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單位怎麼填寫「是否已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另根據住建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通用條款 15.4.1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專用條款15.4.1保修責任及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均有明確約定。
故施工單位可填寫「按****年*月**日簽訂******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已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即可。
2.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怎麼填寫
對於質量保修的內容一般會在施工合同中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可以查詢《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3. 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書的內容是什麼 有沒有範本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為 / 年,屋面防水工程為 / 年; 2、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 1 ; 3、供熱及供冷為 / 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 / 年; 5、其他約定:
本合同承包范圍的工程內容質量保修期按國家有關規定標行。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屋面漏水、暖氣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3%,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2%。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 伍仟元(大寫)。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 / 。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14天內,將剩餘保修金和利息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工程質量保修書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
(1) 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 質量保修期。
(3) 質量保修責任。
(4) 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 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終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5. 工程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蓬萊杏花苑住宅小區27#樓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供熱和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本工程的保修范圍為合同的承包范圍
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為五年;
3、裝修工程為二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二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二個採暖期、供冷期;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後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無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6.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怎麼填寫 範本是什麼
建築工程完工之後,為保證工程質量,發包人和承包人一般都會簽署一個工程質量保修書,以確保承包人能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那麼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應該怎麼填寫呢?本文即對工程質量保修書提供了一個範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發包人(全稱):____承包人(全稱):____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 。二、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年;3.裝修工程為____年;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_________年;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 個採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 年;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曰起計算。三、質量保修責任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保修。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四、保修費用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五、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質星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年月日相關閱讀: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書的內容是什麼 有沒有範本?
7.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如何填寫
工 程 質 量 保 修 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XXX (工程名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市政道路、橋涵、隧道、給水、排水、燃氣與集中供熱、路燈、園林綠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6.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
7.其他工程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的使用、約定和支付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65條賦予的規定一致。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