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哪些規定
一、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有哪些規定
對於工程質量進行驗收,是判斷工程質量的最後一道門檻了,如果工程質量驗收成功,則相安無事,如果驗收不成功,則需要對於驗收不合格的是工程進行處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如果想要合格,必須滿足一些條件規定。具體規定如下所述:
1、基礎工程合格
2、主體工程合格
3、裝飾工程合格
4、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齊全
5、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齊全
6、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齊全
7、工程竣工報告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察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0、設計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1、工程竣工總結
12、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程序有哪些
1、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向監理單位提交工程預驗收申請報告;
2、監理單位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單位工程預驗收,並將發現的問題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預驗收合格後,報告建設單位,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3、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准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工後,應將工程相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三、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條件是什麼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3、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四、單位工程質量不合格怎麼辦
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② 工程質量驗收標准
條款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
3、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
(1)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文件。
③ 什麼是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基本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2.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檢,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4)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5.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Α)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1)主控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2)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不宜超過10%。
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國家標准和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④ 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有哪些
(一)GB50300《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二)GB50202《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三)GB50203《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四)GB5020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五)GB5020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六)GB50206《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七)GB50207《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八)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九)GB50209《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十)GB5021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十一)GB50242《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十二)GB50243《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十三)GB50303《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十四)GB50310《電梯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⑤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條例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
3、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
(1)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文件。
⑥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包括哪些規范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是根據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簡稱中建總公司)《關於啟動(中建總公司施工工藝標准)編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號,由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質量管理部門會同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等單位共同編制完成。
2、《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是一本書籍,主編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3、《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總結了多年建築地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經驗,按照「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式控制制」的方針,進行全面修改,先後參加部規范研究會、協調會議,八易其稿,並以多種方式廣泛徵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對主要問題作了反復修改,最後召開審查會議定稿上報。
4、《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是2002年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涉及建築給水排水,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5、《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是浙江省建設廳主編的關於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本規范是含有強制性條文的強制性標准。是以保證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體健康、環境效益和公眾利益為重點,對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作出控制和驗收的規定。同時也適當地規定了少許外觀質量要求的條款。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