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園林綠化設計取費標准
園林設計費取費標准
一、設計費量的定製:
設計費在10萬以上的(包括10萬)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內容有:景觀概念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效果圖繪制及多媒體製作等。
二、設計費的取費標准:
居住區、道路、廣場、公園及其它景觀項目,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可分別按工程總造價(圖紙概算)的5%-10%進行取費,也可按15元/㎡-18元/㎡進行取費,屋頂花園按工程總造價的10%或15元/㎡~25元/㎡進行取費,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測設計收費標准》進行取費(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可上下浮動20%)。
三、設計費計算方式:
3.1景觀設計面積=總用地面積-建築佔地面積{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計算景觀面積,如有鋪裝設計則按實際面積計算}。
3.2景觀工程總造價×費率=設計費基價。
3.3設計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景觀設計費。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的,按照該景觀工程設計費的10%收取施工圖預算編制費;工程監理的,按景觀工程總造價的2.0%~2.5%收取監造費;編制竣工圖的,按照景觀工程設計費的8%收取竣工圖編制費。
園林設計工程專業調整系數:1.1;工程復雜程度分為一般(Ⅰ級)調整系數0.85,較復雜(Ⅱ級)調整系數1.0,復雜(Ⅲ級)調整系數1.15三個等級進行調整。
四、工作階段及設計成果:景觀設計工作根據項目情況可分為五個階段進行。
4.1第一階段:概念設計
4.1.1場地現況勘察、相關資料收集及整理;
4.1.2與業主溝通,確定主題構想;
4.1.3場地空間概念分析,景觀方案總平面圖、分析圖及分區平面圖草圖;
4.1.4主要景點透視意向(照片/圖面輔助說明各景點意向);
4.1.5概念設計說明;
4.1.6此階段工作十五個工作日完成(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4.1.7階段成果提交A3文本二份。
4.2第二階段:方案設計
4.2.1概念設計的進一步完善,與業主再次溝通,使概念構思達成共識,成為並經專家評審最終確定的景觀方案;
4.2.2深化概念設計,完善表達設計概念的總平面效果圖、分析圖、分區平面圖、總體鳥瞰效果圖、重要節點透視效果圖;
4.2.3總體地形變化處理方案,包括各主要剖、立面圖;
4.2.4總體植物效果方案;
4.2.5方案設計說明;
4.2.6景觀工程估算書;
4.2.7此階段工作二十個工作日完成(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4.2.8階段成果提交A3文本二份;
4.3第三階段初步設計
4.3.1依據方案成果與業主、建築設計院再次溝通,對景觀設計方案達成共識,並進行深化方案的初步設計;
4.3.2總平面優化,確定最終總平面布置圖;
4.3.3確定總體豎向設計;
4.3.4植物配置及苗木清單;
4.3.5主要分區放大平面設計;
4.3.6地面鋪裝形式及材料處理方案;
4.3.7景牆、台階、種植池、步行小徑等初步設計;
4.3.8噴水池/水景之造型和表面材料設計;
4.3.9配套專業前期技術准備;
4.3.10小品及設施初步設計;
4.3.11景觀照明燈具選型;
4.3.12綠化澆灌布置方案;
4.3.13景觀工程概算書;
4.3.14此階段工作二十個工作日完成(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4.3.15階段成果提交A3文本加(白圖)二份;
4.4第四階段施工圖設計
按國家制定的行業標准進行設計,能完整提供環境景觀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圖紙及所應達到可供施工的設計深度。
4.4.1景觀設計總平面索引圖(標明分區);
4.4.2總平面布置圖;
4.4.3總平面定點陣圖;
4.4.4總平面豎向設計圖;
4.4.5總平面種植設計圖及苗木表;
4.4.6總平面景觀照明、澆灌配置圖;
4.4.7分區平面布置圖;
4.4.8分區平面定點陣圖;
4.4.9分區放大平面鋪裝設計圖;
4.4.10各區重要節點設計詳圖;
4.4.11景觀土建專業施工圖;
4.4.13景觀結構專業施工圖;
4.4.14景觀水電專業施工圖;
4.4.15施工圖設計說明;
4.4.16此階段工作周期為二十五個工作日完成(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4.4.17階段成果提交藍圖八份,可供報批的電子文件一份。
4.5第五階段:施工配合
4.5.1在施工圖設計完成後,進行施工前設計交底;
4.5.2對施工單位選送的主要鋪面材料進行確定封樣,以確保景觀工程按圖施工;
4.5.3對主要施工節點到現場進行協調(到施工現場配合3-5次或另議);
4.5.4協助發包人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技術性問題,解答施工單位有關設計方面問題,負責設計變更;
4.5.5參加所有與園林有關的工程驗收,簽發竣工證明書。
4.6若發包人需要增加或修改部分圖紙的收費標准:
4.6.1鳥瞰效果圖:面議;
4.6.2局部透視效果圖:面議;
4.6.3施工圖(CAD)A1:500元/張,A2:400元/張,A3:200元/張;
4.6.4增加設計文件份數的,由發包人另行按市場價的兩倍支付設計文件工本費。
4.6.5動畫及多媒體項目:以時間計算,價格面議。
五、各階段設計費收取支付比例:
5.1.1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5.1.2設計人提交方案設計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給設計人;
5.1.3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
5.1.4設計人在提交施工圖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給設計人;
5.1.5預留10%待工程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付清;
5.1.6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上述設計費用;
5.1.7上述費用支付進度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擬定。
六、設計項目的優先原則
根據項目的規模大小和業主的經濟實力進行實地考察和詳細了解後再確定設計項目的先後次序。
七、以上取費標准可以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適當進行調整。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有關建築裝飾行業設計費收費標准
九、景觀設計取費
(1)50元/㎡家居屋頂花園
(2)35元/㎡別墅庭院景觀
(3)30元/㎡(景觀面積500㎡以內)
(4)25元/㎡(景觀面積500㎡以上)
(5)20元/㎡(景觀面積5000㎡以上)
(6)18元/㎡(景觀面積10000㎡以上)
(7)景觀效果圖1000元/張 (不含設計)
Ⅱ 北京景觀設計(含施工圖)一平米怎麼收費項目:大概是2000㎡左右的小區改造,收多少設計費比較合適
一般的公司10-15,好點的20多,境外公司40,50的都有關鍵看你找什麼公司,還有項目的復雜程度,像你這種2000平米的小項目應該要價都比較高,太小了沒什麼錢賺,雜七雜八的事情也不少
Ⅲ 建築施工圖設計費用是多少
我民用建築工程設計取費標准
收費項目
1.工程設計費:般包括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按合同規定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參加試車及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費用本收費標准未包括做施工圖預算費用
2.初步設計前工作費:編制行性研究報告、代編設計任務書、參加廠址選擇規劃、進行環境預評價等工作所需費用
3.非標准設備設計費:指非定型設備設計費行業工程設計本身包括設備設計則另計收非標准設備設計費
4.軟體編制費:指工廠產程計算機控製程序等編制費用行業沒標准根據軟體使用價值、先進程度並考慮編制軟體實際工作量由雙商定
二、收費標准
1、委託做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按照行業劃設計工作量各佔比例並乘1.1系數計算收費增加編制施工圖預算按工程設計收費標准乘1.1系數計算收費
2、工程設計採用標准設計(標准構配件圖除外)、復用設計按同類新設計項目20%收費
3、進行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參加規劃調查、詢價、報價、外談判等技術服務工作及沒制訂具體收費標准工作採用按直接產員工計算收費辦收費標准每工85元工計算執行工定額或由設計委託根據任務情況簽訂合同協商確定需要外埠差工期六十內任務其差旅費由委託單位負擔工程設計單位由於所承擔任務需要除制裝費由設計單位支付外其費用(包括外匯額度)均應由委託單位支付
4、本收費標准考慮各種影響設計工作量素調整系數同項目兩種素同存由該項目總調整系數應各單項調整系數數點數字再加1總調整系數高值於1.5
5、按實物或工定額計取設計費凡投資3億元項目其費額高於概算比例1.5%
6、工程設計單位設計採用先進技術並較經濟效益經設計審查確認由級主管審查部門決定適增加設計費般控制設計費10%內設計質量技術水平達合同要求應按合同規定扣減設計費
7、設計費按設計進度期撥付設計合同效委託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百二十作定金;初步設計完付百三十;施工圖完付百五十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設計合同履行定金抵作設計費設計費付清設計單位所承擔設計任務建設項目應配合本施工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等應另收技術服務費差旅費
8、本收費標准未包括項目其設計收費由設計單位與委託單位參照本收費標准協商確定外資外合資建設項目設計收費參照外關設計收費標准由設計委託共同協商確定
9、需要單獨提建築設計案特級、級工程建築設計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10%;二級工程建築設計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6%;三級工程建築設計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3%;四級(含四級)工程另收建築設計案費民用建築工程等級表內型般系指萬平米建築;型指三千~萬平米建築;型指三千平米建築
10、本收費標准已包括相應般消防系統建築裝飾設計收費特殊要求另議現建築物進行專門裝飾設計根據裝飾設計復雜程度按裝飾費用3-5%收費
11、本收費標准單項工程基本單位包括煤氣、取水、凈化、污水處理、道路橋梁、鍋爐房、加油站、變配電所、水泵房、冷卻塔、煙囪等單項建築物構築物設計內其收費應別按市政其行業標准執行
12、僅做民用建築初步設計或施工圖階段設計其工作量比例40%60%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家計委 建設部
家計委、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通知
計價格[2002]10號
務院各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物價局建設廳:
貫徹落實《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體制改革若干意見通知》(辦發[1999]101號)調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家計委、建設部制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簡稱《規定》)現予發布自20023月1起施行原家物價局、建設部頒發《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標准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相關附件同廢止
本《規定》施行前已完建設項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50%勘察設計收費仍按原合同執行;已完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足50%未完部勘察設計收費由發包與勘察、設計參照本《規定》協商確定
附件: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附件: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第條 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維護發包勘察、設計合權益根據《華民共價格》及關律、規制定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工程設計收費標准》
第二條 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工程設計收費標准》適用於華民共境內建設項目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
第三條 工程勘察設計發包與承包應遵循公、公平、公、自願誠實信用原則 依據《華民共招標投標》《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發包權自主選擇勘察、設計勘察、設計自主決定否接受委託
第四條 發包勘察、設計應遵守家關價格律、規規定維護價格秩序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第五條 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根據建設項目投資額同情況別實行政府指導市場調節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及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其基準價根據《工程勘察收費標准》或者《工程設計收費標准》計算除本規定第七條另規定者外浮幅度20%發包勘察、設計應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規定浮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實行市場調節價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勘察、設計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七條 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應體現優質優價原則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凡工程勘察設計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效益發包勘察、設計浮25%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八條 勘察設計應按照《關於商品服務實行明碼標價規定》告知發包關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依據及收費標准
第九條 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金額及支付式由發包勘察、設計《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設計合同》約定
第十條 勘察或者設計提供勘察文件或者設計文件應符合家規定工程技術質量標准滿足合同約定內容、質量等要求
第十條 由於發包原造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現場停工、窩工發包應向勘察、設計支付相應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二條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質量達本規定第十條規定勘察或者設計應返工由於返工增加工作量發包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由於勘察或者設計工作失誤給發包造經濟損失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勘察、設計欺騙發包或者與發包互相串通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設計標准等式收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家關價格律、規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華民共價格》、《價格違行行政處罰規定》予處罰
第十五條 本規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工程設計收費標准》由家發展計劃委員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二○○二三月起施行
工程勘察收費標准
Ⅳ 建築工程設計費
我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取費標准
收費項目
1.工程設計費:一般包括初步設計和概算、施工圖設計、按合同規定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參加試車及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的費用。本收費標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圖預算的費用。
2.初步設計之前的工作費:是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代編設計任務書、參加廠址選擇和規劃、進行環境預評價等工作所需的費用。
3.非標准設備設計費:是指非定型設備的設計費。有的行業工程設計本身包括設備設計,則不另計收非標准設備設計費。
4.軟體編制費:是指工廠生產過程計算機控製程序等編制費用。行業沒有標準的,可根據軟體的使用價值、先進程度,並考慮編制軟體的實際工作量由雙方商定。
二、收費標准
1、只委託做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時,按照行業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並乘以1.1的系數計算收費。如果增加編制施工圖預算,按工程設計收費標准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
2、工程設計中採用標准設計(標准構配件圖除外)、復用設計,按同類新設計項目的20%收費。
3、進行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參加規劃調查、詢價、報價、對外談判等技術服務工作,以及沒有制訂具體收費標準的工作,可採用按直接生產人員工日計算收費的辦法,收費標准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計算可執行工日定額或由設計方和委託方根據任務情況在簽訂合同時協商確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內的任務,其差旅費由委託單位負擔。工程設計單位由於所承擔任務的需要而出國時,除制裝費由設計單位支付外,其他出國費用(包括外匯額度)均應由委託單位支付。
4、本收費標准中考慮了各種影響設計工作量因素的調整系數,如果在同一項目中的兩種以上因素同時存在,由該項目總的調整系數應為各單項調整系數小數點以後數字之和再加1,但總的調整系數最高值不得大於1.5。
5、按實物或工日定額計取設計費的,凡投資在3億元以上的項目,其費額最高不得大於概算比例的1.5%。
6、工程設計單位在設計中採用了先進技術,並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經設計審查確認,可由上級主管審查部門決定,適當增加設計費,一般控制在設計費的10%以內。如果設計質量和技術水平達不到合同要求的,應按合同規定扣減設計費。
7、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後,委託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的百分之二十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後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圖完成後付百分之五十。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設計費付清後,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本施工,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等,不應另收技術服務費和差旅費。
8、本收費標准未包括的項目,其設計收費由設計單位與委託單位參照本收費標准協商確定。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項目的設計收費,可參照國外有關設計收費標准,由設計方和委託方共同協商確定。
9、需要單獨提出建築設計方案的,特級、一級工程建築設計方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的10%;二級工程建築設計方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的6%;三級工程建築設計方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的3%;四級以下(含四級)工程不另收建築設計方案費。民用建築工程等級表內「大型」一般系指一萬平方米以上建築;「中型」指三千~一萬平方米的建築;「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築。
10、本收費標准已包括相應一般的消防系統和建築裝飾設計收費,如有特殊要求時另議。對現有建築物進行專門裝飾設計時,根據裝飾設計的復雜程度,按裝飾費用的3-5%收費。
11、本收費標準是以單項工程為基本單位,不包括煤氣、取水、凈化、污水處理、道路橋梁、鍋爐房、加油站、變配電所、水泵房、冷卻塔、煙囪等單項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設計在內,其收費應分別按市政和其他行業的標准執行。
12、僅做民用建築初步設計或施工圖分階段設計時,其工作量的比例為40%和60%。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國家計委 建設部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
計價格[2002]10號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物價局,建設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體制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101號),調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國家計委、建設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予發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頒發的《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相關附件同時廢止。
本《規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設項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設計收費仍按原合同執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設計收費由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參照本《規定》協商確定。
附件: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附件: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和《工程設計收費標准》。
第二條 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和《工程設計收費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
第三條 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與承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發包人有權自主選擇勘察人、設計人,勘察人、設計人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託。
第四條 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根據建設項目投資額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和市場調節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其基準價根據《工程勘察收費標准》或者《工程設計收費標准》計算,除本規定第七條另有規定者外,浮動幅度為上下20%。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根據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七條 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應當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凡在工程勘察設計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八條 勘察人和設計人應當按照《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告知發包人有關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依據,以及收費標准。
第九條 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的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設計合同》中約定。
第十條 勘察人或者設計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技術質量標准,滿足合同約定的內容、質量等要求。
第十一條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現場停工、窩工的,發包人應當向勘察人、設計人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二條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質量達不到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勘察人或者設計人應當返工。由於返工增加工作量的,發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由於勘察人或者設計人工作失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勘察人、設計人不得欺騙發包人或者與發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設計標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和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五條 本規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費標准》和《工程設計收費標准》,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工程勘察收費標准
Ⅳ 收集以下行業作業流程,行業規范、文件要求,取費標准(四川地區)
、設計費量定製:
設計費10萬(包括10萬)省外工程能承接其工作內容:景觀概念規劃設計、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效圖繪制及媒體製作等
二、設計費取費標准:
居住區、道路、廣場、公園及其景觀項目根據工程項目具體情況別按工程總造價(圖紙概算)5%-10%進行取費按15元/㎡-18元/㎡進行取費屋頂花園按工程總造價10%或15元/㎡~25元/㎡進行取費按2002《工程勘測設計收費標准》進行取費(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浮20%)
三、設計費計算式:
3.1景觀設計面積=總用面積-建築占面積{2.7m消防通道(水泥面)計算景觀面積鋪裝設計則按實際面積計算}
3.2景觀工程總造價×費率=設計費基價
3.3設計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景觀設計費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按照該景觀工程設計費10%收取施工圖預算編制費;工程監理按景觀工程總造價2.0%~2.5%收取監造費;編制竣工圖按照景觀工程設計費8%收取竣工圖編制費
園林設計工程專業調整系數:1.1;工程復雜程度般(Ⅰ級)調整系數0.85較復雜(Ⅱ級)調整系數1.0復雜(Ⅲ級)調整系數1.15三等級進行調整
四、工作階段及設計:景觀設計工作根據項目情況五階段進行
4.1 第階段:概念設計
4.1.1 場現況勘察、相關資料收集及整理;
4.1.2 與業主溝通確定主題構想;
4.1.3 場空間概念析景觀案總平面圖、析圖及區平面圖草圖;
4.1.4 主要景點透視意向(照片/圖面輔助說明各景點意向);
4.1.5 概念設計說明;
4.1.6 階段工作十五工作完(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4.1.7 階段提交A3文本二份
4.2 第二階段:案設計
4.2.1 概念設計進步完善與業主再溝通使概念構思達共識並經專家評審終確定景觀案;
4.2.2 深化概念設計完善表達設計概念總平面效圖、析圖、區平面圖、總體鳥瞰效圖、重要節點透視效圖;
4.2.3 總體形變化處理案包括各主要剖、立面圖;
4.2.4 總體植物效案;
4.2.5 案設計說明;
4.2.6 景觀工程估算書;
4.2.7 階段工作二十工作完(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4.2.8 階段提交A3文本二份;
4.3 第三階段 初步設計
4.3.1 依據案與業主、建築設計院再溝通景觀設計案達共識並進行深化案初步設計;
4.3.2 總平面優化確定終總平面布置圖;
4.3.3 確定總體豎向設計;
4.3.4 植物配置及苗木清單;
4.3.5 主要區放平面設計;
4.3.6 面鋪裝形式及材料處理案;
4.3.7 景牆、台階、種植池、步行徑等初步設計;
4.3.8 噴水池/水景造型表面材料設計;
4.3.9 配套專業前期技術准備;
4.3.10 品及設施初步設計;
4.3.11 景觀照明燈具選型;
4.3.12 綠化澆灌布置案;
4.3.13 景觀工程概算書;
4.3.14 階段工作二十工作完(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4.3.15 階段提交A3文本加(白圖)二份;
4.4 第四階段 施工圖設計
按家制定行業標准進行設計能完整提供環境景觀施工所需要全部圖紙及所應達供施工設計深度
4.4.1 景觀設計總平面索引圖(標明區);
4.4.2 總平面布置圖;
4.4.3 總平面定點陣圖;
4.4.4 總平面豎向設計圖;
4.4.5 總平面種植設計圖及苗木表;
4.4.6 總平面景觀照明、澆灌配置圖;
4.4.7 區平面布置圖;
4.4.8 區平面定點陣圖;
4.4.9 區放平面鋪裝設計圖;
4.4.10 各區重要節點設計詳圖;
4.4.11 景觀土建專業施工圖;
4.4.13 景觀結構專業施工圖;
4.4.14 景觀水電專業施工圖;
4.4.15 施工圖設計說明;
4.4.16 階段工作周期二十五工作完(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周期);
4.4.17 階段提交藍圖八份供報批電文件份
4.5 第五階段:施工配合
4.5.1 施工圖設計完進行施工前設計交底;
4.5.2 施工單位選送主要鋪面材料進行確定封確保景觀工程按圖施工;
4.5.3 主要施工節點現場進行協調(施工現場配合3-5或另議);
4.5.4 協助發包解決工程施工現技術性問題解答施工單位關設計面問題負責設計變更;
4.5.5 參加所與園林關工程驗收簽發竣工證明書
4.6 若發包需要增加或修改部圖紙收費標准:
4.6.1 鳥瞰效圖:面議;
4.6.2 局部透視效圖:面議;
4.6.3 施工圖(CAD)A1:500元/張A2:400元/張A3:200元/張;
4.6.4 增加設計文件份數由發包另行按市場價兩倍支付設計文件工本費
4.6.5 畫及媒體項目:間計算價格面議
五、各階段設計費收取支付比例:
5.1.1 合同效三內發包支付設計費總額20%給設計作定金(合同結
算定金抵作設計費)
5.1.2 設計提交案設計文件五工作內發包支付設計費總額30%給設計;
5.1.3 設計提交初步設計文件五工作內發包支付設計費總額20%給設計;
5.1.4 設計提交施工圖文件五工作內發包支付設計費總額20%給設計;
5.1.5 預留10%待工程驗收五工作內付清;
5.1.6 雙委託銀行代付代收述設計費用;
5.1.7 述費用支付進度根據具體情況擬定
六、設計項目優先原則
根據項目規模業主經濟實力進行實考察詳細解再確定設計項目先序
七、景觀設計取費
(1)50元/㎡ 家居屋頂花園
(2)35元/㎡ 別墅庭院景觀
(3)30元/㎡ (景觀面積500㎡內)
(4)25元/㎡ (景觀面積500㎡)
(5)20元/㎡ (景觀面積5000㎡)
(6)18元/㎡ (景觀面積10000㎡)
(7)景觀效圖1000元/張 (含設計)
收集以下行業作業流程,行業規范、文件要求,取費標准(四川地區)
提問不是很精準哦
Ⅵ 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1、當住宿場所、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小餐廳設置在三層及三層以上,建築耐火等級為一、二級時,應分別採取1.50h、1.00h的不燃燒體樓板和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不燃燒體牆與其它用途場所完全分隔,分隔牆上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2、當住宿場所、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小餐廳設置在三層及三層以上,建築耐火等級為三級時,應採取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不燃燒體牆和0.5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它用途的部位完全分隔,分隔牆上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當住宿場所、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小餐廳設置在二層及二層以下時,應採取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不燃燒體牆和0.5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它用途場所完全分隔。
4、當住宿場所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建築中時,且安全疏散設施符合第6章的有關規定時,住宿場所防火分區建築面積不應超過200㎡,其他場所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對於相應使用性質場所的規定。
5、當住宿場所與其他場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間)相互獨立時,住宿場所和其他場所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對於相應使用性質場所的有關規定。
6、 經營場所的吊頂、牆面不得採用可燃材料裝修。附屬集體宿舍中的廚房應集中設置,廚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不燃燒體隔牆和1.0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他部位完全分隔,並應靠外牆布置,且應設置可開啟外窗。
住宿區域內的房間、儲藏室及走道等部位嚴禁儲存、放置和使用燃氣鋼瓶。存放燃氣鋼瓶的房間應設置自然通風設施。
(6)消防工程設計收費標准2002擴展閱讀: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且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1、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2、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3、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築。
4、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5、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6、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文件,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准、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1、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沒有規定的。
2、消防設計文件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
3、擬採用國際標准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Ⅶ 建築工程中消防檢測費、電檢測費、空氣評測費、系統節能檢測費、土壤氡檢測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收費標准摘自《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2002年修訂本) 。
建設工程檢測收費標准_網路文庫 http://wenku..com/link?url=--DaIb9kKWqYwP8WxEdra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