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什麼時候簽字
按要求應當在基礎分部施工完畢後,主體分部施工前進行驗收簽字。
但現在工程施工期一般較緊,基礎分部完畢後,主體幾乎是馬上就進行施工了,所以不能達到「完畢一項,驗收一項,施工下一項」的要求。
而導致不能驗收的主要原因是,混凝土一個是28D的標養,一個是600攝氏度/60天內的同條件試塊報告出具不能夠及時,而造成的延誤。
現在通常的做法是,一般內業資料可以同步的必須嚴格跟上,比如施工放線測量記錄,檢驗批,材料報驗,施工記錄等,當以上資料齊並基礎分部工程完畢後(無明顯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與建設方及監理溝通後進行下一道工序即主體分部的施工(必要時可簽訂備忘錄,或者在監理會議上提出落實到會議紀要中。)然後當基礎對應的試塊到齡期後,及時送檢驗,出具試塊報告。
而後,把前期的基礎分部資料匯同試塊報告,整理基礎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各方簽字完畢後,上報監理。
㈡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範例
有一本書叫做《建築工程驗收規范》,里邊兒工程上用的資料都是有樣本的,你可以參照那本書。想必你是沒有那本書的,不然你也不會到這里問。
㈢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什麼時候簽字
按要求應當在基礎分部施工完畢後,主體分部施工前進行驗收簽字。五大責任主體對分部工程驗收完畢合格後,共同簽字。
㈣ 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怎麼填寫
基礎工程中,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均為施工單位填寫驗收內容。只有簽字欄,分別有各單位簽字蓋章。
㈤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你是填表格啊,還是要寫具體的內容?
填表格的話就如實填寫,有三項,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寫的話具體內容包括:
地基強度或承載力檢驗、工程樁承載力檢驗
地基強度或承載力檢驗、工程樁承載力檢驗方法和數量應符合要求
樁位偏差及灌注樁樁頂標高、試件強度
偏差和樁頂留置高度、試件留置數量
基坑開挖 開挖順序、方法、保護措施、排水措施,基抗周邊超堆荷載,基坑(槽)開挖對周圍建築物的影響及監控
資料的話,方法同上。
㈥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要蓋章嗎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需要以下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勘察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其他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不需要勘察單位簽字蓋章。
祝您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