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制度
為了搞好工程竣工驗收,明確驗收程序和驗收人員的職責,切實把好工程效益的最後一道關,特製訂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制度。
即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一、竣工驗收要依據以下內容
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安全專篇、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合同、設備技術說明書、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單、現行施工驗收規范、
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意見等。
二、組織領導及參加部門
工程項目即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集團公司基建部組織,礦工程、技術、設計、施工、監理、調度、機電、財務、綜合等相關部
門參加。
三、驗收時間
集團公司接到礦單位工程竣工報告一個月內組織驗收。
三、驗收議程
1、由礦對工程項目的建設概況向驗收組進行介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情況:包括設計單位、設計的主要內容和重大變更等。
(2)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單位、開竣工時間、採取的主要施工工藝。重大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工程更改及隱蔽工程等)及
重大事項處理記錄。
(3)項目投資:包括批准概(預)算、合同價款、結算和預計工程總造價。
(4)初步驗收情況通報:包括主要工程質量、系統運行情況、和主要指標監測情況等。
(5)剩餘工程及其安排。
2、與會人員現場檢查驗收
由主持人進行專業分組,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按照施工驗收規范和評定標准要求進行檢查,並詳細記錄。
3、集中講評
(1)由各組長進行統一講評,對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拿出處理意見,並提出最終驗收結果。
(2)施工單位就驗收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表態。
(3)主持人進行總結定論。
4、根據講評意見寫出驗收紀要,原則上由建設單位負責落實,按期完成。落實意見與紀要一並作為竣工驗收資料歸檔保存。
通過驗收形成竣工驗收合格證書,並由驗收人員簽字。
5、凡未完成設計、紀要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簽證竣工驗收證書,不得辦理竣工結算。
四、其它
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屬政府行為的按照國家現行政策進行驗收。執行第八章第五條規定(AQ1055—2008)。
⑵ 驗收管理制度
依據建立的承擔單位自檢,省級預檢、驗收,國家級抽查的三級檢查驗收管理制度,進行鑽孔資料庫建庫成果的驗收工作。
預檢、驗收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保證驗收工作的科學性和嚴肅性,參加檢查工作的人員,若有可能影響工作的公正、公開,則應迴避。
(1)為保證地質勘查規劃資料庫成果質量,每個階段或重要技術環節完成後必須認真檢查。建庫承擔單位應建立作業人員和技術人員之間的自檢、互檢以及審校人員的審核等檢查制度。
(2)項目承擔單位向省級建庫主管部門提出書面預檢申請,經過審查同意後,由項目組織實施單位組織專家進行預檢,並提交預檢報告。
(3)省級建庫主管部門負責將本轄區內預檢通過的地質勘查規劃資料庫成果和其預檢報告進行匯總,並向國家級建庫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
(4)國家級建庫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和技術人員對申請驗收的成果進行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