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述建築工程監理的實施程序
監理合同簽訂以後,監理企業應按如下監理程序實施建設工程監理:
編制建設工程監理規劃
建設工程監理規劃是開展工程監理活動的綱領性文件。監理規劃的編制應針對項目的實際情況,明確項目監理機構的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並應具有可操作性。
確定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成立項目監理機構
監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性質、業主對監理的要求,委派稱職的人員擔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監理單位全面負責該工程的監理工作。
一般情況下,監理單位在承接工程監理任務時,在參與工程監理的投標、擬定監理方案(大綱)以及與業主商簽委託監理合同時,即應選派稱職的人員主持該項工作。在監理任務確定並簽訂委託監理合同後,該主持人即可作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制定各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在監理規劃的指導下,為具體指導項目投資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的進行,對中型及以上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向業主提交建設工程監理檔案資料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完成後,監理單位向業主提交的監理檔案資料應在委託監理合同文件中約定。如在合同中沒有做出明確規定,監理單位一般應提交: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資料,監理指令性文件,各種簽證資料等檔案資料。
參與驗收,簽署建設工程監理意見
建設工程施工完成以後,監理單位應在正式驗交前組織竣工預驗收,在預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施工單位溝通,提出整改要求。
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
監理工作的規范化體現在:1)工作的時序性。這是指監理的各項工作都應按一定的邏輯順序先後展開,從而使監理工作能有效地達到目標而不致造成工作狀態的無序和混亂。2)職責分工的嚴密性。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是有不同專業、不同層次的專家群體共同來完成的,他們之間嚴密的職責分工是協調進行監理工作的前提和實現監理目標的重要保證。
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作完成後,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從兩方面進行監理工作總結。向業主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其主要內容包括:委託監理合同履行情況概述,監理任務或監理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由業主提供的供監理活動使用的辦公用房、車輛、試驗設施等的清單,表明監理工作終結的說明等
2. 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方法和步驟是什麼
建議你詳細閱讀《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
簡單來說,監理就是對工程進行「三控兩管一協調」。
三控: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
兩管: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
一協調:參工程建設相關方的工作關系進行協調。
監理的工作流程如下圖示:
希望對你有幫助。
3. 工程建設監理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工程建設監理的工作程序有:
1收到監理招標廣告或招標邀請函後,進行監理投標。
2中標後,簽訂監理委託合同。
3明確總監,成立監理組織。
4編制監理規劃。
5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6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
7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8向項目法人(業主)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4. 工程監理的工作程序
各階段工程驗收由施工監理主持,施工工長組織,房主參加;各階段驗收結果必須有三方同一時間的簽字確認為有效。施工項目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後續施工。未經確認不得進行後續施工。
遺漏的驗收項目由施工監理和施工工長共同承擔責任。
各階段驗收單需在驗收後24小時內由施工監理上報工程部經理。
第一階段:材料進場驗收
1. 對所有用於施工的裝飾材料進行驗收。
2. 現場交底時監理同工長、房主預約材料驗收時間。
3. 材料進場後工長通知施工監理、房主到場驗收。
4. 未經確認的材料不得用於施工。
第二階段:隱蔽工程及水電工程驗收
1. 對隱蔽工程和防水工程進行驗收。
2. 工長自檢合格通知施工監理驗收,施工監理須在24小時內到達。
3. 現場進行檢驗。
第三階段:中期驗收
1. 中期驗收前,工長須先進行自檢,確保監理驗收合格。
2. 自檢合格後工長與客戶約定驗收時間並提前一天通知施工監理。
3. 施工監理按驗收規范逐項驗收,並詳細填寫驗收結果。
4. 驗收手續完成後,監理應提醒客戶按期交款:逾期未交工程款者,
需停工待款,直到交款後方可開工,因此延誤工期由客戶負責;客戶未交中期款及增項款的,施工監理未及時按排停工的,給公司後續收款造成困難的,施工監理罰款500元,並承擔相應損失;項目經理不服從施工監理停工待款的命令而繼續施工,後續款項由其自己負責,公司另處罰項目經理500元。
第四階段:竣工預驗收
1. 工程竣工前5天內預驗收。
2. 工長在預驗收48小時前通知施工監理,施工監理在約定時間進行預驗收。監理填寫《預驗收單》,認真進行質量檢查。
3. 凡預驗收未通過的工程,施工監理責成工長限期整改,並在限定時間組織二次報驗。
4. 二次預驗收仍不合格的,工程部經理親自組織或參與整改。工程部經理參與或組織的整改工程,該工程質量等級降一級。
第五階段:竣工驗收
1. 預驗收合格後,工長在工程竣工前3天向工程部報驗。將工程名稱、地點、竣工時間報工程部備案,以便於組織工程驗收工作,凡不按規定時間進行報驗的,按違反驗收程序處罰。
2. 竣工驗收由施工監理按工程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並負責進行評定打分,評定時要求工長和工地組長參加。
3. 驗收手續完成後,監理應提醒客戶交納工程尾款:未交納工程尾款不能交接,不予簽訂保修單,由此延誤工期由客戶負責。
4. 客戶交納工程尾款後,施工監理協同財務與客戶簽訂工程保修單,約期到現場交接,工長必須到場。
相關說明:
1. 各階段驗收不合格的,施工監理按規定對工長進行處罰並限期整改。由此延誤工期時造成的損失由工長承擔。
2. 由於施工監理未能在規定時間到場造成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由施工監理承擔。
3. 整改後須經施工監理鑒定合格方可繼續施工。
4. 驗收結果是工程結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