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東省東莞市工程綜合取費費率是多少 包括什麼費用
你這問題問得比較籠統。你所謂的取費是指規費部分還是稅金部分?
規費的話是(直接費+措施費+其他費用)*0.1%,只是一個防洪措施費
稅金的話分市區和鎮區,分別是3.477%和3.413%
B. 2006年廣東省綜合定額中規費的取費標準是什麼,約占工程總產值的比重是多少
查找當地定額書 裡面有 再一個要注意 當年是否有定額調整文件
C. 工程費率取費標准
一、取費標准: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和《工程設計收費標准》。 第二條 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和《工程設計收費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
第三條 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與承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發包人有權自主選擇勘察人、設計人,勘察人、設計人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託。
第四條 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根據建設項目投資額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和市場調節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其基準價根據《工程勘察收費標准》或者《工程設計收費標准》計算,除本規定第七條另有規定者外,浮動幅度為上下20%。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根據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七條 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應當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凡在工程勘察設計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八條 勘察人和設計人應當按照《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告知發包人有關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依據,以及收費標准。
第九條 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的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設計合同》中約定。
二、參考資料:
《2002工程設計收費標准》
D. 廣東省建築工程中管理費和利潤,稅金分別取多少費率
查詢:交辦公路(2016)66號文,廣東省建築工程公路項目利潤率規定為7.42%,稅金10%(最新),管理費根據不同的工程類別分別取用,可以在網路中查詢文號
E. 建設工程規費取費
規費是按地方標准取費,每個地方取費標准可能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