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應具備哪些條件
1、驗收記錄: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仔細核查檢驗批、分項是否齊全,簽章是否完整,日期是否與施工情況一致。
2、質量控制資料:應齊全,完整,且各項資料均應符合要求。原材料應匯總,仔細核查簽章、合格證、檢驗報告及檢驗結論。試驗報告應匯總,仔細核查、檢驗報告編號及檢驗結論。砼強度報告應按各強度等級、養護方式分別評定(9組以下採用非統計法評定,10組以上含10組採用未知方差評定),並核查施工部位、養護方式、成型日期、評定結論。
3、安全和功能抽查: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樣檢驗結果應符合相應規定。核查試水情況、試水時間。
4、觀感:觀感結論為好、一般、差,評優工程應滿足觀感為好的要求。
5、分部(子分部)驗收:
1)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填寫完整,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已完成簽字、蓋章,表頭驗收日期應以自評驗收時間(該分部最後一道工序或資料完成時間)為准,原件一式8份。
2) 樁基子分部、地下防水子分部、混凝土基礎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填寫完整,相關單位已完成簽字、蓋章,表頭驗收日期應以自評驗收時間(該子分部最後一道工序或資料完成時間)為准,原件一式6份。樁基子分部應竣制樁基竣工圖,並編制樁基子分部工程自評報告。
3) 若出現砼缺陷應編制砼缺陷處理方案及記錄,需留置處理前、處理中、支模隱蔽前、處理後的四張照片。
4) 組織驗收前,應編制自評報告,主要內容為分部(子分部)工程概況、實際完成情況、驗收記錄、質量控制資料、安全和功能抽查、觀感的核查情況進行編寫,並明確自評結論,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後,於驗收會議上進行匯報。
Ⅱ 單位工程及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條件是什麼
房屋建築子單位工程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②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
③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④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建設單位已取得市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工程檔案認可文件。
⑤質量控制資料、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檢測資料已收集完整
Ⅲ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哪些規定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的規定。
1.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項工程應按本規范附錄B劃分。
2.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過程中,應按本規范各章一般規定的要求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並按本規范附錄C的格式記錄。
3.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附錄D的格式記錄。檢驗批的合格判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抽查樣本均應符合本規范主控項目的規定。
b、 抽查樣本的80%以上應符合本規范一般項目的規定。其餘樣本不
c、 得有影響使用功能或明顯影響裝飾效果的缺陷,
d、 其中有允許偏差的1.5倍。
4.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附錄E的格式記錄,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達到本規范的規定。
5.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附錄F的格式記錄,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並應符合下列:
a、應具備本規范各子分部工程規定檢查的文件和記錄。
b、 應具備表13.0.6所規定的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項目的合格報告。
c、 觀感質量應符合本規范各分項工程中一般項目的要求。
Ⅳ 水利工程分部工程驗收的要求有哪些
1.分部工程驗收應由項目法人(或委託監理單位)主持。
2.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施工單位應向項目法人提交驗收申請報告。
3.分部工程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單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單元工程施工質量經評定全部合格,有關質量缺陷已處理完畢或有監理機構批準的處理意見;
(3)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
4.分部工程驗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檢查工程是否達到設計標准或合同約定標準的要求;
(2)評定工程施工質量等級;
(3)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分部工程驗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
Ⅳ 分部工程驗收程序是什麼
所含分項工程均應驗收合格;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抽樣檢驗結構符合相關規定;觀感質量應符合有關專業驗收規范規定。分部工程驗收程序: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等驗收;
地基與基礎部分工程驗收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應參加驗收;節能、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工程的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應參加。
不能獨立發揮能力或效益,又不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但具有結算工程價款條件的工程。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通常一個單位工程。
可按其工程實體的各部位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如房屋建築單位工程,可按其部位劃分為土石方工程、磚石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工程、裝飾工程等。
Ⅵ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要求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1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規定2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規定1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成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均應符合有關規定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