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內容有哪些
監督機構在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向備案機關提交的、在監督檢查(包括工程竣工驗收監督)過程中形成的、評估各方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以及工程是否符合備案條件的綜合性文件。
❷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職責有哪些
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牆體材料改革和建築節能、粉煤灰綜合利用的發展與應用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備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二)制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劃及年度計劃。
(三)制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規劃及年度計劃。
(四)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
(五)對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六)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實施委託范圍內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七)對工程監理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八)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包括企業內部試驗室)實施監督管理。
(九)參與工程質量檢查員的培訓、考核、注冊、年審等工作。
(十)建設工程的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在工程保修期內對保修工作進行監督。
(十二)對工程質量監督系統的工程質量投訴工作進行指導,受理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投訴、舉報,並對其進行調查、協調和處理。
(十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仲裁和處理。
(十四)負責牆體材料改革和建築節能、粉煤灰綜合利用的發展與應用管理工作。
❸ 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工程質量監理的內容 :工程質量監理是一個施工全過程的監理,它貫穿於整個合同執行過程的始終.質量監理過程主要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施工准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完工驗收階段
1、施工准備階段 這個階段主要是承包人正式施工前的准備階段,包括人員、機械設備、原材料的進場以及按設計圖紙進行現場放線、測量等工作
2、施工階段 這個階段是工程的主體開始實施的階段,承包人按規范規定的施工方法和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實施工程,以達到設計文件的要求
3、工程完工驗收階段 在這個階段中,質量監理的主要任務是對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和評定,檢查所完工程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和規范有關的質量標准,如果合格,監理工程師應向承包人簽發工程檢驗認可書.工程質量監理是在施工全過程中進行的,
其實這三個階段缺一不可,但是相對而言把重點應放在第一、第二階段,這樣可以盡早地發現問題,及時將問題在發生的萌芽狀態就予以控制、處理,使得工程項目在經濟上得到最小限度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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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有哪些
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
1、監督檢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參與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
2、監督檢查工程實體的施工質量,特別是基礎、主體結構、主要設備安裝等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質量。
3、監督工程質量驗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築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有關建築工程安全的國家標准不能適應確保建築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五十三條國家對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根據自願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准,降低工程質量。
建築設計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對建設單位違反前款規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
第五十五條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五十六條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准、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
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
第五十七條建築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五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第五十九條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條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
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條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4)工程質量監督內容包括擴展閱讀
一、工程質量負責人員職責: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第三十六條規定:監理單位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承擔責任;而監理是監控主體,對施工過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職權,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應有的監理責任;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主要體現在行為合法性上,只要行為合法,當出現施工質量問題時,建設單位對此是沒有責任的。
二、工程質量負責人的職責:
總公司工程管理部質量主管崗位職責
1、負責在建工程質量管理,在建工程質量抽查和巡查。
2、負責對個項目體質量員的工作指導、檢查和考評。
3、負責督促各項目體制定質量計劃管理辦法、工程質量檢驗管理辦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規定、糾正措施管理辦法、預防措施管理辦法。
4、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督促項目體對創優工程質量標準的控制,指導和創優申報質量收集、整理。
6、負責各個工程關鍵節點的自檢。
7、參加質監站的驗收。
8、負責對各勞務分包施工質量的評定。
9、每周上報部門經理各個工地質量檢查情況。
10、負責檢查監督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資料。
11、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制度,對項目質量崗位人員的工作督促、檢查、指導。
12、負責國家質量標准,規范、規程、質量文件收集和更新。
13、完成部門經理安排的工作。
各項目體施工現場各崗位職責
1、項目經理的管理職責
對所承擔項目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在項目上認真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保證質量體系文件在本項目部的有效運行,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所規定的各項責任,確保項目管理目標的實現;
負責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進行策劃、制定項目質量目標,明確項目質量管理,執行驗證等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
負責建立項目組織機構和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排,並規定其職責范圍;
負責本項目部接受質量體系審核的准備工作,參加管理評定;
負責工程項目人力、物力、機械設備的調配和管理,合理組織施工,對項目工程質量負主要領導責任,對質量有獎罰權;
指導工程部對合格施工隊伍進行選擇評價,負責組織對合格施工隊伍的管理;
負責在項目上組織實施《采購工程程序》、《工程分包方評定工作程序》等有關程序。
負責本項目資源的組織、配置,根據授權進行項目的經營決策,制定項目管理文件,組織竣工驗收、交付。
負責本項目團隊制定質量目標,建立質量管理計劃、項目部質量管理體系建立。
2、項目質量經理(質量員)的管理職責
協助項目經理實施公司質量方針、項目部質量目標、及項目質量保證計劃,參與組織工程質量策劃,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直接對項目經理負責;
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工程施工規范、工藝規程、質量標准,嚴格執行國家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確保項目階段質量目標和總體質量目標的實現;
領導項目部建立質量管理保證體系,主持項目的質量工作專題會議,形成書面的整改意見,並負責監督整改;
組織人力物力資源的活動,分析質量情況,在施工過程的進行全面質量控制,及時協調和處理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制定預防、糾正與改進的質量措施;
負責指導施工材料、半成品的檢驗、試驗和管理,落實工序隱檢,組織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負責督促施工隊落實「三檢制」,組織項目部定期進行工程質量檢查,參加上級的質量標准檢查及現場的經驗交流;
負責與質監站的工作聯系,負責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的質量工作協調,協助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組織好竣工驗收工作;
負責組織、主持召開工程質量會,對質量有獎罰權;加強對各專業分包單位的質量檢查和監督,確保各專業分包單位的質量符合規范要求,並定期向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質量情況報表;
負責將項目質量目標的進行分解落實,並監督實施,加強過程式控制制和日常管理,保證項目質量保證體系有效運行;
負責實施過程中工程質量的質檢工作,加強各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控制,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部位行使「一票否決權」,並要求限期整改;
負責工程創優和評獎的策劃、組織、資料准備和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向業主提交工程質量合格證明書,並提請業主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負責組織監督檢查工程施工勞動合同的實施執行;
負責審核、並簽字確認各分包施工隊組月結算工程量的實際完成情況及實體質量情況,對於達不到要求或不符合實際者,有權對其進行合理處罰,甚至不給予結算。
❺ 工程質量監督站是干什麼的
工程質量監督站的工作內容:
1、監督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設計勘察單位和監理單位等)的質量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法律及各項制度的規定;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事故。
2、監督檢查工程實體的施工質量,尤其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專業設備安裝等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質量。
3、對受委託的工程進行質量鑒定監督。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
5、完成住建局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質監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職能部門(建設局)對工程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單位。
質監站受理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注冊,巡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核查參建人員的資格,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5)工程質量監督內容包括擴展閱讀: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條。根據2017年10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7號《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制定本條例。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❻ 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的范圍有哪些內容
工程質量監督是當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派出的監督機構,對當地所有在建工程的質量行為實施監督且有一定的處分權力。監督的對象是參建五方:建設方、勘察方、設計方、監理方、施工方。主要精力在施工方,其次在監理方。開工、驗收、竣工等程序、步驟是否合規合法;各方資質、崗位、證件是否齊全有效;質量管理資料、質量控制資料的完整、真實、有效性;對質量安全技術的違背規范違背當地規范性文件的行為進行制止,直到處罰。
質量監督與質量監理是兩碼是啊!質量監理是中介企業的行為。
現在的工程質量監督增加了安全技術監督職責。
❼ 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職能包括哪些方面
最新的建設部5號令《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於2010年9月1日實施
該文第五條明確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內容:
第五條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
(三)抽查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
(四)抽查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的質量;
(五)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
(六)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定期對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
(八)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
❽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基本職責有哪些
職責概述:
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牆體材料改革和建築節能、粉煤灰綜合利用的發展與應用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備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二)制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劃及年度計劃。
(三)制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規劃及年度計劃。
(四)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
(五)對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六)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實施委託范圍內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七)對工程監理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八)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包括企業內部試驗室)實施監督管理。
(九)參與工程質量檢查員的培訓、考核、注冊、年審等工作。
(十)建設工程的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在工程保修期內對保修工作進行監督。
(十二)對工程質量監督系統的工程質量投訴工作進行指導,受理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投訴、舉報,並對其進行調查、協調和處理。
(十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仲裁和處理。
(十四)負責牆體材料改革和建築節能、粉煤灰綜合利用的發展與應用管理工作。
❾ 工程質量檢測的內容包括哪些
工程質量檢測分為四個分類,管理體系檢查、對工程使用材料檢查、實體檢查和行為檢查。
首先管理系檢查是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資質是進行核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是否建立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機構、質量管理制度;管理人員是否到位。對施工、監理單位的日常檢查驗收資料、內業管理資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其是否及時、真實、正確、齊全、規范。
第二步是對工程使用材料的檢查。檢查進場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標准要求;是否有見證取樣;送檢樣品所代表的量是否相符;檢查檢測頻率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送檢材料各項性能指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杜絕使用。
三是實體檢查。以工程項目部日常檢查記錄為主,用檢查中有無質量問題次數占總次數的比例作為評分標准,評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督促整改到位。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中發現設計不足、深度不夠等現象,是否及時與設計單位溝通,盡快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的常規檢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施工現場檢查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形成相應檢查記錄。監理單位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能否及時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並有相應記錄。施工單位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整改的,按合同條款追究其責任和做出相應處罰,並及時向相關單位報告。對工程實體檢查不定期抽查。
四是行為檢查。嚴格落實對施工、監理單位人員的考勤制度,對出勤率不滿足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合同條款進行處罰。檢查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部門和人員是否落實到位,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是否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執行。加強工程原材料的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在材料使用前,完善工程材料、構配件檢查、檢測、驗收、取樣送檢、登記工作;項目部管理人員應與監理同時作為取樣見證人,監督其過程的真實有效。督促監理單位,對施工資料、工程量進行審核;督促駐場監理人員對工程材料、設備、施工質量等方面進行檢查或獨立檢查檢測;對出現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制止並上報。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工程的施工、檢查、驗收等方面的方法、措施、程序、檢測儀器等是否符合相關規程和要求;對在監督檢查中提出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按要求整改落實,並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