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項目、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可以一起驗收嗎
不可以。
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
1、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文件。
竣工驗收內容
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Ⅱ 分部工程驗收程序是什麼
所含分項工程均應驗收合格;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抽樣檢驗結構符合相關規定;觀感質量應符合有關專業驗收規范規定。分部工程驗收程序: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等驗收;
地基與基礎部分工程驗收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應參加驗收;節能、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工程的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應參加。
不能獨立發揮能力或效益,又不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但具有結算工程價款條件的工程。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通常一個單位工程。
可按其工程實體的各部位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如房屋建築單位工程,可按其部位劃分為土石方工程、磚石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工程、裝飾工程等。
Ⅲ 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誰組織
1、分部(項)工程驗收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監理單位組織,會同設計、監理、施工、勘察(基礎)、質監站、建設單位共同驗收。
2.竣工驗收也由上述單位共同參與,建設單位組織。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圍:土方開挖工程、樁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裝飾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裝工程。
2、分部驗收條件:
(1)、所含分項工程質量均應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分部工程中有關結構安全與功能的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及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Ⅳ 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包括哪些內容
1、對實體質量抽查的一般規定
(1) 抽查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質量,突出對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2) 重點檢查結構質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點監督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
(3) 抽查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見證取樣送檢資料及結構實體檢測報告。
2、抽查結構混凝土及承重砌體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情況
3、實體質量檢查要輔以必要的監督檢測。
4、對主體分部工程外觀的觀感質量檢查。
5、檢查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和質量制度履行情況。
結構質量驗收需的資料
1、主體工程驗收通知書
2、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3、中標通知書復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4、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5、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結構實體砼強度驗收記錄
6、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驗收記錄
對結構混泥土以及輔助設備檢測和監督。總之建築工程的檢驗嚴格而具體,就是為了保證在投入使用後不發生任何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Ⅳ 分部工程驗收的目的
所含分項工程質量均應合格;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有關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Ⅵ 建築工程驗收的劃分哪些是分部工程
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屋面、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建築電氣、智能建築、通風與空調、電梯、建築節能等十個分部工程。
工程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單位工程的結構形式、工程部位、構件性質、使用材料、設備種類等的不同而劃分的工程項目。
分部工程是建築物的一部分或是某一項專業的設備;分項工程是最小的,再也分不下去的,若干個分項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個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個單位工程,單位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個單項工程,一個單項工程或幾個單項工程合在一起構成一個建設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