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工程及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條件是什麼
房屋建築子單位工程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②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
③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④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建設單位已取得市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工程檔案認可文件。
⑤質量控制資料、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檢測資料已收集完整
『貳』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標准有哪些
一、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包括:
1、按照發布等級可以分為
國家標准、地方標准、行業標准、企業標准;按照遵守嚴格程度可以分為:推薦性標准、強制性標准(相應的標准條文也可以分為:一般性條文、強制性條文)。
2、一般標準的嚴格程度
國標是最基本的,地方標准要嚴格一些,企業標準是最嚴格的。標准執行的原則是誰嚴格執行誰。
3、國家標准目前主要有(按照分部工程的劃分)
GB50300《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GB50202《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3《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6《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7《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9《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1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42《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43《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303《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310《電梯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4、地方標准可以見各地方建委網站,以其發布的為准,或上國家建設標准網(建設部標准司發布)。北京地區有DBJ和DB11。
二、建築方面單位工程質量合格標准: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全部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涉及金屬管道的外防腐層、鋼管陰極保護系統、管道設備運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試驗檢測、抽查結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試驗應符合本規范規定。
5、外觀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叄』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有哪些內容
中文詞條名: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英文詞條名:
基本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表31-57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開工日期:
2.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檢,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4)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5.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Α)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1)主控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2)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不宜超過10%。
『肆』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包括哪些內容
一、竣工驗收備案表(封面)
由建設單位在提交備案文件資料前按實填寫。
二、備案目錄由備案部門填寫。(表一)
三、工程概況(表二)
1.其中備案日期:由備案部門填寫。
2.竣工驗收日期:與《竣工驗收證明書》竣工驗收日期一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
四、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表三)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並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表四)
1.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2.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六、整改通知書(表五)
上面要求記錄質量監督站責令整改問題的書面整改記錄,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質量問題,是否已整改完畢。
七、整改完成報告書(表六)
要求詳細記錄整改完成情況,並由建設方簽字加蓋公章、主監員確認整改完成情況,若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未有整改內容,也需要業主(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
八、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表七)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牆、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d).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質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內部函件
九、建設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評估報告注意事項: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牆、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e).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註:該評估報告,表式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自製,但報告內容必須含以上注意事項內容。
十、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表八)
1.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定。
2.工程保修項目一欄:除六項保修項目外,其他應根據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增加,如國家有關法規需增加新項目的,應補充齊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欄:一律用中文大寫,最低保修期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期限。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表九、十)
由建設單位根據銷售實際情況,物業管理情況登記並加該公章。
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
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崑山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通過竣工備案意見書》
《崑山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示通過竣工備案意思書)》
十一、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提供由國家認證的檢測部門出具的功能性試驗檢測報告。
十二、其他文件資料
1. 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 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 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 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 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十三、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伍』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哪些規定
一、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有哪些規定
對於工程質量進行驗收,是判斷工程質量的最後一道門檻了,如果工程質量驗收成功,則相安無事,如果驗收不成功,則需要對於驗收不合格的是工程進行處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如果想要合格,必須滿足一些條件規定。具體規定如下所述:
1、基礎工程合格
2、主體工程合格
3、裝飾工程合格
4、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齊全
5、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齊全
6、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齊全
7、工程竣工報告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察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0、設計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1、工程竣工總結
12、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程序有哪些
1、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向監理單位提交工程預驗收申請報告;
2、監理單位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單位工程預驗收,並將發現的問題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預驗收合格後,報告建設單位,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3、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准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工後,應將工程相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三、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條件是什麼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3、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四、單位工程質量不合格怎麼辦
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