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與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是否有沖突
你只看到規定的年限 沒注意看開始計算的日期。兩者計算的日期和約定主體是不同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合同主體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日期是從項目竣工驗收開始計算;而《住宅質量保證書》的主體是開發商與小業主,日期是從交付給使用人開始計算;明顯要先竣工驗收後才有交付使用,竣工驗收的日期要早於交付使用的日期,因此並沒有沖突。希望採納
Ⅱ 辦公樓備案時需要出具工程質量保證書、工程質量說明書、工程質量維修書嗎
要啊。不過是工程質量保修書不是維修書,還有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