要進行釺探。若設計無特殊說明,釺探布置按下表執行。
槽寬(cm) 排列方式 間距(m) 深度(m)
小於80 中心一排 1.5 1.5
80-200 兩排錯開 1.5 1.5
大於200 梅花型 1.5 1.5
樁基 梅花型 1.5-2.0 1.5並不小於短邊尺寸
規定打釺使用輕便觸探器,輕便觸探器主要有尖錐頭、觸探桿、穿心錘三部分組成。穿心錘重10kg,釺桿直徑Ф25,凈用長度1.8m左右。打釺時,穿心錘落距為50cm,使其自由下落,將觸探桿打入土層中,每打入30cm,記錄一次錘擊數。直至打入1.5m為止。
釺探完成後,釺孔要用干中細沙貫實。同時在釺探平面布置圖上註明特硬、特軟點。
線、基坑打釺探測完畢後,會請設計、監理、勘探及質監站等單位人員驗槽。對不合格要求的軟弱土層等情況作出處理記錄,處理完全符合要求後,參與各方簽證隱蔽工程記錄。
5.雨季施工時,要加強對邊坡的保護。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同時在坑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冬季施工時,要防止地基受凍。
6.注意事項
⑴開挖過程中,嚴格控制開挖尺寸,基坑底部的開挖寬度要考慮工作面的增加寬度,並在開挖過程中試打釺,避免大面積的二次開挖。施工時盡力避免基底超挖,個別超挖的地方經設計單位出方案可用級配砂石回填。
⑵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若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預留200-300mm土層不挖,待作基礎時再挖。
⑶開挖基坑時,有場地條件的,一次留足回填需要的好土,多餘土方運到棄土處,避免二次搬運。
⑷土方開挖時,要注意保護標準定位樁、軸線樁、標准高程樁。要防止鄰近建築物的下沉,應預先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
(二)土方回填
1.回填一般選用含水量在10%左右的干凈粘性土。(以手攥成團、自然落地散開為宜)若土過濕,要進行晾曬或摻入干土、白灰等處理;若土含水量偏低,可適當灑水濕潤。
2.深淺基坑相連時,要選填深基坑,填至與淺基坑標高一致時,再與淺基坑一起填夯。分段填夯時,交錯處做成價梯形,上下接槎距離不小於1.0m。基坑回填應在相對兩側或四周同時進行,基礎牆兩側標高不可相差太多;較長的管溝牆,內部要加支撐。
3.回填土要分層鋪攤夯實,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m;人工夯實時不大於200mm。每層至少夯擊三遍,要求一夯壓半夯。
4.回填房心及管溝時,人工先將管子周圍填土夯實,直到管頂0.5m以上時,在不損壞管道的前提下,方可用蛙式打夯機夯實。管道下方若夯填不實,易造成管道受力不勻而折斷、滲漏。
5.雨季施工時,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內,免得邊坡塌方或浸泡基土。
冬季施工時,每層回填土厚度比常溫時減少25%,其中凍土塊體積不得超過總填土體積的15%,且應分散,凍土塊粒徑不大於15cm。
6.注意事項:
⑴施工時,基礎牆體達到一定強度後,才能進行回填土的施工,以免對 結構基礎造成損壞。
⑵基礎肥槽回填土,必須清理到基礎底面標高,才能逐層回填。嚴禁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水夯法"。
⑶土虛鋪過厚、夯實不夠或冬施時凍土塊較多會造成回填土下沉,而導致地面、散水裂縫、下沉。
⑷室內坑槽(溝)不得用含有凍土塊的土回填
③ 土方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編制單位:
編 制 人:
批 准 人:
批准時間:
目 錄
一、 專業工程概況與特點
二、 工程監理依據
三、 監理過程的控制
四、 質量控制流程圖
五、 監理方法和手段
六、 土方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評定
一、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寧波東部新城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2、設計單位: 寧波中鼎建築設計研究院
3、勘察單位(圍護設計):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3、監理單位:寧波市天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4、施工單位: 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5、工程名稱: 東部新城邱隘安置房C1-2-1地塊工程
6、質量要求: 一次性合格
本工程位於寧波市鄞州區邱隘鎮(寧波東部新城內),地塊東至陳郎橋江,南至C1-2-2地塊,西至規劃支路,北至通途路。總建築面積約110907平方米,地下室開挖面積約26500平方米,基坑周長約729米,開挖深度6.1~7米為主,局部坑邊電梯井深度8.5~9.4米,地質情況以淤泥粘土為主。
二、 工程監理依據:
1、國家、寧波市市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規章;
2、國家及有關部門頒布的工程施工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3、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批文;
4、經審查的施工圖紙、資料及說明;
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有關文件、附件;
6、監理合同及有關文件、附件;
7、招標人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資料。
三、 監理過程的控制:
1、事前控制:
(1)掌握施工單位人員素質的基本情況,重點核實施工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的技術狀況,了解其完成同類項目的土方工程質量情況;
(2)做好施工圖會審技術交底,熟悉施工方案,使設計技術要求及施工范圍具體化,保證土方施工方案准確無誤;
(3)了解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
(4)核定施工單位施工機械設備的進場計劃;
(5)檢驗並審核進場機械設備的相關資料;
(6)掌握土方施工質量的控制要求;
(7)掌握項目特定內容的施工驗收規范。
2、事中控制:
(1)控制好土方工程的施工質量控制要點、部位;
(2)旁站監理土方工程挖土、回填土工作,嚴禁擅自超挖;
(3)慎重處理工程變更和設計修改工作,做好工程費用的控制;
(4)嚴格質量檢驗,報驗制度,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定期對照工程施工總進度計劃,當實際施工進度與總進度計劃不符時,要求施工單位及時對進度計劃進行調整,並將調整後的進度計劃方案報送監理部備查;
3、事後控制:
(1)對於相關的工程索賠,要認真分析責任單位,正確處理有關索賠問題;
(2)及時填寫好驗收報告、隱蔽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返工;
(3)認真審查竣工驗收資料;
(4)及時進行監理階段的小結和分析。
四、 質量控制流程圖:
實放土方開挖定位變現積標高
承 包 商
復查定位變現積標高
監理工程師
返 工
復查結果
承 包 商
土方工程施工
自 檢 整 改
承 包 商 承 包 商
復 檢
監理工程師
填報挖方填方質量驗收簽證
承 包 商
返 工
檢查結果
承 包 商
簽署工程量及有關手續
五、 監理方法和手段:
1. 土方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軸線引測控制,監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對現場使用的測量儀器進行一次全面的嚴格檢查,並根據甲方提供的永久性測點引至施工現場,一般進行三次復核,同時監理人員必須對此項工程進行復測,確保絕對正確;
2. 嚴格審查挖土方案,重點是審查該挖土方案是否滿足設計要求和勘探資料揭示的土質要求,以及挖、填方的平衡計算,並提出監理工作建議;
3. 審查挖土單位的企業資質及人員、設備情況和質保體系,督促施工方做好班組技術交底;
4. 檢查進場人員已進場設備是否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有關內容;
5. 監督、檢查挖土中的施工情況,嚴格按照挖土方案施工,制止任何不按施工方案的作業行為,測量、校對土方工程的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
6. 對於樁基礎工程,應該提醒土方施工單位注意保護好樁身,不得碰撞;
7. 對於機械挖土工程,在達到設計標高300mm處,改為人工挖、修土;
8. 土方運輸不得使用無牌、無證車輛,不得超載。
六、 土方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評定:
1. 基槽挖至設計標高時,須及時通知設計、勘察及監理人員驗槽,基槽的驗收應由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四方代表共同參與進行;
2. 回填土的土料必須符合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回填前應清楚基底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坑穴積水、淤泥,驗收基底標高。土方回填後,一般涉及地坪、道路、散水坡等後續工程,回填的質量將直接影響到這些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嚴重的可能會因為回填土不均勻沉降而引起斷裂破壞,因此,凡有壓實要求的填方,監理人員必須對填土工程的土料進行檢驗,且分層不大於300mm,壓實系數應符合設計要求。土方的開挖和回填應按質量檢驗標准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