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組酸洗和吹管的時間間隔是否有新的規定
酸洗後20天吹管,吹管後90天168移交,這是一般的行業規定。酸洗後20天不吹管,需要對鍋爐進行防銹蝕保養,吹管90天後不移交影響達標評分。
規定參見如下:
一、20天 在《火力發電建設工程機組調試技術規范》11.3.2.11 化學清洗 第4項規定 4) 按照行業標准,化學清洗後應在20天內鍋爐點火蒸汽吹管;否則應進行鍋爐防銹蝕保養。
二、20天 在《火力發電廠鍋爐化學清洗導則》 3 總則下的 3.9 鍋爐化學清洗完畢後,若不能在20天內投入運行,就應採取防腐保護措施。
三、90天 在《火電工程達標投產考核標准》的
四、調整試驗與技術指標考核標准 表
2.7
試運綜合指標
1 機組從點火吹管至完成168h試運≯90d
超1d
0.1
2. 《火電工程達標投產驗收規程》由什麼機構頒發
DL 5277-2012 火電工程達標投產驗收規程,電力行業標准,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國家能源局發布。
3. 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准(2006年版)
電力工程達標投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不斷提高電力工程建設管理和整體移交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和綜合競爭能力,建立健全電力行業工程建設管理和卓越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規范電力行業達標投產管理,特製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包括:火電工程達標投產考核標准、輸變電工程達標投產考核標准和水電工程達標投產考核標准三部分考核內容。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火電工程單機容量300MW、水電工程裝機容量250MW(沖擊式、貫流式100MW)及以上新建、擴建或改建的發電工程,330kV及以上的輸變電工程。其它等級和類型的工程可參照執行。
第四條 本管理辦法以國家、電力行業頒發的關於電力建設的現行法律、法規、管理標准和技術標准及有關規定等為依據。遵循「節約型」、「環保型」的原則,達標投產不得以提高觀感質量為由,擅自提高裝飾和建設標准,力戒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義。
第五條 達標投產工程應貫徹落實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式控制制的原則,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落實、有檢查、有記錄。
第二章 達標投產的考核
第六條 項目法人單位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根據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在設備和施工招標前組織編寫工程項目的達標投產計劃,作為施工組織設計大綱的附件提交審查,在審定的基礎上制定達標投產實施細則,在所有的承包合同和工程實施過程中,都要體現達標投產計劃和細則的要求,並報上級主管單位備案。
第七條 達標投產工程在建設期間的動態考核,由項目法人單位和其上級主管單位負責。
第八條 達標投產考核原則上分自檢、預檢、復檢三個階段進行。
第九條 凡申請達標投產的工程,項目法人單位應進行達標投產自檢,並向其上級主管單位提交自檢報告和預檢申請,由上級主管單位根據項目法人單位的申請組織預檢。項目法人單位在預檢並經整改後,向上級主管單位提出達標投產復檢申請,由上級主管單位組織復檢。
上級主管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將預檢和復檢合並一次進行。
第十條 凡申請由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以下簡稱「中電建協」)統一命名和掛牌的達標投產工程,其復檢工作應由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組織進行。
凡申報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的建設項目,其復檢工作一般由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組織進行。
第十一條 同期核准建設兩台及以上機組的發電工程,達標投產考核可按單台(首台包括公用部分)或多台進行。多台申報時,仍按單台考核評價。
輸電線路、變電站(換流站、開關站)為同期核准建設的,達標投產考核可以分別進行,也可以作為整體項目進行。整體申報時,仍分別考核評價。
第十二條 達標投產自檢
(一)由項目法人單位負責組織,設計、施工、調試、監理等參建單位和運行單位參加。
(二)自檢工作一般應在機組(工程)投產、性能試驗(火電)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
(三)自檢內容:
1.逐項核查達標投產的八項必備條件。
2.在安全可靠、額定負荷運行(水電在當前最大負荷)工況下,按照本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六個考核項目逐條、逐項地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抽查。
3.對建設過程各階段質量監督檢查評價中提出的整改項目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4.核查建設期工程管理評價、安全檢查、質量檢查、現場協調會等提出整改意見的完成情況。
5.嚴格按照本管理辦法六個考核項目的評分標准進行評定。
6.填寫「達標投產自檢結果表」和「達標投產申報表」,按本管理辦法附表3的要求,整理出版真實、齊全的「達標投產支持性材料」,並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另附電子版)。
(四)對全部滿足達標投產八項必備條件的工程,項目法人單位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達標投產自檢報告和達標投產預檢申請。
(五)對不能全部滿足達標投產八項必備條件的工程,項目法人單位應向上級主管單位提交專題報告,說明原因並提出整改計劃。
第十三條 達標投產預檢
(一)由項目法人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負責組織,項目法人單位及設計、施工、調試、監理等參建單位和運行單位參加。
(二)預檢工作一般應在機組(工程)投產、性能試驗(火電)結束後3個月內完成。
(三)預檢內容:
1.重點核查達標投產八項必備條件。
2.核查自檢結果中的扣分項及質量監督提出整改意見的完成情況。
3.檢查可能產生安全隱患、質量隱患及影響經濟運行的現場實物和工程檔案資料。
4.在安全可靠、額定負荷運行(水電在當前最大負荷)工況下,按「達標投產預檢結果表」對六個考核項目分別按不小於50%的比例進行抽查,並提出整改要求,作出考核評分,提出預檢報告。
5.核對、修改並完善「達標投產申報表」和「達標投產支持性材料」 (另附電子版)。
(四)全部滿足達標投產八項必備條件的工程,應向復檢單位提交達標投產預檢報告和達標投產復檢申請。
第十四條 達標投產復檢
(一)由復檢單位負責組織。項目法人單位及設計、施工、調試、監理等參建單位和運行單位參加。
(二)復檢工作一般應在機組(工程)投產、性能試驗(火電)結束後6個月內完成。
(三)復檢內容:
1.逐項核查達標投產的八項必備條件。
2.核查預檢結果中的扣分項及質量監督各階段所提出整改意見的完成情況。
3.重點抽查可能產生安全隱患、質量隱患及影響經濟運行的現場實物和工程檔案資料。
4.在安全可靠、額定負荷運行(水電在當前最大負荷)工況下,對六個考核項目分別進行重點抽查,抽檢率應不小於50%,對關鍵部位和重要工序過程要進行追溯性核查,並提出整改要求;當預檢和復檢合並進行時,抽檢率應不小於60%。
5.核查同期核准建設的環保項目,是否做到「三同時」。
6.按照本管理辦法的評分標准進行評定,填寫「達標投產復檢結果表」。由復檢組提出復檢報告,按本管理辦法的規定報批。
第三章 達標投產的必備條件與評分辦法
第十五條 達標投產的必備條件
(一)工程建設項目符合國家基本建設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按設計全部完成建築和安裝工程,通過質量驗收及質量監督;影響安全穩定運行的所有重大問題都已經解決。
(三)按相關規定全部完成調整試驗、啟動試運行及性能試驗(火電)工作,並移交生產。
(四)建設期未發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特大交通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五)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全部合格,且單位工程優良率:建築工程不低於85%(水電75%),安裝工程不低於95%(水電90%)。
(六)同期建設的環保項目在達標投產復檢時應符合設計,運行正常。
(七)火電機組達標投產復檢考核等效可用系數:300MW級機組應不低於85%,600MW級機組應不低於80%,600MW級以上機組應不低於75%;水電機組:不低於85%;輸變電:不低於90%。
(八)達標投產復檢六個考核項目的得分率分別達到80%以上。
第十六條 達標投產的考核評分標准
(一)火電機組:標准分為 1000分
其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150分、建築工程質量與工藝150分、安裝工程質量與工藝200分、調整試驗及技術指標200分、工程檔案管理100分、工程綜合管理200分。
(二)輸變電工程:標准分為1000分
其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150分、建築工程質量與工藝150分、安裝工程質量與工藝200分、質量控制指標及調試技術指標200分、工程檔案管理100分、工程綜合管理200分。
(三)水電工程:標准分為1000分
其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150分、土建工程質量工藝與進度控制300分、機電及金屬結構工程質量與工藝200分、調整試驗及技術指標100分、工程檔案管理100分、工程綜合管理150分。
第十七條 各考核項目中的子項不設扣分限額,考核時不扣分即得分。
第十八條 為追求觀感質量,違反質量與工藝標准,擅自增加抹面、噴塗等工序遮掩瑕疵;管、線不走捷徑,片面追求美觀和集中效果的,加倍扣分。
第十九條 量化的考核指標,嚴格按本管理辦法的考核標准統計填報。瞞報、虛報指標加倍扣分,情節嚴重的取消達標投產資格。
第二十條 難以量化的考核項目,按本管理辦法考核標準的范圍、內容、數量和計量單位等進行核查。
第四章 達標投產工程的命名
第二十一條 凡通過達標投產復檢的機組(工程),經上級主管單位審核認定後,由上級主管單位命名為「達標投產機組(工程)」。
第二十二條 凡經中電建協復檢、審核,並符合達標投產考核標準的機組(工程),由中電建協命名 「達標投產機組(工程)」,統一頒發證書、獎牌,並根據申報單位的建議,對建設、運行單位及設計、施工、調試、監理等主體參建單位分別頒發證書、獎牌。
第五章 獎罰辦法
第二十三條 建議項目法人單位對達標投產工程做出貢獻的主體參建單位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二十四條 建議工程建設招標單位在工程招標中,對具有達標投產業績的主體參建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