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影響工程質量的五大方面因素是什麼
工程項目管理中的質量控制主要表現為施工組織和施工現場的質量控制,控制的內容包括工藝質量控制和產品質量控制。影響質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機械、方法和環境」等五大方面。因此,對這五方面因素嚴格控制,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指領導者的素質,操作人員的理論、技術水平,生理缺陷,粗心大意,違紀違章等。施工時首先要考慮到對人的因素的控制,因為人是施工過程的主體,工程質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的工程技術幹部、操作人員、服務人員共同作用,他們是形成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首先,應提高他們的質量意識。施工人員應當樹中五大觀念即質量第一的觀念、預控為主的觀念、為用戶服務的觀念、用數據說話的觀念以及社會效益、企業效益(質量、成本、工期相結合)綜合效益觀念。其次,是人的素質。領導層、技術人員素質高。決策能力就強,就有較強的質量規劃、目標管理、施工組織和技術指導、質量檢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術措施得力,工程質量就高。操作人員應有精湛的技術技能、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嚴格執行質量標准和操作規程的法制觀念;服務人員應做好技術和生活服務,以出色的工作質量,間接地保征工程質量。提高人的素質,可以依靠質量教育、精神和物質激勵的有機結合,也可以靠培訓和優選,進行崗位技術練兵。
二、材料因素
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標准。所以加強材料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影響材料質量的因素主要是材料的成份、物理性能、化學性能等、材料控制的要點有:
1)優選采購人員,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質量鑒定水平、挑選那些有一定專業知識。忠於事業的人擔任該項工作。
2)掌握材料信息,優選供貨廠家。
3)合理組織材料供應,確保止常施工。
4)加強材料的檢查驗收,嚴把質量關。
5)抓好材料的現場管理,並做好合理使用。
6)搞好材料的試驗、檢驗工作。
據統計資料,建築工程中材料費用占總投資的70%或更多,正因為這樣,一些承包商在拿到工程後。為謀取更多利益,不按工程技術規范要求的品種、規格、技術參數等采購相關的成品或半成品,或因采購人員素質低下,對其原材料的質量不進行有效控制,放任自流,從中收取回扣和好處費。還有的企業沒有完善的管理機制和約束機制,無法杜絕不合格的假冒、偽劣產品及原材料進入工程施工中,給工程留下質量隱患。科學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為材料的檢驗提供了科學的方法。國家在有關施工技術規范中對其進行了詳細的介紹,實際施工中只要我們嚴格執行,就能確保施工所用材料的質量。
三、方法因素
施工過程中的方法包含整個建設周期內所採取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組織措施、檢測手段、施工組織設計等。施工方案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工程質量控制能引順利實現。往往由於施工方案考慮不周而拖延進度,影響質量,增加投資。為此,制定和審核施工方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從技術、管理、工藝、組織、操作、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考慮,力求方案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工藝先進、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於提高質量、加快進度、降低成本。
四、機械設備
施工階段必須綜合考慮施工現場條件、建築結構形式、施工工藝和方法、建築技術經濟等合理選擇機械的類型和件能參數,合理使用機械設備,正確地操作。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並加強對施工機械的維修、保養、管理。
五、環境因素
影響工程質量的環境因素較多,有工程地質、水文、氣象、噪音、通風、振動、照明、污染等。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具有復雜而多變的特點,如氣象條件就變化萬千,溫度、濕度、大風、暴雨、酷暑、嚴寒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後一工序的環境,前一分項、分部工程也就是後一分項、分部工程的環境。因此,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應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採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
此外,冬雨期、炎熱季節、風季施工時,還應針對工程的特點,尤其是混凝土工程、土方工程、水下工程及高空作業等,擬定季節性保證施工質量的有效措施,以免工程質量受到凍害、乾裂、沖刷等的危害。同時,要不斷改善施工現場的環境,盡可能減少施工所產生的危害對環境的污染,健全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實行文明施工。
通過科技進步,全面質量管理,提高質量控制水平。國家建設部《技術政策》中指出:「要樹立建築產品觀念,各個環節中要重視建築最終產品的質量和功能的改進,通過技術進步,實現產品和施工工藝的更新換代」。這里闡明了新技術、新工藝和質量的關系。為了工程質量,應重視新技術、新工藝的先進性、適用性。在施工的全過程中,要建立符合技術要求的工藝流程質量標准、操作規程,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不斷改進和提高施工技術和工藝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建立嚴密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各分部、分項工程均要全面實行到位管理,施工隊伍要根據自身情況和工程特點及質量通病,確定質量目標和攻關內容。制定具體的質量保證計劃和攻關措施.明確實施內容、方法和效果。在實施質量計劃和攻關措施中加強質量檢查,其結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結論、經驗,並轉化成今後保證質量的「標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質保措施;發現的問題則作為以後質量管理的預控目標。
❷ 優良 工程的前提條件是那些
優良工程的前提條件是那些
答:這題難答!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從2002-01-01實施後,貫徹了「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式控制制」的編制思想。《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標准》系列標准和《建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系列標准規范中的合格和優良質量等級改成:只設合格一個質量等級。故我可斷定所有的回答:「現沒有優良了.只有合格(因必竟10多年過去了。)」但畢竟魯班獎、什麼省、市、縣什麼什麼杯!總比合格強吧!故建築優良工程應該成立!實際《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條文說明1.0.3條中有一圖,確實還用到,評優標准 建築優良工程評優標准。
哪末答您的問「前提條件」是說明:5.0.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也稱質量竣工驗收,是建築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後一次驗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驗收。驗收合格的條件有五個:除構成單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應該合格,並且有關的資料文件應完整以外,還須進行以下三個方面的檢查。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應進行檢驗資料的復查。不僅要全面檢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檢缺項),而且對分部工程驗收時補充進行的見證抽樣檢驗報告也要復核。這種強化驗收的手段體現了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視。
此外,對主要使用功能還須進行抽查。使用功能的檢查是對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最終質量的綜合檢驗,也是用戶最為關心的內容。因此,在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竣工驗收時再作全面檢查。抽查項目是在檢查資料文件的基礎上由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商定,並由計量、計數的抽樣方法確定檢查部位。檢查要求按有關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要求進行。
最後,還須由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共同進行觀感質量檢查(答者加:觀感質量結論:必須「好」!)。檢查的方法、內容、結論等已在分部工程的相應部分中闡述,最後共同確定是否通過驗收。
❸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有哪些要求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資料編號: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GB 50300--2001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❹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要求
二、建設工程質量控制中的法律風險防範
合同質量控制
《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由此可知,工程質量不僅應當滿足法律、行政法規、設計文件等要求,還應當滿足合同要求。因此,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發承包合同中約定工程質量標准,從合同上控制工程質量。
排查掛靠經營等借用資質行為
工程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在掛靠經營過程中,往往是沒有施工資質或低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借用高等級施工單位的資質。既然實際施工人是不具有施工資質或低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則他們在施工質量控制方面發生質量風險的概率往往更高,比如方法因素風險、人為因素風險、機械設備風險等。因此,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首先應進行掛靠經營等借用資質行為的排查,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
委託專業監理機構進行質量把控
由於建設工程的專業性極強,沒有專業知識的人員無法駕馭工程的生產建設,因此,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專業知識的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實施全程監督管理,做到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不得使用、不予認可、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不得付款,切實防範工程質量風險。
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責任體系
工程質量管控需要工程各參與主體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因此,建立起約束工程各參與主體的質量責任體系尤為重要。
1
首先,建設單位應做到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技術要求,依法選定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並就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實施公開招投標等。
2
其次,勘察、設計單位應按照工程項目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同時,設計單位應就其設計圖紙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便於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組織設計。
3
再者,施工單位必須依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對其施工質量負責,履行工程保修責任。
同時,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盡職盡責,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標准,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施工過程監督管理,對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地方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未經驗收不得同意施工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
❺ 工程必須符合哪些條件才可組織質量驗收
要進行竣工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施工內容已經施工完畢。
2 有完整並經核定的工程竣工資料,符合驗收規定。
3 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署確認的工程質量合格文件。
4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場的證明及試驗報告。
通過竣工驗收的工程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准。
2 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的合格標准。
3 單項工程達到使用條件或滿足生產要求。
4 建設項目能滿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產的各項要求。
❻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第四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❼ 試述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合格判定條件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是在其所含各分項工程驗收的基礎上進行,其質量驗收評定為合格的標準是:①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②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③建築安裝分部工程中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如建築電氣工程的線路、插座、開關接地檢查,在驗收時要進行抽樣檢測;④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❽ 工程施工條件
2011年4月經修改後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下簡稱《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廣]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的適用范圍
(一)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
2014年6月住房城鄉建設部經修改後發布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2017年7月頒布的《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工程總承包項目和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確定設計、施工單位,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證。對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承擔分包工作,且已與工程總承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的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要求其與建設單位簽訂設計合同或施工合同,也不得將上述要求作為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前置條件。
二、實行開工報告制度的建設工程
開工報告制度是我國沿用已久的一種建設項目開工管理制度。1979年,國家計劃委 員會、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設立了該項制度,1984 年將其簡化,1988 年以後又恢復了開 工報告制度。開工報告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 1 )資金到位情況; (2) 投資項目市場預 測; (3)設計圖紙是否滿足施工要求; (4) 現場條件是否具備「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一、施工許可證的申請主體
《建築法》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設單位(又稱業主或項目法人)是建設項目的投資者,如果建設項目是政府投資,則建設單位為該建設項目的管理單位或使用單位。為施工單位進場和開工做好各項前期准備工作,是建設單位應盡的義務。
《建築法)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築 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 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 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 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 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 有滿足施工需要的 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進一步規定,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 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 1)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 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 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 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 (5) 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 查合格;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單位應 當提供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❾ 單位工程及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條件是什麼
房屋建築子單位工程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②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
③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④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建設單位已取得市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工程檔案認可文件。
⑤質量控制資料、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檢測資料已收集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