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飲水工程中的水源井需要進行專項驗收嗎
飲水工程中水源井的水源是要進行專項的水源水質分析和檢測的,檢測是否滿足飲用水的要求。
⑵ 誰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驗收資料
不知你是建設方還是監理方,資料是不同的,所實施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具體建設內容不同,竣工驗收資料也不同。大體上分水源工程、土建工程(井房)、自來水管網工程、水質處理工程這幾項,按計劃下達批次劃分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元工程,分別進行驗收
⑶ 供水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1、驗收前,做出工程決算。做好業主使用情況的實地驗收報告和列出需要整改的問題。關鍵是說明工程使用情況是好的,業主滿意。還要准備好所有的本項目批文以及投資完成情況的文件資料。
2、驗收時,邀請有關上級主管單位、安全、城建、消防、銀行(若使用貸款)和專家到場。先請領導講話,再介紹工程概況,然後請專家們審閱工程審批、實施的資料,接著全體去看工程現場,回來大家發言表態,是否同意通過驗收。最後形成驗收會議紀要,大家簽字。結束。
⑷ 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完工後一般多久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目前尚無國家行政機關必須在多長時間內對建設項目開展審計的 規定。但是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可能會有一個原則要求,這些要求只在內部有效,如果久拖不決,可能會追究責任。未見不審計就必須給予行政處罰得規定。
供參考。
⑸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的第六章 項目驗收
第二十二條 項目完成後,有關地市在自驗合格的基礎上,向省級發展改革委(計委)、水利(水務)廳(局)提出驗收申請。由省級水利部門商發展改革委(計劃)部門等有關部門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報水利部(農村水利司)備案。
第二十三條 對項目村驗收檢查要有受益人簽字的實際受益人口和補助資金到戶統計表(見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為單位,每村有不少於3名村民代表簽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戶為單位簽字。
第二十四條 復驗採取隨機抽樣的辦法,抽樣縣不少於任務縣數的50%,每縣抽驗鄉不少於任務鄉的40%,每鄉抽驗村不少於任務村的30%。
第二十五條 驗收主要針對組織領導、任務完成情況、工程質量、資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個方面,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驗收內容和評分標准》(見附件2)進行。
第二十六條 驗收評分按百分制計算,分為四個等級,總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良好,70~79分為合格,小於70分為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驗收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安排項目的重要依據。對驗收不合格的地區和項目,要立即整改,並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