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創優優質結構建築面積多少平方可以
南京市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評審實施細則
(發稿間:2008-06-05 閱讀數:3539)
(試 行)
第章 總 則
第條 認真貫徹執行南京建築業協寧建協字[2007]第28號文件《南京市建築優質結構工程評審管理辦(暫行)》(簡稱《暫行辦》)規范南京市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評審工作根據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准》(簡稱《評價標准》)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系指建築工程基及樁基工程、結構工程及附屬結構防水層完工並驗收合格通施工現場質量保證條件、性能檢測、質量記錄、尺寸偏差及限值實測、觀質量等檢查、評價、評審符合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准》優良條件結構工程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市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申報、檢查、評審等工作各關責任部門、各關單位、各關員除應遵守本細則關規定外必須遵守家關律、規、規章強制性標准要求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南京建築業協質量(簡稱質量)受南京建築業協委託設立《南京市建築結構工程創優辦公室》(簡稱《市結構工程創優辦》)負責全市建築結構工程創優具體工作並郊區(縣)按工展工作:
、郊區、縣別立《市結構工程創優辦》郊區、縣部負責本轄區內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申報審查、初查、初審工作並及向市結構工程創優辦申請復查
《南京市建築結構工程創優辦公室》(郊區、縣)部主要職責:
1、負責指導轄區內施工企業展建築結構工程創優;
2、負責轄區內受監優質結構工程申報審查、初查、初審工作;
3、負責轄區內受監優質結構工程復查准備工作;
4、負責轄區內受監結構工程創優抽查、復查配合工作;
5、負責協助轄區內受監優質結構工程投訴、查處工作
二、《市結構工程創優辦》負責市區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申報審查初查、初審及全市所優質建築結構工程進行抽查及復查
《南京市建築結構工程創優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城區優質結構工程申報審查、初查、初審工作;
2、負責全市結構工程創優抽查、復查工作;
3、負責指導協調郊區、縣部展建築結構工程創優;
4、負責全市優質結構工程評審各項准備工作;
5、負責全市優質結構工程網、公示、發證等工作;
6、負責全市結構工程創優投訴、查處等工作
第五條 質量組織立《南京市優質建築結構工程專家評審委員》(簡稱專家評審委員)專家評審委員設主任委員1、副主任委員2、委員6負責實施評審工作
第六條 《市結構工程創優辦》員單位聘請技術負責或技術骨幹組《優質建築結構工程抽查復查組》(簡稱檢查組)檢查組由組1、組員若干組負責實施優質建築結構工程抽查復查工作
第三章 評審標准
第七條 按照南京建築業協寧建協字[2007]第28號文件《南京市建築優質結構工程評審管理辦(暫行)》第七條內容執行
第四章 評審范圍及條件
第八條 按照南京建築業協寧建協字[2007]第28號文件《南京市建築優質結構工程評審管理辦(暫行)》第八條內容執行
第五章 評審程序注意事項
第九條 申報程序注意事項:
()申報單位條件:
1、總承包施工單位應提供總承包施工合同書其申報資料;
2、單項工程包單位應提供單項工程施工合同
(二)申報間:
1、含樁基工程招標工程應樁基工程工15內申報;
2、含樁基工程招標工程應基礎工程工15內申報;
3、單項工程應工15內申報
(三)申報資料內容:
1、申報資料內容總目錄
2、《南京市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申報表》
3、總承包或單項工程施工合同(復印件)
4、結構工程創優計劃措施
5、工程施工許證(復印件)
6、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復印件)
7、施工圖設計審查證明書(復印件)
8、樁基工程自查評定、驗收評價質量驗收、監督記錄等資料
(四)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郊區、縣部領取或網載《南京市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申報表》;
(1)市結構工程創優辦申報式三份(創優辦、質監站、自留各份);
(2)郊區、縣創優部申報式四份(郊區、縣部、郊區、縣質監站、市創優辦、自留各份)
2、申報單位按關規定填寫《南京市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申報表》;
3、申報單位規定期限內攜帶關資料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郊區、縣創優部按規定交納關費用式申報
(五)優質結構工程申報受理備案程序:
1、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郊區、縣創優部申報關資料進行初審符合申報條件進行受理登記符合申報條件予受理
2、郊區、縣創優部已受理登記結構工程應電郵件或傳真式及報送給市結構工程創優辦;
3、市結構工程創優辦及全市結構工程申報情況進行統登記備案
第十條 檢查評審程序注意事項:
、初查:
系指由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郊區、縣創優部所受理結構工程施工程初步檢查
()初查程序注意事項:
1、初查內容:
(1)主要工程實體質量攝像(攝像要求詳見附錄);
(2)工程實體質量檢查;
(3)施工現場質量保證條件、性能檢測、質量記錄等資料檢查;
(4)質量缺陷整改情況檢查
2、初查階段:
(1)樁基工程找平層施工結束樁基驗收;
(2)基礎結構工程完工驗收尚未土(於室工程室外防水施工前室內粉刷施工前);
(3)主體結構施工任標准層(七層工程查四層標准層;二十層工程查七層標准層;二十層工程查七層標准層十四層標准層)鋼筋工程驗收尚未澆搗混凝土前
3、初查要求:
(1)施工企業應工程達初查階段要求應提前二通知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郊區、縣創優部進行攝像施工企業未及通知抽查(攝像)續檢查再進行取消優質結構工程資格;
(2)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郊區、縣創優部接通知二工作內必須現場攝像;
(3)根據工程承包情況攝像:樁基工程已包或樁基工程進行樁基工程攝像;室、半室工程應進行室、半室工程攝像;
(4)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檢查同期結構工程施工現場質量保證條件、性能檢測、質量記錄三項資料;
(5)施工企業接初查通知應按初查內容做迎查准備工作
二、初審:
系指由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郊區、縣創優部所受理結構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按關規定進行初步審查
()初審條件內容:
1、結構工程完工已驗收合格;
2、施工企業自查評定結構工程達優良標准;(詳見《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自查評定表》)
3、監理等關單位驗收評價工程達優良標准;(詳見《南京市建築優質結構工程驗收評價表》)
4、質量監督部門監督驗收同意推薦優質結構工程
(二)初審程序及要求:
1、結構工程驗收合格申報單位工作內向受理單位申報初審;
2、受理單位工作內完初審;
3、符合初審規定要求由受理單位工作內自查評定、驗收評價、監督推薦意見、攝像等相關資料起報送市結構工程創優辦申請復查
三、復查:
系指由市結構工程創優辦全市已經初查、初審符合復查條件結構工程所進行終核查
()復查條件:
1、受理單位已申請復查該結構工程;
2、結構工程初審資料齊全基本符合復審要求;
3、申請復查前關單位應繳清所費用
(二)復查主要內容:
1、結構工程實體關鍵部位、重要節點質量攝像;
2、結構工程實體外觀質量、幾何尺寸偏差隨機檢查;
3、必要進行結構工程性能檢測;
4、質量問題、質量缺陷整改情況
(三)復查程序注意事項:
1、市創優辦收復查申請二工作內組織復查組並通知查單位;
2、市優質結構工程復查組按計劃工程進行復查;
3、復查結束市優質結構工程復查組立即進行資料匯總;
4、復查組形復查意見填寫《優質建築結構工程復查記錄表》;
5、復查結及其相關資料由市創優辦負責整理報優質結構工程評審專家委員評審
四、抽查:
系指由市結構工程創優辦組織抽查組全市初查階段結構工程所進行隨機檢查
()抽查內容:
1、結構工程初查存問題;
2、結構工程實體質量實際情況;
3、結構工程質量控制資料;
4、自查自評驗收評價情況
(二)抽查注意事項:
1、抽查定間、定項目、定內容、通知隨機進行;
2、抽查意見作初審評審參考依據
五、評審程序注意事項:
()評審內容:
1、建築結構工程申報材料;
2、結構工程實體質量現場攝像;
3、結構工程自查自評表;
4、結構工程驗收評定表;
5、結構工程初查、初審資料;
6、結構工程抽查、復查記錄等
(二)評審程序:
1、先審查結構工程申報材料;
2、觀看結構工程實體質量現場攝像;
3、再審查自查自評、驗收評定、初查、初審、抽查、復查記錄等資料;
4、評審確定優質建築結構工程名單;
5、專家填寫簽認《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評審結表》
六、階段創優結構工程檢查評審程序注意事項:
階段創優結構工程系指符合階段創優條件並需階段施工結構工程
()階段創優條件:
1、20層及或建築面積20000 m2及房屋建築工程需階段施工並提前進行部裝飾結構工程;
2、優質結構工程申報已事先書面申請階段創優經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批准同意並備案;
3、階段創優部結構工程必須已經初查、初審;
4、階段創優部結構工程復查前未進行裝飾、裝修施工
(二)階段創優結構工程檢查評審程序:
1、施工單位已完工驗收合格階段創優部結構工程應先進行自查評定;經建設、監理、設計等單位驗收評價書面告知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部
2、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或部收書面報告根據復查程序及進行復查;復查前施工企業擅自進行裝飾、裝修施工否則立即取消其評優資格
3、凡經市結構工程創優辦同意進行階段創優結構工程:
(1)第復查階段創優結構工程已符合優質結構工程標准即取消續結構工程復查資格符合優質結構工程標准繼續進行續結構工程復查;
(2)第復查階段創優結構工程復查情況續結構工程復查情況全部符合優質結構工程檢查標准進行終綜合評審;
(3)階段創優前期結構工程發《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證書》需待續結構工程復查終綜合評審結符合優質結構工程標准發證
七、公示程序注意事項:
1、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按照議結論要求整理議紀要;
2、已評審確定優質建築結構工程名單進行網公示接受社監督;
3、網公示兩周群眾舉報、投訴即優質建築結構工程
4、公示期間群眾舉報、投訴進入核查程序
八、發證程序注意事項:
1、《市結構工程創優辦》公示確定結輸入微機存檔;
2、《市結構工程創優辦》負責列印統格式《南京市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證書》並加蓋《南京市建築結構工程創優辦公室》公章;
3、《市結構工程創優辦》通知相關單位15內憑申報、評審費規稅務發票領證書
(1)體現高效、服務精神減少工作步驟採用集申報集領證何處申報何處領證
(2)郊區、縣工程由郊區、縣創優部領發放;
(3)優質結構工程證書 發放應做登記、簽領手續;
(4)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同發給優質結構工程獎牌或獎杯
九、核查程序注意事項:
1、列情況通《市結構工程創優辦》向專家評審委員申請核查:
(1)確證據證明復查結與事實符;
(2)復查發現問題未違反家強制性標准質量缺陷裝飾裝修工程工前整改並能夠達優質結構工程標准;
(3)舉報、投訴結構工程
2、核查程序:
(1)申報單位向《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提證明材料申請;
(2)《市結構工程創優辦》組織核查組工程進行核查;
(3)《市結構工程創優辦》關核查情況匯報專家評審委員;;
(4)組織專家評審委員討論通重新評價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資格;
(5)進行再公示確定其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資格
第六章 紀律要求
第十條 加強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評審工作嚴肅性初查、初審、抽查已符合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評審條件工程參加復查評審
第十二條 保證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評審工作公性優質建築結構工程抽查、復查組員與檢查工程適關聯應主避安排員應注意選擇
第十三條 優質建築結構工程評審視情邀請抽查、復查組組匯報工程關情況表決權評審委員意見能統用記名投票式決定少數服數必須達三二票數效
第十四條 已獲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稱號工程發現工程保修期內發質量事故經專家鑒定工程已符合優質結構工程標准要求由市結構工程創優辦注銷其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稱號並向社公布
()郊區、縣般優質結構工程投訴由郊區、縣創優部負責調查處理報市創優辦備案;
(二)重優質結構工程投訴由市創優辦負責組織查處
第十五條 優質建築結構工程申報及相關單位採用手段謀取私利;否則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工程檢查評審資格情節嚴重者轉交關行政部門或司部門處理
第十六條 結構工程創優辦工作員(初查、攝像抽查、復查、評審員)必須秉公辦事、廉潔自律違反廉政建設關規定否則經發現取消其聘用工作資格、並通知原單位按關廉政規定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優質建築結構工程本協員單位自願申報原則其申報、檢查評審等費用由申報單位承擔申報登記並收取
()市創優辦委託郊區、縣創優部先代收郊區、縣優質結構工程申報、評審費並暫俱市建築結構工程創優辦收據;由申報單位收據郊區、縣創優部換取市創優辦規稅務發票收據作報銷憑證
(二)申報單位領取優質結構工程證書應俱市創優辦規稅務發
票否則關部門發放證書
(三)優質結構工程申報、評審收費終由市結構工程創優辦負責統管理
(四)優質結構工程申報、評審費按市物價局審核批准標准執行
第十八條 本細則由質量根據家、省、市關文件、標准新規定及組織修改
第十九條 本細則解釋權歸南京市建築業協質量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公布起施行
南京建築業協質量
參考想給看看另篇文章
今評優收禮
⑵ 創優工程資料有哪些要求
根據各地方的要求,還有獎項的分類(魯班獎或省級獎)來做的,除工程質保資料要達到優良之外(即資料裡面的數據均要達到規范的優良標准),還要收集施工過程的質優圖像、錄像資料,再寫一篇評優報告,詳細從工程特點(重難點)、工程管理、質量亮點等方面來說明該工程屬優良工程。主要還是要按各地區的創優文件要求來准備。
⑶ 工程創優指標如何確定
工程創優指標是按國家的規定來決定,不管在哪個地方都會過關過硬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