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和承包工程范圍
承包工程范圍
1.3.1甲級資質各類建築工程的施工。
1.3.2乙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註:「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體給構、建效屋面、表修表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㈡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准: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國家級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准。
5、企業已建立內部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路化;已建立並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體,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四、代表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3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築物;
2、28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3、單體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築工程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3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60人。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4、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1)40層及以下、各類跨度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3)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1)28層及以下、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1)14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註:房屋建築工程是指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㈢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准分幾個等級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150 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地上 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80-100 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 3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建築面積 2 萬--3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 項。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3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75 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建築面積 0.6 萬--1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 項。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5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4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3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 2 項。
3、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註: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㈣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標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准: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國家級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准。
5、企業已建立內部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路化;已建立並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體,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四、代表工程業績
近十年承擔過下列7項中的4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幹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環路,不含城際間公路)長度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高壓燃氣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計修建內徑5米以上地鐵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地下交通工程3萬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地鐵車站工程3項以上;
4、累計修建城市橋梁工程的橋梁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5座以上;
5、修建日處理30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萬噸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座以上;
6、修建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3項以上;
7、合同額8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橋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等管線)總承包項目5項以上,或合同額為2000萬美元以上的國(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項目1項以上。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主幹道2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幹道以上道路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3座;
(3)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2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修建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機械設備:
(1)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機2台;
(3)直徑1.2米以上頂管設備2台。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單跨2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2座;
(3)累計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燃氣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熱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修建4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5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5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修建2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4、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註: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2.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職稱。
㈤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以下就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比較全面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准: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國家級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准。
5、企業已建立內部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路化;已建立並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體,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四、代表工程業績
近十年承擔過下列7項中的4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幹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環路,不含城際間公路)長度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高壓燃氣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計修建內徑5米以上地鐵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地下交通工程3萬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地鐵車站工程3項以上;
4、累計修建城市橋梁工程的橋梁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5座以上;
5、修建日處理30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萬噸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座以上;
6、修建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3項以上;
7、合同額8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橋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等管線)總承包項目5項以上,或合同額為2000萬美元以上的國(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項目1項以上。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主幹道2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幹道以上道路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3座;
(3)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2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修建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機械設備:
(1)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機2台;
(3)直徑1.2米以上頂管設備2台。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單跨2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2座;
(3)累計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燃氣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熱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修建4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5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5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修建2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4、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註: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2.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