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設計規范有無高層供水遠傳水表要求
有!二次供水工程技術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CJJ P CJJ140—2010)
5.1.3 大部分地區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戶其水價是不相同的,對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戶進行獨立計量主要的目的是計量收費的需要,也是節約水資源的需要。
住宅按戶設置用水計量裝置是推進建築節能工作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因此要求新建住宅應計量到戶。計量水表的選擇和安裝方式,應符合安全可靠、便於計量和減少擾民的原則。住宅的分戶水表宜相對集中讀數,因此宜設置在戶外;對確需設置在戶內的水表,宜採用智能化水表。
『貳』 給排水中什麼叫二次供水
通常人們所稱的二次供水,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設施供水經儲存、加壓,通過管道再供用戶或自用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層供水的惟一選擇方式。二次供水設施是否按規定建設、設計及建設的優劣直接關繫到二次供水水質、水壓和供水安全,與人民群眾正常穩定的生活密切相關。但是,過去在全國尚未有一個完整的針對二次供水工程的技術標准,只是在《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相關章節中提出部分要求。
二次供水設施主要為彌補市政供水管線壓力不足,保證居住、生活在高層人群用水而設立的。相比原水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質更容易被污染,二次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直都受到市民的廣泛關注。(天津市) 今後凡是應建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項目,二次供水設施必須獨立設置,工程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在即將實施的《標准》中,對應建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項目、建築物高度及市政管網供水與二次供水的結合點做了明確規定:凡是公建高度超過12米,住宅樓超過6層的,必須設計和建設二次供水設施,商住混用的住宅樓底商在兩層或以上的按公建對待;二次供水設施必須獨立設置,不得與消防等設施混用;二次供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二次供水設施必須有穩定可靠的消毒措施和防倒流污染的措施;嚴禁設計、建設地埋或半地埋式水箱;對於二次供水設施的材質,應優先選用無滲漏的不銹鋼水箱和新型環保抗菌管材,嚴禁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器材;水箱總有效容積不應超過36小時的生活用水量,容積大於50立方米的水箱必須分為兩格,並能獨立工作。
『叄』 地下室放二次供水儲水桶條件
這個應該建水池或者水箱才對,一下是《二次供水工程技術規程》CJJ140—2010有關水池(箱)的規定:
6.1.1 當水箱選用不銹鋼材料時,焊接材料應與水箱材質相匹配,焊縫應進行抗氧化處理。
6.1.2 水池(箱)宜獨立設置,且結構合理、內壁光潔、內拉筋無毛刺、不滲漏。
6.1.3 水池(箱)距污染源、污染物的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的規定。
6.1.4 水池(箱)應設置在維護方便、通風良好、不結冰的房間內。室外設置的水池(箱)及管道應有防凍、隔熱措施。
6.1.5 當水池(箱)容積大於50m3時,宜分為容積基本相等的兩格,並能獨立工作。
6.1.6 水池高度不宜超過3.5m,水箱高度不宜超過3m。當水池(箱)高度大於1.5m時,水池(箱)內外應設置爬梯。
6.1.7 建築物內水池(箱)側壁與牆面間距不宜小於0.7m,安裝有管道的側面,凈距不宜小於1.0m;水池(箱)與室內建築凸出部分間距不宜小於0.5m;水池(箱)頂部與樓板間距不宜小於0.8m;水池(箱)底部應架空,距地面不宜小於0.5m,並應具有排水條件。
6.1.8 水池(箱)應設進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通氣管、人孔,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進水管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的規定;
2 出水管管底應高於水池(箱)內底,高差不小於0.1m;
3 進、出水管的布置不得產生水流短路,必要時應設導流裝置;
4 進、出水管上必須安裝閥門,水池(箱)宜設置水位監控和溢流報警裝置;
5 溢流管管徑應大於進水管管徑,宜採用水平喇叭口集水,溢流管出口末端應設置耐腐蝕材料防護網,與排水系統不得直接連接並應有不小於0.2m的空氣間隙;
6 泄水管應設在水池(箱)底部,管徑不應小於DN50。水池(箱)底部宜有坡度,並坡向泄水管或集水坑。泄水管與排水系統不得直接連接並應有不小於0.2m的空氣間隙;
7 通氣管管徑不應小於DN25,通氣管口應採取防護措施;
8 水池(箱)人孔必須加蓋、帶鎖、封閉嚴密,人孔高出水池(箱)外頂不應小於0.1m。圓型人孔直徑不應小於0.7m,方型人孔每邊長不應小於0.6m。
『肆』 建築給排水作業(建築類型自選)的給水與排水系統的設計組成管道布置與敷設水力計算及主要設計依據等內容.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2009版)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建築屋面雨水排水系統技術規程》CJJ142-2014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
《二次供水工程技術規程》CJJ140-2010
《民用建築節水設計標准》GB50555-2010
『伍』 二次供水檢測標准有哪些
發布時間:2013-05-27 新聞來源:博海供水設備上一篇:二次供水制度怎麼寫好?下一篇:成都博海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供應變頻供水設 指單位或個人將鄉村公共供水或自建設施供水經儲存、加壓,通常人們所稱的二次供水。通過管道再供用戶或自用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層供水的惟一選擇方式。二次供水設施是否按規定建設、設計及建設的優劣直接關繫到二次供水水質、水壓和供水安全,與人民群眾正常穩定的生活密切相關。但是過去在全國尚未有一個完整的針對二次供水工程的技術規范,只是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相關章節中提出局部要求。 保證居住、生活在高層人群用水而設立的相比原水供水,二次供水設施主要為彌補市政供水管線壓力缺乏。二次供水的水質更容易被污染,二次供水的平安性和可靠性一直都受到市民的廣泛關注。城都市)今後凡是應建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項目,二次供水設施必需獨立設置,工程必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應優先選用無滲漏的不銹鋼水箱和新型環保抗菌管材,二次供水設施必需有穩定可靠的消毒措施和防倒流污染的措施;嚴禁設計、建設地埋或半地埋式水箱;對於二次供水設施的材質。嚴禁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器材; 從上面可以看出來;2次供水僅僅是為了彌補市政供水管線壓力缺乏;因此只需要滿足正常的市政供水規范即可; 上一篇:二次供水制度怎麼寫好?下一篇:成都博海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供應變頻供水設 其它新聞:需要二次供水設備請找【博海】廠家【博海】廠家告訴您:二次供水設備是如何工二次供水設備安裝使用及保養【博海】廠家為二次供水設備優點有哪些?【博海】告訴您【博海】為您講述「二次供水」管理體制樓房二次供水設備的好處【博海】為您介紹
『陸』 二次供水設施如何移交給供水企業
根據《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規定 實行二次供水的已建住宅,其二次供水設施和小區庭院管網經檢測合格,並按規定完成水表出戶改造的,按照自願原則,可以移交給供水企業進行統一管理維護,供水企業應當予以接收。需要設置二次供水設施的新建住宅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徵求供水企業對二次供水工程設計方案的意見。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組織供水企業參與驗收。驗收合格的二次供水工程,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沖洗、試壓、消毒,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對於實行二次供水的已建住宅,按照自願原則,需要移交供水集團統一管理維護的,可以由二次供水設施產權人到供水集團提出申請,供水集團將嚴格按照《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術導則(試行)》《安徽省二次供水技術標准》的規定,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檢測驗收。經檢測、驗收合格的,供水集團將進行統一管理維護。不合格的,建議二次供水設施產權人按照《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術導則(試行)》《安徽省二次供水技術標准》的規定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