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境外施工補貼
如果有法定的報銷憑證和事由等,可不計入計稅工資.
反之,如果是人人有份的,只要出差就有的補助,則並入工資薪金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Ⅱ 海外補助標准
靠,不是我問的,我哪知道?哥哥
Ⅲ 外出施工人員工資及補助的規定
構成勞動關系的應按工傷處理,賠償標准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六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亡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第四十二條 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條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Ⅳ 出國補貼標準是多少
我國出國補貼統一標准僅限於國家公務員,其他企事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參考國家標准,決定具體標准,一般地方不得高於中央補貼標準的130%。
最新公職人員出國規定2016
新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等將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而近年來,其他一些針對黨員幹部的規定也增加了新的內容。
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上調50元
新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市內交通費上調50元,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舊版規定每人每天30元,還包括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城際交通:司局級可坐火車軟卧
新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增加高鐵/動車一、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二等軟座;司局級可坐火車軟卧。
舊版規定中只有火車軟、硬席的選擇。高鐵被納入中央和國家機關出差的交通工具中也是必然之選。
公務用車改發交通補貼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殊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
《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改發交通補貼。具體說,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地方不得高於中央補貼標準的130%;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不得高於中央補貼標準的150%。
出國不得違規乘包機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出國團組應當按規定標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違反規定乘坐民航包機,不得乘坐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不得安排超標准住房和用車,不得擅自增加出訪國家或者地區,不得擅自繞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長在國外停留時間。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還規定:出國期間,不得與我國駐外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用公款互贈禮品或者紀念品,不得用公款互相宴請。
新規進一步規范了乘坐包機、與駐外機構或企業的交往活動。
出差住宿
不再必須兩人一間房
新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在規定標准之內,出差人員可以自行選擇與其級別相適應的房間類型,對2人住1間房不再作硬性規定。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准間。
舊版規定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准間。
差旅住宿費引入淡旺季標准
《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內差旅住宿費標准調整表》規定:差旅住宿費局部上調。其中,部級幹部在北京和上海住宿費標准上調為1100元/人/天;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廈門市、河南省、廣東省、深圳市、四川省、雲南省的住宿費標准上調為900/人/天;其餘城市則維持不變,仍為800元/人/天。
《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內差旅住宿費標准調整表》規定:6個城市差旅住宿費引入淡旺季標准。其中,旺季漲幅最高的是拉薩和西寧,上漲幅度達50%;海口旺季上漲幅度為30%;哈爾濱和青島上漲幅度為20%。
吃飯新規定
伙食補助上調
新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伙食補助費上調。除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之外,其餘省市每人每天100元。
舊版規定伙食補助費為每人每天50元。
定點飯店不再吃」獨食「
新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不要求出差人員必須入住定點飯店,從2015年起,財政部也不再組織招標采購出差的定點飯店。
舊版規定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
具體情況政策訪問中央人民政府網站,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http://www.gov.cn/zwgk/2014-01/07/content_2561017.htm
Ⅳ 因公出國的補助標準是多少
沒有統一的標准,因為差旅費標准存在單位和職別以及級別的差異。
根據《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
1、國際旅費: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費。
2、國外城市間交通費:為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發生的,在出訪國家的城市與城市之間的交通費用。
3、住宿費:出國人員在國外發生的住宿費用。
4、伙食費: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的日常伙食費用。
5、公雜費:出國人員在國外期間的市內交通、郵電、辦公用品、必要的小費等費用。
6、其他費用:主要是指出國簽證費用、必需的保險費用、防疫費用、國際會議注冊費用等。
第九條:國際旅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選擇經濟合理的路線。出國人員應當優先選擇由我國航空公司運營的國際航線,由於航班銜接等原因確需選擇外國航空公司航線的,應當事先報經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審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繞道旅行,或以過境名義變相增加出訪國家和時間。
2、按照經濟適用的原則,通過政府采購等方式,選擇優惠票價,並盡可能購買往返機票。
3、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須經本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審批同意。機票款由本單位通過公務卡、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不得以現金支付。單位財務部門應當根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等有效票據註明的金額予以報銷。
4、出國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機或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
5、省部級人員可以乘坐飛機頭等艙、輪船一等艙、火車高級軟卧或全列軟席列車的商務座;司局級人員可以乘坐飛機公務艙、輪船二等艙、火車軟卧或全列軟席列車的一等座;其他人員均乘坐飛機經濟艙、輪船三等艙、火車硬卧或全列軟席列車的二等座。
所乘交通工具艙位等級劃分與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艙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設置上述規定中本級別人員可乘坐艙位等級的,應乘坐低一等級艙位。上述人員發生的國際旅費據實報銷。
6、出國人員乘坐國際列車,國內段按國內差旅費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外段超過6小時以上的按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補助12美元。
第十一條:住宿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出國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住宿,省部級人員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費據實報銷;廳局級及以下人員安排標准間,在規定的住宿費標准之內予以報銷。
2、參加國際會議等的出國人員,原則上應當按照住宿費標准執行。如對方組織單位指定或推薦酒店,應當嚴格把關,通過詢價方式從緊安排,超出費用標準的,須事先報經本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批准。經批准,住宿費可據實報銷。
第十二條:伙食費和公雜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可以按規定的標准發給個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數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
2、根據工作需要和特點,不宜個人包乾的出訪團組,其伙食費和公雜費由出訪團組統一掌握,包干使用。
3、外方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伙食費和公雜費接待我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不再領取伙食費和公雜費。
4、出訪用餐應當勤儉節約,不上高檔菜餚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
(5)海外工程人員補助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精神,2013年12月20日,財政部、外交部出台新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於2014年1月20日起實施。
1、出國經費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2、盡可能購買優惠往返機票;
3、不得用公款與我駐外機構企業相互宴請;
4、出訪一國家一般不超5天;
5、出訪不得乘坐包機;
6、嚴禁向下級單位轉嫁費用;
7、原則上不對外贈送禮品;
8、因公臨時出國廳局級及以下官員住標准間。
Ⅵ 駐外補助是什麼有什麼標准
根據:
財政部、外交部關於印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准和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行〔2001〕73號 2001年7月20日 的附件
各國家和地區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開支標准表
國家和地區 幣別 住宿費標准 伙食費標准 公雜費標准
印度尼西亞 美元 65 22 10
但食宿活動全部由對方單位接待的人員不享受此項補貼。
Ⅶ 在中國路橋海外項目,如果基本工資20萬RMB的話,一年下來加上獎金補貼之類的大概會有多少收入
樓主在中國路橋?
Ⅷ 勞動法海外務工人員薪酬標准
1,勞動法僅適用於中國大陸企業以及在大陸注冊經營的企業,同時勞動法也沒有規定薪酬標准。
2,海外的話是按該國家平均工資計算,每個國家都不一樣的。
3,現在在海外做對外漢語教師是份不錯的工作,收入也是很樂觀的。
Ⅸ 出國補助問題去做工程,希望去國外做過工程的朋友都來。
無論是私企還是國企,海外出差、海外做工程的標准都是內部自行制定的,沒有可遵循的某種客觀的法律依據。你說的100美元一天有點偏高;如果工資照發,每天補助30美元的,我也聽說過。國家出的可能性很小,因為,即使是國企,也不是由國家或政府出這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