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鋼結構從製作安裝驗收有哪些標准和規范
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基本規定:
1、鋼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鋼結構工程施工資質並應安全、質量環境管理體系
2、鋼結構工程實施前應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審批施工組織設計、與其配套專項施工案等技術文件並按關規定報送監理工程師或業主代表;重要鋼結構工程施工技術案安全應急預案應組織專家評審
3、鋼結構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技術文件施工質量要求低於本規范現行家標准《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 關規定
4、鋼結構工程製作安裝應滿足設計施工圖要求施工單位應設計文件進行工藝性審查;需要修改設計應取原設計單位同意並應辦理相關設計變更文件
5、鋼結構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應使用效計量器具各專業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統計量標准
6、鋼結構施工用專用機具工具應滿足施工要求且應合格檢定效期內
7、鋼結構施工應按列規定進行質量程式控制制:
(1)原材料及品進行進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原材料及半品按相關規定進行復驗見證取、送;
(2)各工序按施工工藝要求進行質量控制實行工序檢驗;
(3)相關各專業工種間進行交接檢驗;
(4)隱蔽工程封閉前進行質量驗收
8、本規范未涉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首使用應進行試驗並應根據試驗結確定所必須補充標准且應經專家論證
Ⅱ 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有哪些
1、鋼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鋼結構工程施工資質,並應有安全、質量和環境管理體系。
2、鋼結構工程實施前,應有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並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工程師或業主代表;重要鋼結構工程的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應組織專家評審。
3、鋼結構工程施工的技術文件和承包合同技術文件,對施工質量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范和現行國家標准《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 的有關規定。
4、鋼結構工程製作和安裝應滿足設計施工圖的要求。施工單位應對設計文件進行工藝性審查;當需要修改設計時,應取得原設計單位同意,並應辦理相關設計變更文件。
5、鋼結構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時,應使用有效計量器具。各專業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統一計量標准。
6、鋼結構施工用的專用機具和工具,應滿足施工要求,且應在合格檢定有效期內。
Ⅲ 鋼結構施工工藝
(1)安裝工藝流程
流程
(2)安裝施工要點
1)吊裝施工
1、吊點採用四點綁扎,綁扎點應用軟材料墊至其中以防鋼構件受損。
2、起吊時先將鋼構件吊離地面50cm左右,使鋼構件中心對准安裝位置中心,然後徐徐升鉤,將鋼構件吊至需連接位置即剎車對准預留螺栓孔,並將螺栓穿入孔內,初擰作鄰近固定,同時進行垂直度校正和最後固定,經校正後,並終擰螺栓作最後固定。
2)鋼構件連接
1、鋼構件螺栓連接
2、鋼構件焊接連接
Ⅳ 鋼結構施工規范
1、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建築工程的單層、多層、高層以及網架、壓型金屬板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組合結構、地下結構中的鋼結構可參照本規范執行。
其他行業標准沒有包括的鋼結構構築物,如通廊、照明塔架、工業管道支架、廠區內跨線過橋等,也可參照本規范執行。
水工結構、橋梁結構、電力電訊塔架、低壓貯罐、高壓容器、工業管道、工業爐體結構、薄鋼結構等鋼結構工程,因各有特殊要求,應按相應標准執行。
2、第1.0.3條 鋼結構工程施工中採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范的規定。
鋼結構設計圖紙是鋼結構工程施工的重要文件,是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基本依據。因此,設計圖紙上應註明所採用的鋼號(對普通碳素鋼尚應包括鋼類、爐種、脫氧程度等)、連接材料的型號(或鋼號)和對鋼材所要求的機械性能和化學成分的附加保證項目。
3、第3.0.1條 鋼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鋼結構工程施工資質,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質量管理體系、質量控制及檢驗制度,施工現場應有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
本條是對從事鋼結構工程的施工企業進行資質(總承包企業內包含的資質或專項資質)和質量管理內容進行檢查驗收,強調市場准入制度,屬於新增加的管理方面的要求。
4、第3.0.3條 鋼結構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1)採用的原材料及成品應按本規范規定進行復驗,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見證取樣、送樣。
根據鋼結構工程的特點,見證取樣送樣試驗項目數量不多,但非常重要:(1)鋼材及焊接材料(並非全部,只是符合第4.2.2條或第4.3.2條規定的才有需要)復驗;(2)高強度螺栓預拉力、扭矩系數復驗;(3)摩擦面抗滑移系數復驗;(4)網架節點承載力試驗。本條對見證取樣、送樣的見證人員提出很高要求。建設部關於《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中,見證人員「應由建設單位或該工程的監理單位具備建築施工試驗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
5、第4.2.2條 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鋼材,應進行抽樣復驗,其復驗結果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
d、建築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大跨度鋼結構中主要受力構件所採用的鋼材。
《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准》(GB 50068-2001)中定義「一級」為「重要的房屋,破壞後果很嚴重」。舊的《鋼結構設計規范》(GBJ 17-88)第3.1.3條 設計鋼結構時,應根據結構破壞可能產生的後果,採用不同的安全等級。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鋼結構的安全等級可取為二級,特殊建築鋼結構的安全等級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由此可見,鋼結構的安全等級應在設計文件中明確,否則不能根據本條判斷是否需要對鋼材進行復驗。「大跨度」則未見定義。
「復驗」是見證取樣、送樣檢驗。
6、第4.3.2條 重要鋼結構採用的焊接材料應進行抽樣復驗,復驗結果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准和設計要求。
本條中「重要」是指:
a、建築結構安全等及為一級的一、二級焊縫;
b、建築結構安全等及為二級的一級焊縫;
c、大跨度結構中一級焊縫;
d、重級工作制吊車梁結構中一級焊縫;
e、設計要求。
7、第5.1.4條 焊縫施焊後應在工藝規定的焊縫及部位打上焊工鋼印。
本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焊工施焊質量的動態管理,同時使鋼結構焊接質量的現場管理更加直觀。
8、第6.2.1條 普通螺栓作為永久性連接螺栓時,當設計有要求或對其質量有疑義時,應進行螺栓實物最小拉力載荷復驗。
「質量有疑義」是指不滿足本規范第4.4.1條(強制性條文)的規定,沒有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
9、「原材料及成品進場」單獨列為一章,是為了強調和強化原材料及成品進場准入,從源頭上把好質量關。對於鋼結構工程所採用的9種原材料及成品,在進場檢驗方法中,全部都要檢查「檢驗報告」;同時尚須按規定復驗(見證取樣送檢)。而對鋼結構防火塗料則特別提出「應經過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0、第5章強調鋼結構焊接工程除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和設計要求外,尚需進行有關的工藝試驗、焊接工藝評定,並根據試驗和評定報告確定焊接工藝。上述內容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應有充分的考慮和闡述。 其它的你到GB/T上面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