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中間交接證書與工程交工證書的區別
沒有區別。
工程接收證書:發包人經過驗收後同意接受工程的,應在監理人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的56天內,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工程接收證書。
工程移交證書:已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並驗收合格,由施工方移交建設單位管理,並進入保修期。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
(1)工程中間交接驗收擴展閱讀
由於工程接收證書和工程移交證書等建築工程文件檔案資料產生於工程建設的整個過程之中,無論是在工程的立項審批、勘察設計,還是在開工准備、施工、監理或竣工驗收等各個階段和環節,都會產生各種文件和檔案資料。
尤其是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發生變化時,還會隨機產生一些由於具體事件而引發的特定文件和檔案資料,因此工程文件檔案資料還具有一定的隨機性。
『貳』 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和竣工驗收的主要區別
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
就是說還有下道工序,現場未完全做好,只不過是換施工單位或換其它專業單位施工。
工程竣工:
整個項目工程已經完工,進行全部的現場實體驗收和資料驗收。
『叄』 消防工程中間驗收交接單怎樣填寫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基本情況記錄表應該有施工方編制,然後有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組織人員驗收,簽字蓋章。建築工程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應該是工程驗收合格後,建築物投入使用前由建設單位領表格填寫申報的。
『肆』 工程中間交接驗收記錄
工程中間交接驗收記錄是在兩個不同的作業隊交接時填寫。
『伍』 竣工,竣工驗收,交接三者之間的關系是什麼求大神
只有建設工程竣工才能進行竣工驗收,驗收沒有問題了才能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需整改後再驗收。
竣工: 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尚未完成驗收或等待驗收的;
竣工驗收:指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編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交接:項目移交是指全部合同收尾後,在政府項目監管部門或社會第三方中介組織協助下,項目業主與全部項目參與方之間進行項目所有權移交的過程。
『陸』 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和工程交接驗收記錄有什麼不同么
主要差別在於是否隱蔽,即後道工序是否覆蓋前道工序。 前者,由於前後工序班組不同,工藝要求,要進行交接。 比如鋁合金窗邊打膠完,交給塗料上面漆。 後者,比如混凝土完成,要粉刷。就需要確認混凝土無質量缺陷, 就要隱蔽。
『柒』 同一施工單位是否需要做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
只要是不同專業間的中間驗收交接都要做記錄,否則將來出現問題誰也不承認事實。
竣工驗收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後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的一次全面驗收。是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捌』 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要注意哪些內容,要怎麼填寫呢
1、當前道施工工序的施工質量可能影響下道施工工序的施工質量或對成品造成損壞,或當單位工程由不同的施工企業共同施工,某一施工企業已按合同完成所承建工程的施工任務時,不同施工工序班組之間、不同施工單位之間或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可辦理中間驗收交接。
2、工程中間交接驗收程序:
(1)單位內部班組之間的工序交接,由施工單位項目質量負責人、施工工長和班組長共同完成。該《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可以不歸檔。
(2)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工序交接,某一施工企業已按合同完成所承建工程的施工任務,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參加交接驗收,驗收過程要審閱有關施工技術資料和文件,實地檢查工程施工質量,各系統功能是否能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檢查結果填寫《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記錄應對交接情況、遺留問題詳細註明,交接記錄一式四份,並在相應處簽名、蓋章。同時在辦理工程中間交接驗收時,施工單位必須將有關交工資料同時移交給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交總包單位統一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