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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滲工程技術規范

發布時間:2021-06-17 04:28:36

① 現在最新防滲牆施工技術規范是什麼版本的 更新到哪年的了 知道的請告訴下 謝謝

最新的版本是DL/T 5199-2004 水電水利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規范,更新到2004年

② 《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中渠道襯砌的混凝土預制板使用中砂還是細沙

一般砼澆築或預制採用中砂,其強度滿足、水泥用量少、和易性好

③ 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防滲系統工程技術規范(CJJ 113-2007)

地下水收集導排系統頂部據防滲系統基礎層底部不得小於1000mm,這句話沒錯.基礎層是指防滲系統的基礎.這層黏土是壓實黏土防滲層,基礎層應另外加上去的.

是重疊的.

④ 防滲面積按《節水灌溉工程技術規范》如何折算

這有一些資料,你參考參考這方面的資料,應該可以幫助到你的!
標准編號:GB/T 50363-2006
標准名稱:節水灌溉工程技術規范(附條文說明)
標准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ter-saving irrigation engineering
實施日期:2006-9-1
頒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內容簡介:本規范適用於新建、擴建或改建的農、林、牧業,城市綠地、生態環境等節水灌溉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管理和評價。

⑤ 《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程》最新版是多少

國標現行版本是:GB/T 50600-2010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水利行業標准現行版本是:SL 18-2004 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

⑥ 請問: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中的塊石與砌體結構設計規范中的毛石是不是一個東西

不是哦。塊石是成塊狀的,毛石可以為橢圓等其他形狀。

⑦ 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技術規范

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技術規范SL174-96

1總則

1.0.1《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本規范)是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以下簡稱防滲牆)施工的技術准則。

1.0.2本規范適用水工建築物鬆散透水地基或土石壩壩體內深度小於70m、牆厚60~100cm防滲牆的施工。深度或厚度超過上述范圍,應通過試驗做出補充規定。

1.0.3范圍牆施工,除應遵守本規范外,凡本規定未涉及的內容還應遵守現行的有關標准。

2施工准備

2.0.1發包單位應提供下列有關資料:

(1)初設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詳圖階段的設計圖紙和說明書;

(2)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防滲牆中心線處的勘探孔柱狀圖和地質剖面圖,勘探孔的間距不宜大於20m;

(3)牆體材料的性能指標;

(4)水文氣象資料;

(5)造漿粘土的產地、質量、儲量、開采運輸條件等資料;

(6)施工中應使用的標准以及有關的其它文件。

2.0.2防滲牆中心線處的地質資料,應對下列項目作較詳細的描述;

(1)覆蓋層的分層情況、厚度、顆粒組織及透水性;

(2)地下水的水位,承壓水層資料;

(3)基岩的地質構造、岩性、透水性、風化程度與深度;

(4)可能存在的孤石、反坡、深槽、斷層破碎帶等情況。

2.0.3施工前在發包單位或監理單位主持下,設計單位應向承包單位進行技術交底,說明有關技術要求。

2.0.4承包單位必須按批準的設計及招標文件施工。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報監理單位批准後實施。

2.0.5重要或特殊要求的工程,宜在地質條件類似的地點,或在防滲牆中心線上進行施工試驗,以取得有關造孔、固壁泥漿、牆體澆築等資料。

2.0.6建造槽孔前應修築導牆,導牆宜採用現澆混凝土。當地基土較鬆散時應採取加密措施其加密深度以5~6m為宜。

2.0.7鑽機軌道應平行於防滲牆的中心線,地基不得產生過大或不均勻沉陷,軌枕間應填充道渣碎石。

2.0.8倒漿平台宜採用現澆混凝土,其下可設置塊石墊層。

2.0.9臨時施工道路應暢通無阻,並應確保雨季施工的可靠性。

3.造孔

3.0.1防滲牆的中心線及高程,應依照設計文件,根據測量基準點進行控制。

3.0.2劃分槽段時,應綜合考慮地基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施工部位、造孔方法、機具性能、造孔歷時、混凝土供應強度、牆體預留孔的位置、澆築導管布置原則以及牆體平面形狀等因素。

合攏段的槽孔長度以短槽孔為宜,應盡量安排在槽深較淺、條件較好的地方。

3.0.3確定孔口高程,需考慮:

(1)施工期的最高水位;

(2)能順暢排除廢漿、廢水、廢渣;

(3)盡量減少施工平台的地下水位2.0m。

(4)孔口應高出地下水位2.0m。

3.0.4防滲牆造孔工藝應根據地層情況、鑽機類型和其它施工條件選擇鑽劈法、兩鑽一抓法或抓取法等。

3.0.5使用鑽劈法造槽孔,應注意:

(1)開孔鑽頭直徑必須大於終孔鑽頭直徑,磨損後應及時補焊;

(2)選擇合理的副孔長度;

(3)一、二期槽孔同時雖造孔,其間應留有足夠的長度。

3.0.6兩鑽一抓法應先鑽完主孔,後用抓鬥抓取副孔土體,兩側主孔的中心距宜等於抓鬥的有效抓取長度。

3.0.7抓取法施工應分主孔和副孔,主、副孔長度均應小於抓鬥的有效抓取長度。

3.0.8造孔中,孔內泥漿面應保持在導牆頂面以下30~50cm。

3.0.9地層中的孤石在保證孔壁安全的前提下,可採取小鑽孔爆破或定向聚能爆破的方法處理。

3.0.10漏失地層,應採取預防措施。發現泥漿漏失,應立即堵漏和補漿。

3.0.11施工現場應設置排水溝,及時排除槽孔周圍的廢水、廢漿、廢渣。

3.0.12槽孔孔壁應平整垂直;不應有梅花孔、小牆等。孔位允許偏差不得大於3cm;孔斜率不得大於0.4%,含孤石、漂石地層以及基石面傾斜度較大等特情況,孔斜率應控制在0.6%以內;一、二期槽孔接頭套接孔的兩次孔位中心在任一深度的偏差值,不得大於設計牆厚的1/3,並應採取措施保證設計牆厚。

3.0.13槽孔嵌入基岩的深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基岩面需按下列方法確定:

(1)依照防滲牆中心線地質剖面圖,當孔深接近預計基岩面時,即應開始取樣,然後根據岩樣的性質確定基岩面;

(2)對照鄰孔基岩面高程,並參考鑽進情況確定基岩面;

(3)當上述方法難以確定基岩面,或對基岩面發生懷疑時,應採取岩芯鑽機取樣,加以確定和驗證。

基岩岩樣是槽孔嵌入基岩的主要依據,必須真實可靠,並按順序、深度、位置編號,填好標簽,裝箱,妥善保管。

3.0.14造孔結束後,應對造孔質量進行全面檢查。經檢查合格,方可進行清孔換漿。

3.0.15清孔換漿宜選用泵吸法或氣舉法。

3.0.16清孔換漿結束後1h,應達到下列清孔標准:

(1)孔底淤積厚度不大於10cm;

(2)當使用粘土泥漿時,孔內泥漿的密度不大於1.30g/cm3,粘度不大於30s,含砂量不大於10%;當使用膨潤土泥漿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清孔換漿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3.0.17二期槽孔清孔換漿結束前,應清除接頭混凝土孔壁上的泥皮。宜用鋼絲刷子鑽頭進行分段刷洗,刷洗的合格標準是:刷子鑽頭上基本不帶泥屑,孔底淤積不再增加。3.0.18清孔合格後,應於4h內開澆混凝土,如因下設鋼筋籠或其它埋設件,不能按時澆築,則應由監理或設計單位與承包單位協商,另行提出補充規定。

4泥漿

4.0.1建造槽孔是泥漿的功用是支承孔壁,懸浮、攜帶鑽渣和冷卻鑽具。。泥漿應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流變性能、穩定性以及抗水泥污染的能力。

4.0.2應根據施工條件、造孔工藝、經濟技術指標等因素選擇拌制泥漿的土料。選擇土料時宜優先選用膨潤土。

4.0.3商品膨潤土的質量標准可採取原石油工業部部頒標准《鑽井液用膨潤土》(SY5060—85)。

4.0.4拌制泥漿的粘土,應進行物理試驗、化學分析和礦物鑒定,以選擇粘粒含量大於50%,塑性指標大於20,含砂量小於5%,二氧化硅與三氧化二鋁含量的比值為3~4的粘土為宜。

4.0.5泥漿的性能指標和配合比,必須根據地層特性、造孔方法、泥漿用途,通過實驗加以選定。

4.0.6膨潤土泥漿新制漿液性能以滿足表4.0.6指標為宜。

表4.0.6新制膨潤土泥漿性能指標

項目 單位 性能指標 試驗用儀器 備注

濃度 % >4.5 指100㎏水所用膨潤土重量

密度 g/cm3 <1.1 泥漿比重秤

漏斗粘度 30~90 946/1500mL馬氏漏斗

塑性粘度 CP <20 旋轉粘度計

10分鍾靜切力 N/m2 1.4~10 靜切力計

PH值 9.5~12 pH試紙或電子pH計

4.0.7粘土泥漿新制漿液性能以滿足表4.0.7所列指標為宜。

4.0.8測定泥漿性能指標的項目,可根據不同情況按表4.0.8所列項目確定。

表4.0.7新制粘土泥漿性能指標

項目 單位 <性能指標> 試驗用儀器 備注

密度 g/cm3 1.1~1.2 泥漿比重秤

漏斗粘度 S 18~25 500/700mL漏斗

含砂量 % ≥5 含砂量測量器

膠體率 % ≤96 量筒

穩定性 0.03 量筒、泥漿比重秤

失水量 ml/30min <30 失水量儀 又稱為濾失量

泥餅厚 mm 2~4 失水量儀

1分鍾靜切力 N/m2 2.0~5.0 靜切力計

PH 7~9 試紙或電子pH計

表4.0.8不同階段泥漿性能測定項目

土料種類/階段 膨潤土 粘土

鑒定土料造漿性能時 密度、漏斗粘度計、失水量、靜切力、塑性粘度 密度、漏斗粘度、含砂量、膠體率、穩定性

確定泥漿配合比時 密度、漏斗粘度、失水量、泥餅厚、動切力、pH值 密度、漏斗粘度、含砂量、膠體率、穩定性、失水量、泥餅厚、靜切力、pH值

施工過程中 密度、漏斗粘度、含砂量 密度、漏斗粘度、含砂量

4.0.9應選用新鮮潔凈的淡水配製泥漿。必要時可進行水質分析,判別標准可參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SDJ207—82)。

4.0.10泥漿處理劑的品種和摻加率應通過試驗確定。

4.0.11拌制泥漿的方法及時間均應通過試驗確定,並按規定配合比配製泥漿,加量誤差值不得大於5%。

拌制膨潤土泥漿應用高速攪拌機,新漿經24h水化溶脹後方能使用。

儲漿池內泥漿應經常攪動,保持泥漿性能指標均一。

4.0.12海水或地下水可能對泥漿產生污染的情況下,應進行水質分析並採取保證泥漿質量的措施。

5牆體材料及其施工

5.1一般規定

5.1.1防滲牆的牆體材料可採取普通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塑性混凝土、固化灰漿等。

5.1.2牆體材料應達到下列要求:

(1)設計提出的抗壓強度、抗滲性能及彈性模量等指標;

(2)牆體材料拌合物應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5.1.3配製牆體材料的水泥、骨料、水、摻合料及外加劑等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其配合比及配製方法應通過試驗決定。

5.1.4澆築槽孔前,必須擬定澆築方案,其主要內容有:

(1)繪制槽孔縱剖面圖;

(2)計劃澆築方量、供應強度、澆築高程;

(3)混凝土導管等澆築器具及埋設件的布置、組合;

(4)澆築方法、開澆順序、主要技術措施;

(5)牆體材料配合比、原材料品種及用量。

5.1.5防滲牆體應均勻完整,不得有混漿、夾漿、斷牆、孔洞等。

5.1.6牆體施工的質量事故,承包單位除應按規定及時處理和補救外,並應提供事故發生的時間、位置、原因、補救措施、處理經過等資料。

5.2牆體材料

5.2.1混凝土牆體材料,入孔坍落度應為18~22cm,擴散度應為34~40cm,坍落度保持15cm以上的時間應不小於1h;初凝時間應不小於6h,終凝時間不宜大於24h;混凝土的密度不宜小於2100㎏/m3。當採用鑽鑿法施工接頭孔時,一期槽段混凝土早期強度不宜過高。

5.2.2普通混凝土的材料用量不宜少於350㎏/m3。水膠比不宜大於0.65。水泥標號不宜低於325號。

5.2.3配製混凝土的骨料,宜優先選用天然卵石、礫石和中、粗砂;最大骨粒徑應不大於40mm,且不得大於鋼筋凈間距的1/4。

5.2.4牆體採用固化灰漿,需遵守下列規定:

(1)配製固化灰漿的泥漿,漏斗粘度宜為25~45s,密度應根據固化灰漿的配合比控制;

(2)新拌合漿液失去流動性的時間不宜小於5h,固化時間不宜大於24h;

(3)原位攪拌法施工時固化灰漿的密度宜為1.3~1.5g/cm。

5.3混凝土拌和及運輸

5.3.1混凝土的拌和及運輸能力應不小於最大計劃澆築強度的1.5倍。

5.3.2混凝土的拌和、及運輸應保證澆築能連續進行。若因故中斷,時間不宜超過40min。

5.3.3應保證運至孔口的混凝土具有良好的和易性。

5.4泥漿下混凝土澆築

5.4.1泥漿下澆築混凝土應採用直升導管法,導管內徑以200~250mm為宜。

5.4.2槽孔內使用二套以上導管時,間距不得大於3.5m,一期槽端的導管距孔端或接頭管宜為1.0~1.5m。二期槽端的導管距孔端宜為1.0m.當槽底高差大於25cm時,導管應布置在其控制范圍的最低處。

5.4.3導管的連續和密封必須可靠。應在每套導管的頂部和底節管以上設置數節長度為0.3~1.0m的短管。導管底口距槽底應控制在15~25cm范圍內。5.4.4開澆前,導管內應置入可浮起的隔離塞球,開澆時,應先注入水泥砂漿,隨即澆入足夠的混凝土,擠出塞球並埋住導管底端。

5.4.5澆築過程需遵守下列規定:

(1)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得小於1m,不宜大於6m;

(2)混凝土面上升速度不應小於2m/h;

(3)混凝土面應均勻上升,各處高差應控制在0.5m以內,在有鋼筋籠和埋設件時尤應注意;

(4)至少每隔30min測量一次槽孔內混凝土面深度,至少每隔2h測量一次導管內混凝土面深度,並及時填繪混凝土澆築指示圖,以便核對澆築方量;

(5)槽孔口應設置蓋板,避免混凝土散落槽孔內;

(6)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混凝土嚴禁澆入槽孔內;

(7)應防止入管的混凝土將空氣壓入導管內。

5.4.6混凝土終澆頂面宜高於設計高程50cm。

5.5泥漿固化施工

5.5.1原位攪拌法施工,固化材料加入槽內前,應將孔內泥漿攪拌均勻,水泥宜攪拌成水泥砂漿加入,水泥砂漿的密度不宜小於1.8g/cm3。

5.5.2原位攪拌法應根據設計選擇攪拌方式。

5.5.3原位攪拌法氣拌方式,空壓機的額定壓力不小於孔內最大漿柱壓力的1.5倍;每根風管均應下到槽底,風管底部應安裝水平出風花管;加料應在2h內結束,中途不得停風,結束後繼續氣拌至少30min。

5.5.4原位攪拌結束前,應從槽內2~4個不同部位取樣裝模成型試件。

5.5.5槽孔內混合漿液固化後,應用濕土覆蓋牆頂。

6牆段連接

6.0.1在條件許可時,應盡量減少牆段連接縫。

6.0.2牆段連接可選用接頭管(板)法、鑽鑿法、雙反弧樁柱法等。

6.0.3接頭管9板)法施工,需遵守下列規定:

(1)接頭管(板)應能承受最大的混凝土壓力和起拔力,管(板)表面應平整光滑,其節間連接方式應簡便、可靠、易操作;

(2)應根據預計的最大拔管(板)阻力,選用有足夠起拔能力的吊車或液壓拔管機起拔接頭管;

(3)開始拔管的時間通過試驗確定;

(4)澆築過程中應經常活動接頭管(板);

(5)起拔接頭管(板)過程中,必須做好混凝土澆築和起拔記錄;

(6)液壓拔管(板)機起拔接頭管,應驗算地基及導牆的承載能力,並採取措施防止孔口坍塌。

6.0.4雙反弧樁柱法施工,需遵守下列規定:

(1)用於防滲牆槽段(或圓柱)連接的雙反弧樁柱,其弧頂間距為牆厚的1.1~1.5倍;

(2)鑽鑿雙反弧樁孔,鑽頭不得扭轉,樁孔孔斜應符合3.0.12條的規定;

(3)鑽完樁孔後,需用專用的機具將其兩端一期槽(或圓樁)混凝土上所附泥皮及地層殘留物全部清除。清除結束標準是作業後孔底淤積不再。

7槽孔內鋼筋籠及埋設件

7.1鋼筋籠

7.1.1結合防滲牆施工工藝,鋼筋籠的結構設計需滿足以下規定:

(1)鋼筋籠的外形尺寸應根據糙段長度、接頭形式及具備的起重能力等因素確定;

(2)鋼筋籠保護層厚度應不小於80mm;

(3)垂直鋼筋凈間距應不小於混凝土粗骨料直徑的4倍,尤應注意分節鋼筋籠搭接段的鋼筋間距;應盡量減少水平配置的鋼筋,其中心距宜大於150mm;加強筋與箍筋不得設計在同一水平面上;

(4)混凝土導管接頭外緣至最近處鋼筋的間距應大於100mm;

7.1.2鋼筋籠製作最大允許偏差規定為:

(1)主筋間距為10mm;

(2)箍筋和加強筋間距為20mm;

(3)鋼筋籠長度為50mm;

(4)鋼筋籠彎曲度不大於1%。

7.1.3應採取措施使鋼筋籠在存放和調運過程中不致扭曲變形。

7.1.4應在鋼筋籠上安裝定位墊塊,以保證保護層的厚度。

7.1.5鋼筋籠底端垂直鋼筋應加工成微閉合形狀。

7.1.6鋼筋籠分節長度應按孔深、起吊高度、重量、在孔口總連接時間、出廠鋼筋長度等綜合考慮選定。

7.1.7鋼筋籠下設起吊應選擇合適起吊點。鋼筋籠較長時,應採用兩點法起吊。下設鋼筋籠,應對准槽段中軸線,吊直扶穩,緩緩下沉,避免碰撞孔壁,如遇阻礙,不可強行下沉。

7.1.8分節製作的鋼筋籠,應保證上、下節連接後的垂直度。

鋼筋籠下端槽底一般不宜小於20cm。應防止混凝土澆築時鋼筋籠上浮。

7.1.9鋼筋籠入槽後,其定位允許最大偏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定位標高為50mm;

(2)垂直牆軸線方向為20mm;

(3)沿牆軸線方向為75mm。

7.2預埋管或管模

7.2.1牆體內可採用預埋管或預留孔法(拔管法)成孔。

7.2.2預埋管或預留孔所使用的拔管管模應有足夠的強度和鋼度,管模的結構應有助於最大限度減少起拔阻力,並保證在已成孔段不出現負壓。管接頭應牢固。下設前,應先在地面上試組裝,檢查其是否順直,其彎曲度應下於1%。

7.2.3預埋管或預留孔孔位應布置在兩相鄰混凝土導管間的中心位置或槽孔端頭。

7.2.4預埋管底部和上端應予以固定。

7.2.5預留孔應注意:(1)混凝土開澆後,適時地將管模插入混凝土內以固定其下端;(2)確定最佳拔管時間。

7.2.6應保護好預埋管和預留孔,防止異物墜入。

7.3儀器埋設

7.3.1防止牆內埋設的觀測儀器主要有應變計、無應力計、鋼筋計、圖壓力盒、牆體變形測斜導管等,均應使用合適的埋設方法。

7.3.2儀器埋設斷面,應在相鄰混凝土導管間的中心位置上。儀器埋設斷面處的造孔質量必須合格。

7.3.3儀器埋設前應完成儀器的力學率定、溫度率定、絕緣氣密性率定,並進行電纜絕緣的氣密性檢查和芯線電阻檢查,電纜硫化接頭強度和絕緣情況檢查。

7.3.4儀器埋設,應按設計嚴格控制其位置和方向,注意對電纜的保護,防止從槽口掉入異物。

7.3.5承包單位在混凝土澆築完畢至防滲牆竣工,應妥善保護儀器電纜。

8特除處理

8.0.1導牆嚴重變形或底部坍塌,宜採取以下處理方法:

(1)破壞部位應重新修築導牆或採取其它安全施工措施;

(2)改善地級條件和槽內泥漿性能。

8.02地層嚴重漏漿,應迅速填入堵漏材料,必要時可回填槽孔。

8.0.3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導管堵塞、拔脫或漏漿需重新下設時,必須需採用下列方法:

(1)將導管全部拔出、沖洗、並重新下設,抽凈導管內泥漿繼續澆築;

(2)繼續澆築前必須核對混凝土面高程及導管長度,確認導管的安全插入深度。

8.0.4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鋼筋籠上浮,需採取以下措施:

(1)應及時調整導管買入深度並適當降低混凝土面上升速度;

(2)對籠體錨固或壓重。

8.0.5一、二期槽孔套接接頭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最下牆厚時,可選擇下列處理辦法:

(1)在接縫上游側進行高壓噴射灌漿或灌漿處理;

(2)在最小套接斷面處加打一鑽,鑽頭直徑根據接頭孔孔斜和設計牆厚選擇,成孔後再澆築混凝土。

8.0.6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可選取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1)鑿除已澆入孔內的混凝土,重新澆築;

(2)在需要處理牆段上游側補貼一段新牆;

(3)地層可灌性較好時,宜在需要處理的牆段上游面進行灌漿或高壓噴射灌漿處理。

9質量檢查和工程驗收

9.0.1承包單位在開工前必須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包括建立質量檢查機構,配合質檢人員、並制訂質量檢查制度及實施辦法等。

9.0.2質檢人員應對槽孔建造、泥漿配置及使用、清孔換漿、鋼筋籠加工運輸及下設、混凝土澆築質量進行檢查與控制。

9.0.3檢查牆身質量應在成牆一個月後進行,檢查內容為牆體的均勻性、可能存在的缺陷和牆段接縫。檢查可採用鑽孔取芯和其它無損檢測等方法。檢查孔的位置和數量,由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會同有關單位研究確定。

9.0.4混凝土防滲牆工程的驗收,分工序質量驗收和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工序質量驗收包括終孔驗收,、清孔驗收、鋼筋籠製造及下設質量驗收,混凝土澆築質量驗收。

各工序驗收合格後,由監理單位或發包單位簽發合格證。

9.0.5槽孔的清孔驗收應包括下列內容:

(1)孔位、孔深、孔斜、槽寬;

(2)基岩岩樣與槽孔嵌入深度;

(3)一、二期槽孔間接頭的套接厚度。

9.0.6槽孔的清孔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1)孔內泥漿性能;

(2)孔底淤積厚度;

(3)接頭孔壁刷洗質量。

9.0.7鋼筋籠製造及下設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1)鋼筋籠的尺寸,導向裝置及加工質量;

(2)鋼筋籠的下設位置及節間連接質量。

9.08混凝土澆築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導管間距;

(2)澆築混凝土面的上升速度及導管埋深;

(3)混凝土的終澆高程;

(4)混凝土原材料的檢驗;

(5)混凝土機口取樣的物理理學指標及其數理統計分析結果。

9.0.9固化灰漿防滲牆泥漿固化的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1)固化灰漿原材料的檢驗;

(2)槽孔內固化漿液的物理力學性能指標;

(3)牆體的均勻性及抗滲性能。

9.0.10防滲牆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資料:

(1)設計圖紙、說明書、技術要求、變更及補充文件;

(2)竣工報告、竣工總平面圖及剖面圖、每個槽孔的竣工資料;

(3)施工原始記錄、質量檢查及工序驗收資料、各種原材料試驗資料、牆體材料及泥漿試驗資料、施工期地下水位和壩體觀測資料、牆身檢查孔成果資料、重大質量事故報告;

(4)有關專題試驗研究報告。

9.0.11經發包單位和監理單位檢查,認為工程質量符合要求時,應簽發合格證,如不符合要求,承包單位應根據發包單位或監理單位意見進行處理,達到合格再進行驗收。

10施工記錄和觀測工作

10.0.1承包單位必須做好防滲牆施工記錄和資料分析工作。主要圖表可採用附錄B的格式。

10.0.2防滲牆施工過程中,宜對槽口沉陷和位移進行觀測。

10.0.3在土石壩壩體內建造防滲牆時,發包單位應定期觀測壩體的沉陷、移位、裂縫、測壓管水位等。

10.0.4工程交付使用後,運行管理部門應對防滲牆進行系統觀測,及時整理分析觀測資料,監視防滲牆的運行情況。

附錄A

術語A1混凝土防滲牆(1.0.1)——於地面上進行造孔施工,在地基中以泥漿固壁,開鑿成槽形孔或聯鎖樁柱孔,回填防滲材料,築成具有防滲性能的地下連續牆。

A2鬆散透水地基(1.0.2)——泛指覆蓋層或由覆蓋層和粉狀或塊狀全風化基岩組成的地基。

A3導牆(2.0.6)——沿防滲牆軸線方向,在設計槽孔寬度以外一定深度內建造的平行防身牆軸線的平整、垂直的擋土牆。

A4合攏段的槽孔(3.0.2)——全牆最後施工的一個槽孔。

A5副孔長度(3.0.5)——當槽孔分為主、副孔時,副孔長度為相鄰的兩主孔邊之間的最小距離。

A6定向聚能爆破(3.0.9)——在造孔過程中,將具有定向聚能裝置的爆破筒下至孤石表面進行爆破。

A7梅花孔(3.0.12)——沖擊鑽進時,由於各種原因致使孔形不圓整的孔。

A8小牆(3.0.12)——相鄰單孔之間兩側孔壁及孔底未鑽凈的殘留部位。

A9孔斜率(3.0.12)——某一孔深處的施工孔位中心相對於孔口處的施工孔位中心的偏差值與該處孔深的比值。

A10孔位允許偏差(3.0.12)——在孔口水平面上,單孔施工與設計中心位置在任意方向上的偏差值。

A11孔底淤積厚度(3.0.16)——清孔後1h,泥漿中的鑽渣淤積在孔底的厚度。

後面的附錄圖表只有圖片格式的,我不會插圖片呀

⑧ 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技術規范

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技術規范SL174-96

1總則

1.0.1《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本規范)是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以下簡稱防滲牆)施工的技術准則。

1.0.2本規范適用水工建築物鬆散透水地基或土石壩壩體內深度小於70m、牆厚60~100cm防滲牆的施工。深度或厚度超過上述范圍,應通過試驗做出補充規定。

1.0.3范圍牆施工,除應遵守本規范外,凡本規定未涉及的內容還應遵守現行的有關標准。

2施工准備

2.0.1發包單位應提供下列有關資料:

(1)初設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詳圖階段的設計圖紙和說明書;

(2)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防滲牆中心線處的勘探孔柱狀圖和地質剖面圖,勘探孔的間距不宜大於20m;

(3)牆體材料的性能指標;

(4)水文氣象資料;

(5)造漿粘土的產地、質量、儲量、開采運輸條件等資料;

(6)施工中應使用的標准以及有關的其它文件。

2.0.2防滲牆中心線處的地質資料,應對下列項目作較詳細的描述;

(1)覆蓋層的分層情況、厚度、顆粒組織及透水性;

(2)地下水的水位,承壓水層資料;

(3)基岩的地質構造、岩性、透水性、風化程度與深度;

(4)可能存在的孤石、反坡、深槽、斷層破碎帶等情況。

2.0.3施工前在發包單位或監理單位主持下,設計單位應向承包單位進行技術交底,說明有關技術要求。

2.0.4承包單位必須按批準的設計及招標文件施工。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報監理單位批准後實施。

2.0.5重要或特殊要求的工程,宜在地質條件類似的地點,或在防滲牆中心線上進行施工試驗,以取得有關造孔、固壁泥漿、牆體澆築等資料。

2.0.6建造槽孔前應修築導牆,導牆宜採用現澆混凝土。當地基土較鬆散時應採取加密措施其加密深度以5~6m為宜。

2.0.7鑽機軌道應平行於防滲牆的中心線,地基不得產生過大或不均勻沉陷,軌枕間應填充道渣碎石。

2.0.8倒漿平台宜採用現澆混凝土,其下可設置塊石墊層。

2.0.9臨時施工道路應暢通無阻,並應確保雨季施工的可靠性。

3.造孔

3.0.1防滲牆的中心線及高程,應依照設計文件,根據測量基準點進行控制。

3.0.2劃分槽段時,應綜合考慮地基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施工部位、造孔方法、機具性能、造孔歷時、混凝土供應強度、牆體預留孔的位置、澆築導管布置原則以及牆體平面形狀等因素。

合攏段的槽孔長度以短槽孔為宜,應盡量安排在槽深較淺、條件較好的地方。

3.0.3確定孔口高程,需考慮:

(1)施工期的最高水位;

(2)能順暢排除廢漿、廢水、廢渣;

(3)盡量減少施工平台的地下水位2.0m。

(4)孔口應高出地下水位2.0m。

3.0.4防滲牆造孔工藝應根據地層情況、鑽機類型和其它施工條件選擇鑽劈法、兩鑽一抓法或抓取法等。

3.0.5使用鑽劈法造槽孔,應注意:

(1)開孔鑽頭直徑必須大於終孔鑽頭直徑,磨損後應及時補焊;

(2)選擇合理的副孔長度;

(3)一、二期槽孔同時雖造孔,其間應留有足夠的長度。

3.0.6兩鑽一抓法應先鑽完主孔,後用抓鬥抓取副孔土體,兩側主孔的中心距宜等於抓鬥的有效抓取長度。

3.0.7抓取法施工應分主孔和副孔,主、副孔長度均應小於抓鬥的有效抓取長度。

3.0.8造孔中,孔內泥漿面應保持在導牆頂面以下30~50cm。

3.0.9地層中的孤石在保證孔壁安全的前提下,可採取小鑽孔爆破或定向聚能爆破的方法處理。

3.0.10漏失地層,應採取預防措施。發現泥漿漏失,應立即堵漏和補漿。

3.0.11施工現場應設置排水溝,及時排除槽孔周圍的廢水、廢漿、廢渣。

3.0.12槽孔孔壁應平整垂直;不應有梅花孔、小牆等。孔位允許偏差不得大於3cm;孔斜率不得大於0.4%,含孤石、漂石地層以及基石面傾斜度較大等特情況,孔斜率應控制在0.6%以內;一、二期槽孔接頭套接孔的兩次孔位中心在任一深度的偏差值,不得大於設計牆厚的1/3,並應採取措施保證設計牆厚。

3.0.13槽孔嵌入基岩的深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基岩面需按下列方法確定:

(1)依照防滲牆中心線地質剖面圖,當孔深接近預計基岩面時,即應開始取樣,然後根據岩樣的性質確定基岩面;

(2)對照鄰孔基岩面高程,並參考鑽進情況確定基岩面;

(3)當上述方法難以確定基岩面,或對基岩面發生懷疑時,應採取岩芯鑽機取樣,加以確定和驗證。

基岩岩樣是槽孔嵌入基岩的主要依據,必須真實可靠,並按順序、深度、位置編號,填好標簽,裝箱,妥善保管。

3.0.14造孔結束後,應對造孔質量進行全面檢查。經檢查合格,方可進行清孔換漿。

3.0.15清孔換漿宜選用泵吸法或氣舉法。

3.0.16清孔換漿結束後1h,應達到下列清孔標准:

(1)孔底淤積厚度不大於10cm;

(2)當使用粘土泥漿時,孔內泥漿的密度不大於1.30g/cm3,粘度不大於30s,含砂量不大於10%;當使用膨潤土泥漿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清孔換漿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3.0.17二期槽孔清孔換漿結束前,應清除接頭混凝土孔壁上的泥皮。宜用鋼絲刷子鑽頭進行分段刷洗,刷洗的合格標準是:刷子鑽頭上基本不帶泥屑,孔底淤積不再增加。3.0.18清孔合格後,應於4h內開澆混凝土,如因下設鋼筋籠或其它埋設件,不能按時澆築,則應由監理或設計單位與承包單位協商,另行提出補充規定。

4泥漿

4.0.1建造槽孔是泥漿的功用是支承孔壁,懸浮、攜帶鑽渣和冷卻鑽具。。泥漿應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流變性能、穩定性以及抗水泥污染的能力。

4.0.2應根據施工條件、造孔工藝、經濟技術指標等因素選擇拌制泥漿的土料。選擇土料時宜優先選用膨潤土。

4.0.3商品膨潤土的質量標准可採取原石油工業部部頒標准《鑽井液用膨潤土》(SY5060—85)。

4.0.4拌制泥漿的粘土,應進行物理試驗、化學分析和礦物鑒定,以選擇粘粒含量大於50%,塑性指標大於20,含砂量小於5%,二氧化硅與三氧化二鋁含量的比值為3~4的粘土為宜。

4.0.5泥漿的性能指標和配合比,必須根據地層特性、造孔方法、泥漿用途,通過實驗加以選定。

4.0.6膨潤土泥漿新制漿液性能以滿足表4.0.6指標為宜。

表4.0.6新制膨潤土泥漿性能指標

項目 單位 性能指標 試驗用儀器 備注

濃度 % >4.5 指100㎏水所用膨潤土重量

密度 g/cm3 <1.1 泥漿比重秤

漏斗粘度 30~90 946/1500mL馬氏漏斗

塑性粘度 CP <20 旋轉粘度計

10分鍾靜切力 N/m2 1.4~10 靜切力計

PH值 9.5~12 pH試紙或電子pH計

4.0.7粘土泥漿新制漿液性能以滿足表4.0.7所列指標為宜。

4.0.8測定泥漿性能指標的項目,可根據不同情況按表4.0.8所列項目確定。

表4.0.7新制粘土泥漿性能指標

項目 單位 <性能指標> 試驗用儀器 備注

密度 g/cm3 1.1~1.2 泥漿比重秤

漏斗粘度 S 18~25 500/700mL漏斗

含砂量 % ≥5 含砂量測量器

膠體率 % ≤96 量筒

穩定性 0.03 量筒、泥漿比重秤

失水量 ml/30min <30 失水量儀 又稱為濾失量

泥餅厚 mm 2~4 失水量儀

1分鍾靜切力 N/m2 2.0~5.0 靜切力計

PH 7~9 試紙或電子pH計

表4.0.8不同階段泥漿性能測定項目

土料種類/階段 膨潤土 粘土

鑒定土料造漿性能時 密度、漏斗粘度計、失水量、靜切力、塑性粘度 密度、漏斗粘度、含砂量、膠體率、穩定性

確定泥漿配合比時 密度、漏斗粘度、失水量、泥餅厚、動切力、pH值 密度、漏斗粘度、含砂量、膠體率、穩定性、失水量、泥餅厚、靜切力、pH值

施工過程中 密度、漏斗粘度、含砂量 密度、漏斗粘度、含砂量

4.0.9應選用新鮮潔凈的淡水配製泥漿。必要時可進行水質分析,判別標准可參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SDJ207—82)。

4.0.10泥漿處理劑的品種和摻加率應通過試驗確定。

4.0.11拌制泥漿的方法及時間均應通過試驗確定,並按規定配合比配製泥漿,加量誤差值不得大於5%。

拌制膨潤土泥漿應用高速攪拌機,新漿經24h水化溶脹後方能使用。

儲漿池內泥漿應經常攪動,保持泥漿性能指標均一。

4.0.12海水或地下水可能對泥漿產生污染的情況下,應進行水質分析並採取保證泥漿質量的措施。

5牆體材料及其施工

5.1一般規定

5.1.1防滲牆的牆體材料可採取普通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塑性混凝土、固化灰漿等。

5.1.2牆體材料應達到下列要求:

(1)設計提出的抗壓強度、抗滲性能及彈性模量等指標;

(2)牆體材料拌合物應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5.1.3配製牆體材料的水泥、骨料、水、摻合料及外加劑等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其配合比及配製方法應通過試驗決定。

5.1.4澆築槽孔前,必須擬定澆築方案,其主要內容有:

(1)繪制槽孔縱剖面圖;

(2)計劃澆築方量、供應強度、澆築高程;

(3)混凝土導管等澆築器具及埋設件的布置、組合;

(4)澆築方法、開澆順序、主要技術措施;

(5)牆體材料配合比、原材料品種及用量。

5.1.5防滲牆體應均勻完整,不得有混漿、夾漿、斷牆、孔洞等。

5.1.6牆體施工的質量事故,承包單位除應按規定及時處理和補救外,並應提供事故發生的時間、位置、原因、補救措施、處理經過等資料。

5.2牆體材料

5.2.1混凝土牆體材料,入孔坍落度應為18~22cm,擴散度應為34~40cm,坍落度保持15cm以上的時間應不小於1h;初凝時間應不小於6h,終凝時間不宜大於24h;混凝土的密度不宜小於2100㎏/m3。當採用鑽鑿法施工接頭孔時,一期槽段混凝土早期強度不宜過高。

5.2.2普通混凝土的材料用量不宜少於350㎏/m3。水膠比不宜大於0.65。水泥標號不宜低於325號。

5.2.3配製混凝土的骨料,宜優先選用天然卵石、礫石和中、粗砂;最大骨粒徑應不大於40mm,且不得大於鋼筋凈間距的1/4。

5.2.4牆體採用固化灰漿,需遵守下列規定:

(1)配製固化灰漿的泥漿,漏斗粘度宜為25~45s,密度應根據固化灰漿的配合比控制;

(2)新拌合漿液失去流動性的時間不宜小於5h,固化時間不宜大於24h;

(3)原位攪拌法施工時固化灰漿的密度宜為1.3~1.5g/cm。

5.3混凝土拌和及運輸

5.3.1混凝土的拌和及運輸能力應不小於最大計劃澆築強度的1.5倍。

5.3.2混凝土的拌和、及運輸應保證澆築能連續進行。若因故中斷,時間不宜超過40min。

5.3.3應保證運至孔口的混凝土具有良好的和易性。

5.4泥漿下混凝土澆築

5.4.1泥漿下澆築混凝土應採用直升導管法,導管內徑以200~250mm為宜。

5.4.2槽孔內使用二套以上導管時,間距不得大於3.5m,一期槽端的導管距孔端或接頭管宜為1.0~1.5m。二期槽端的導管距孔端宜為1.0m.當槽底高差大於25cm時,導管應布置在其控制范圍的最低處。

5.4.3導管的連續和密封必須可靠。應在每套導管的頂部和底節管以上設置數節長度為0.3~1.0m的短管。導管底口距槽底應控制在15~25cm范圍內。5.4.4開澆前,導管內應置入可浮起的隔離塞球,開澆時,應先注入水泥砂漿,隨即澆入足夠的混凝土,擠出塞球並埋住導管底端。

5.4.5澆築過程需遵守下列規定:

(1)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得小於1m,不宜大於6m;

(2)混凝土面上升速度不應小於2m/h;

(3)混凝土面應均勻上升,各處高差應控制在0.5m以內,在有鋼筋籠和埋設件時尤應注意;

(4)至少每隔30min測量一次槽孔內混凝土面深度,至少每隔2h測量一次導管內混凝土面深度,並及時填繪混凝土澆築指示圖,以便核對澆築方量;

(5)槽孔口應設置蓋板,避免混凝土散落槽孔內;

(6)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混凝土嚴禁澆入槽孔內;

(7)應防止入管的混凝土將空氣壓入導管內。

5.4.6混凝土終澆頂面宜高於設計高程50cm。

5.5泥漿固化施工

5.5.1原位攪拌法施工,固化材料加入槽內前,應將孔內泥漿攪拌均勻,水泥宜攪拌成水泥砂漿加入,水泥砂漿的密度不宜小於1.8g/cm3。

5.5.2原位攪拌法應根據設計選擇攪拌方式。

5.5.3原位攪拌法氣拌方式,空壓機的額定壓力不小於孔內最大漿柱壓力的1.5倍;每根風管均應下到槽底,風管底部應安裝水平出風花管;加料應在2h內結束,中途不得停風,結束後繼續氣拌至少30min。

5.5.4原位攪拌結束前,應從槽內2~4個不同部位取樣裝模成型試件。

5.5.5槽孔內混合漿液固化後,應用濕土覆蓋牆頂。

6牆段連接

6.0.1在條件許可時,應盡量減少牆段連接縫。

6.0.2牆段連接可選用接頭管(板)法、鑽鑿法、雙反弧樁柱法等。

6.0.3接頭管9板)法施工,需遵守下列規定:

(1)接頭管(板)應能承受最大的混凝土壓力和起拔力,管(板)表面應平整光滑,其節間連接方式應簡便、可靠、易操作;

(2)應根據預計的最大拔管(板)阻力,選用有足夠起拔能力的吊車或液壓拔管機起拔接頭管;

(3)開始拔管的時間通過試驗確定;

(4)澆築過程中應經常活動接頭管(板);

(5)起拔接頭管(板)過程中,必須做好混凝土澆築和起拔記錄;

(6)液壓拔管(板)機起拔接頭管,應驗算地基及導牆的承載能力,並採取措施防止孔口坍塌。

6.0.4雙反弧樁柱法施工,需遵守下列規定:

(1)用於防滲牆槽段(或圓柱)連接的雙反弧樁柱,其弧頂間距為牆厚的1.1~1.5倍;

(2)鑽鑿雙反弧樁孔,鑽頭不得扭轉,樁孔孔斜應符合3.0.12條的規定;

(3)鑽完樁孔後,需用專用的機具將其兩端一期槽(或圓樁)混凝土上所附泥皮及地層殘留物全部清除。清除結束標準是作業後孔底淤積不再。

7槽孔內鋼筋籠及埋設件

7.1鋼筋籠

7.1.1結合防滲牆施工工藝,鋼筋籠的結構設計需滿足以下規定:

(1)鋼筋籠的外形尺寸應根據糙段長度、接頭形式及具備的起重能力等因素確定;

(2)鋼筋籠保護層厚度應不小於80mm;

(3)垂直鋼筋凈間距應不小於混凝土粗骨料直徑的4倍,尤應注意分節鋼筋籠搭接段的鋼筋間距;應盡量減少水平配置的鋼筋,其中心距宜大於150mm;加強筋與箍筋不得設計在同一水平面上;

(4)混凝土導管接頭外緣至最近處鋼筋的間距應大於100mm;

7.1.2鋼筋籠製作最大允許偏差規定為:

(1)主筋間距為10mm;

(2)箍筋和加強筋間距為20mm;

(3)鋼筋籠長度為50mm;

(4)鋼筋籠彎曲度不大於1%。

7.1.3應採取措施使鋼筋籠在存放和調運過程中不致扭曲變形。

7.1.4應在鋼筋籠上安裝定位墊塊,以保證保護層的厚度。

7.1.5鋼筋籠底端垂直鋼筋應加工成微閉合形狀。

7.1.6鋼筋籠分節長度應按孔深、起吊高度、重量、在孔口總連接時間、出廠鋼筋長度等綜合考慮選定。

7.1.7鋼筋籠下設起吊應選擇合適起吊點。鋼筋籠較長時,應採用兩點法起吊。下設鋼筋籠,應對准槽段中軸線,吊直扶穩,緩緩下沉,避免碰撞孔壁,如遇阻礙,不可強行下沉。

7.1.8分節製作的鋼筋籠,應保證上、下節連接後的垂直度。

鋼筋籠下端槽底一般不宜小於20cm。應防止混凝土澆築時鋼筋籠上浮。

7.1.9鋼筋籠入槽後,其定位允許最大偏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定位標高為50mm;

(2)垂直牆軸線方向為20mm;

(3)沿牆軸線方向為75mm。

7.2預埋管或管模

7.2.1牆體內可採用預埋管或預留孔法(拔管法)成孔。

7.2.2預埋管或預留孔所使用的拔管管模應有足夠的強度和鋼度,管模的結構應有助於最大限度減少起拔阻力,並保證在已成孔段不出現負壓。管接頭應牢固。下設前,應先在地面上試組裝,檢查其是否順直,其彎曲度應下於1%。

7.2.3預埋管或預留孔孔位應布置在兩相鄰混凝土導管間的中心位置或槽孔端頭。

7.2.4預埋管底部和上端應予以固定。

7.2.5預留孔應注意:(1)混凝土開澆後,適時地將管模插入混凝土內以固定其下端;(2)確定最佳拔管時間。

7.2.6應保護好預埋管和預留孔,防止異物墜入。

7.3儀器埋設

7.3.1防止牆內埋設的觀測儀器主要有應變計、無應力計、鋼筋計、圖壓力盒、牆體變形測斜導管等,均應使用合適的埋設方法。

7.3.2儀器埋設斷面,應在相鄰混凝土導管間的中心位置上。儀器埋設斷面處的造孔質量必須合格。

7.3.3儀器埋設前應完成儀器的力學率定、溫度率定、絕緣氣密性率定,並進行電纜絕緣的氣密性檢查和芯線電阻檢查,電纜硫化接頭強度和絕緣情況檢查。

7.3.4儀器埋設,應按設計嚴格控制其位置和方向,注意對電纜的保護,防止從槽口掉入異物。

7.3.5承包單位在混凝土澆築完畢至防滲牆竣工,應妥善保護儀器電纜。

8特除處理

8.0.1導牆嚴重變形或底部坍塌,宜採取以下處理方法:

(1)破壞部位應重新修築導牆或採取其它安全施工措施;

(2)改善地級條件和槽內泥漿性能。

8.02地層嚴重漏漿,應迅速填入堵漏材料,必要時可回填槽孔。

8.0.3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導管堵塞、拔脫或漏漿需重新下設時,必須需採用下列方法:

(1)將導管全部拔出、沖洗、並重新下設,抽凈導管內泥漿繼續澆築;

(2)繼續澆築前必須核對混凝土面高程及導管長度,確認導管的安全插入深度。

8.0.4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鋼筋籠上浮,需採取以下措施:

(1)應及時調整導管買入深度並適當降低混凝土面上升速度;

(2)對籠體錨固或壓重。

8.0.5一、二期槽孔套接接頭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最下牆厚時,可選擇下列處理辦法:

(1)在接縫上游側進行高壓噴射灌漿或灌漿處理;

(2)在最小套接斷面處加打一鑽,鑽頭直徑根據接頭孔孔斜和設計牆厚選擇,成孔後再澆築混凝土。

8.0.6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可選取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1)鑿除已澆入孔內的混凝土,重新澆築;

(2)在需要處理牆段上游側補貼一段新牆;

(3)地層可灌性較好時,宜在需要處理的牆段上游面進行灌漿或高壓噴射灌漿處理。

9質量檢查和工程驗收

9.0.1承包單位在開工前必須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包括建立質量檢查機構,配合質檢人員、並制訂質量檢查制度及實施辦法等。

9.0.2質檢人員應對槽孔建造、泥漿配置及使用、清孔換漿、鋼筋籠加工運輸及下設、混凝土澆築質量進行檢查與控制。

9.0.3檢查牆身質量應在成牆一個月後進行,檢查內容為牆體的均勻性、可能存在的缺陷和牆段接縫。檢查可採用鑽孔取芯和其它無損檢測等方法。檢查孔的位置和數量,由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會同有關單位研究確定。

9.0.4混凝土防滲牆工程的驗收,分工序質量驗收和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工序質量驗收包括終孔驗收,、清孔驗收、鋼筋籠製造及下設質量驗收,混凝土澆築質量驗收。

各工序驗收合格後,由監理單位或發包單位簽發合格證。

9.0.5槽孔的清孔驗收應包括下列內容:

(1)孔位、孔深、孔斜、槽寬;

(2)基岩岩樣與槽孔嵌入深度;

(3)一、二期槽孔間接頭的套接厚度。

9.0.6槽孔的清孔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1)孔內泥漿性能;

(2)孔底淤積厚度;

(3)接頭孔壁刷洗質量。

9.0.7鋼筋籠製造及下設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1)鋼筋籠的尺寸,導向裝置及加工質量;

(2)鋼筋籠的下設位置及節間連接質量。

9.08混凝土澆築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導管間距;

(2)澆築混凝土面的上升速度及導管埋深;

(3)混凝土的終澆高程;

(4)混凝土原材料的檢驗;

(5)混凝土機口取樣的物理理學指標及其數理統計分析結果。

9.0.9固化灰漿防滲牆泥漿固化的驗收應包括以下內容:

(1)固化灰漿原材料的檢驗;

(2)槽孔內固化漿液的物理力學性能指標;

(3)牆體的均勻性及抗滲性能。

9.0.10防滲牆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資料:

(1)設計圖紙、說明書、技術要求、變更及補充文件;

(2)竣工報告、竣工總平面圖及剖面圖、每個槽孔的竣工資料;

(3)施工原始記錄、質量檢查及工序驗收資料、各種原材料試驗資料、牆體材料及泥漿試驗資料、施工期地下水位和壩體觀測資料、牆身檢查孔成果資料、重大質量事故報告;

(4)有關專題試驗研究報告。

9.0.11經發包單位和監理單位檢查,認為工程質量符合要求時,應簽發合格證,如不符合要求,承包單位應根據發包單位或監理單位意見進行處理,達到合格再進行驗收。

10施工記錄和觀測工作

10.0.1承包單位必須做好防滲牆施工記錄和資料分析工作。主要圖表可採用附錄B的格式。

10.0.2防滲牆施工過程中,宜對槽口沉陷和位移進行觀測。

10.0.3在土石壩壩體內建造防滲牆時,發包單位應定期觀測壩體的沉陷、移位、裂縫、測壓管水位等。

10.0.4工程交付使用後,運行管理部門應對防滲牆進行系統觀測,及時整理分析觀測資料,監視防滲牆的運行情況。

附錄A

術語A1混凝土防滲牆(1.0.1)——於地面上進行造孔施工,在地基中以泥漿固壁,開鑿成槽形孔或聯鎖樁柱孔,回填防滲材料,築成具有防滲性能的地下連續牆。

A2鬆散透水地基(1.0.2)——泛指覆蓋層或由覆蓋層和粉狀或塊狀全風化基岩組成的地基。

A3導牆(2.0.6)——沿防滲牆軸線方向,在設計槽孔寬度以外一定深度內建造的平行防身牆軸線的平整、垂直的擋土牆。

A4合攏段的槽孔(3.0.2)——全牆最後施工的一個槽孔。

A5副孔長度(3.0.5)——當槽孔分為主、副孔時,副孔長度為相鄰的兩主孔邊之間的最小距離。

A6定向聚能爆破(3.0.9)——在造孔過程中,將具有定向聚能裝置的爆破筒下至孤石表面進行爆破。

A7梅花孔(3.0.12)——沖擊鑽進時,由於各種原因致使孔形不圓整的孔。

A8小牆(3.0.12)——相鄰單孔之間兩側孔壁及孔底未鑽凈的殘留部位。

A9孔斜率(3.0.12)——某一孔深處的施工孔位中心相對於孔口處的施工孔位中心的偏差值與該處孔深的比值。

A10孔位允許偏差(3.0.12)——在孔口水平面上,單孔施工與設計中心位置在任意方向上的偏差值。

A11孔底淤積厚度(3.0.16)——清孔後1h,泥漿中的鑽渣淤積在孔底的厚度。

後面的附錄圖表只有圖片格式的,確實需要的話進我空間下載

⑨ 水利水電工程防滲牆規范規程有哪些

SL 174-2014 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技術規范
DL/T5199-2004 水電水利工程混凝土防滲牆施工規范

與防滲工程技術規范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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