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誰了解工程設計收費標准
1
總則
1.0.1
工程設計收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提供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非標准設備設計文件、施工圖預算文件、竣工圖文件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1.0.2
工程設計收費採取按照建設項目單項工程概算投資額分檔定額計費方法計算收費。
鐵道工程設計收費計算方法,在交通運輸工程一章中規定。
1.0.3
工程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
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2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
3
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1.0.4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准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1.0.5
基本設計收費
基本設計收費是指在工程設計中提供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收取的費用,並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考核和竣工驗收等服務。
1.0.6
其他設計收費
其他設計收費是指根據工程設計實際需要或者發包人要求提供相關服務收取的費用,包括總體設計費、主體設計協調費、採用標准設計和復用設計費、非標准設備設計文件編制費、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竣工圖編制費等。
1.0.7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是完成基本服務的價格。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在《工程設計收費基價表》(附表一)中查找確定,計費額處於兩個數值區間的,採用直線內插法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1.0.8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為經過批準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與工器具購置費和聯合試運轉費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設備的,以簽定工程設計合同時同類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緩配設備,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設備進行工程設計並達到設備安裝和工藝條件的,以既配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引進設備的,按照購進設備的離岸價折換成人民幣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
1.0.9
工程設計收費調整系數
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調整系數包括: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和附加調整系數。
1
專業調整系數是對不同專業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復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時,專業調整系數在《工程設計收費專業調整系數表》(附表二)中查找確定。
2
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是對同一專業不同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復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系數。工程復雜程度分為一般、較復雜和復雜三個等級,其調整系數分別為:一般(Ⅰ)0.85;較復雜(Ⅱ)1.0;復雜(Ⅲ)1.15.計算工程設計收費時,工程復雜程度在相應章節的《工程復雜程度表》中查找確定。
3
附加調整系數是對專業調整系數和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尚不能調整的因素進行補充調整的系數。附加調整系數分別列於總則和有關章節中。附加調整系數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調整系數不能連乘。將各附加調整系數相加,減去附加調整系數的個數,加上定值1,作為附加調整系數值。
1.0.10
非標准設備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非標准設備設計費=非標准設備計費額×非標准設備設計費率
非標准設備計費額為非標准設備的初步設計概算。非標准設備設計費率在《非標准設備設計費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確定。
1.0.11
單獨委託工藝設計、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務設計工作量的比例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1.0.12
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項目,附加調整系數為1.1~1.4.根據工程設計復雜程度確定適當的附加調整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1.0.13
初步設計之前,根據技術標準的規定或者發包人的要求,需要編制總體設計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總體設計費。
1.0.14
建設項目工程設計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設計人承擔的,其中對建設項目工程設計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的設計人,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主體設計協調費。
1.0.15
工程設計中採用標准設計或者復用設計的,按照同類新建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30%計算收費;需要重新進行基礎設計的,按照同類新建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40%計算收費;需要對原設計做局部修改的,由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設計工作量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
1.0.16
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10%收取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編制工程竣工圖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8%收取竣工圖編制費。
1.0.17
工程設計中採用設計人自有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其專利和專有技術收費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
1.0.18
工程設計中的引進技術需要境內設計人配合設計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設計程序和技術質量要求由境內設計人進行設計的,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與設計人根據實際發生的設計工作量,參照本標准協商確定。
1.0.19
由境外設計人提供設計文件,需要境內設計人按照國家標准規范審核並簽署確認意見的,按照國際對等原則或者實際發生的工作量,協商確定審核確認費。
1.0.20
設計人提供設計文件的標准份數,初步設計、總體設計分別為10份,施工圖設計、非標准設備設計、施工圖預算、竣工圖分別為8份。發包人要求增加設計文件份數的,由發包人另行支付印刷設計文件工本費。工程設計中需要購買標准設計圖的,由發包人支付購圖費。
1.0.21
本收費標准不包括本總則1.0.1以外的其他服務收費。其他服務收費,國家有收費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國家沒有收費規定的,由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確定。
B. 工程設計取費標准
國家有收費標准
你說的幾個方面各個地方上都有各自的收費標准也就是行業規則
C. 工程項目設計費取費標准
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准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3)工程基本設計收費標准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如果只委託做工藝設計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計算收費。只委託做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並乘以1.1的系數計算收費。如果增加編制施工圖預算,按工程設計收費標准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
本收費標准中的工程設計收費是按新建項目設計考慮的,如果是擴建項目,除行業有明確規定者外,可按同類新建項目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