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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沒按期完工的處罰標准

發布時間:2021-08-14 21:11:49

A. 建設項目未按時限竣工怎麼處理

工程項目中,延期索賠是合同管理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目前中國的特色是一般業主不予考慮。在處理延期索賠本人認為應慎重行事並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延期索賠事件發生後,要及時請參建各方到現場調查,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確定事件性質,分清風險的歸屬;

2)事件發生過程中,督促批復部門對各有關細節應做詳細記錄(包括照片),並由駐地工程師簽認;

3)事件發生過程中,與有關各方積極協調配合,消除引起延期索賠的因素,減少損失

4)按合同有關規定審核索賠資料,並積極與承包商和監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B. 建築工程施工工期延誤罰款的最高限額是多少,有何依據

要看合同的約定,未約定的,罰款一般不得超過造成實際損失的30%。

建築工程施工工期延誤罰款的最高限額依合同的約定,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延期罰款屬違約金的性質)過高,則可要求人法院適應減少。違約金約定是否過高,要綜合考慮違約的程度,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以及約定的違約金占合同總價款的比例綜合判定。(一般超過合同總價款30%的,要求法院減少一般獲得支持的機率較大)

(2)工程沒按期完工的處罰標准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施工工期延誤罰款注意事項:

用戶需要注意工程工期延誤賠償金的基本原則為,若賠償金額代表了在合同簽署之時因工程項目不能在合同的最後期限之前完成,而造成業主損失的合理預測,此時的賠償金額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時間一般都是工程施工的基本要素,若承包商沒能在約定的時間里完成項目,會造成工期延誤,這時根據此前約定的合同將產生相應的處罰。

C. 建築承包工程承包方未按期完工

承包商的義務

承包商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後,承包商的所有管理人員,不管是經理
還是普通工人,嚴格意義上來說,從事的都是合同管理工作。依據合同進
行管理,包括對工程質量的管理、對工期進行控制、對資金使用進行控制、
對分包商進行管理等,是承包商的最大義務,其他義務是從這些義務細化
而出的。
F I D I C
合同條件規定了承包商的一般責任:根據合同各項的
規定,承包商應負責做好合同規定的沒計、精心組織施工,按時完成合同
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為此,承包商應提供在建
(
擬建
)
工程所需的全
部監督管理、勞務

、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他物品等。這條規定是承
包商義務的核心。因此

,承包商就應按照合同條件要求精心施工,為工程
的順利完工配備適格人員。具體來講,承包商的義務主要有以下幾點
(

不局限於此
)




(1
)
承包商對在建
(
擬建
)
工程施工前期的責任。承包商在編制投標文
件時應踏勘施工現場,並對投標書的完備性及價格和費率的正確性負完全
責任;承包商必須按時提交工程進度計劃和現金流量估算表並應授權一專

(window.cproArray = window.cproArray || []).push({ id: "u2280119" });

職代表
(
我國稱項目經理
)
,在工程施工期間履行對工程監督與同外部
協調的責任;承包商還必須對在建
(
擬建
)
工程的准確測量和放樣負責。

在投標有效期內組織投標之前的現場踏勘是招投標的必經程序

,否則業主
要承擔相應的失職之責,也會給承包商的施工索賠提供潛在依據;反之,
承包商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主動或根據業主的安排進行現場踏勘,並對投
標書的完備性及其價格和費率的正確性負完全責任。施工現場踏勘主要解
決:擬建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規的有關特別規定
(
對與擬建工程關系密切
的法律法規應特別關注
)


擬建工程所在地的地質地貌情況是否與招標文
件一致,擬建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的就地供應情況
(
包括材料的品種、品

質、價格、供應量等是否滿足擬建工程之需
)
與進出施工場地的交通運輸
條件,擬建工程所在地人力資源供應狀況
(
當地人員的素質是否滿足擬建
工程之需、工價、供應量等等
)
,生活配套設施
(
娛樂、一般生活用品
的供應、對外聯絡等等
)
等方面;並就與招標文件的有關表述不一致處


或有疑問處及時向業主提出。只有對擬建工程所在地有了全面而詳實的了
解才可能編制出最接近實際的投標文件並中標。測量放樣是工程建設的基
礎性工作,該項工作的正確性將直接影響在建
(
擬建
)
工程的如期投入使

用,發揮業主認可的效益,故承包商應對在建
(
擬建
)
工程的准確測量和
放樣承擔其應有之責。也即:業主僅僅根據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向承包商
提供與在建
(
擬建
)
工程測量放樣有關的原始資料,譬如測控原始點位
置、該點位方位坐標與標高等信息;承包商必須負責引點並根據在建
(


)
工程的特點建立適用的施工測量放樣系統,並對該施工測量放樣系統
的正確性承擔責任
(
測量放樣原始點信息的正確性由業主承擔
)
。故承
包商除必須具備引點的施工專業人員與專業測控設備外,

還必須建立完善
的有關測控點的維護體系,以規避該類風險的發生。

就大型而復雜的工程項目而言,業主一般按照承包商提交的已被其認可的
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工程進度款供應計劃。故承包商應事先向業主提交進度
計劃,以便業主編排工程進度款供應計劃。如果工程進度計劃有調整

,也
應及時報告業主並徵得業主的諒解和同意,否則會構成違約。現金流量估
算表既是對在建
(
擬建
)
工程按施工進度編制的用款計劃匯總,也是對在

(
擬建
)
工程未來需要款項的計劃安排;其主要目的之一是監控工程款
項的流向,以確保工程款均能用於在建
(
擬建
)
工程;也是業主編制工程
進度款供應計劃的重要依據之一。承包商應根據在建
(
擬建
)
工程的進展

編制真實的現金流量估算表,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否則可能因構成違約而
遭到業主懲罰。另外,承包商必須授權一專職代表,該專職代表應具有:
在工程施工期間代表公司履行對在建
(
擬建
)
工程的管理與監督責任,以
及對外代表公司進行溝通協調等等行使與在建
(
擬建
)
工程有關的代表

公司權利與義務的權力。

(
2)
承包商的設計責任。
根據國際工程承包慣例和工程承包合同規定




包商在實施工程時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設計責任與任務
(
尤其在僅有擴初設
計圖紙的工程或高級建築裝飾裝修工程中更是如此
)
。在投標階段

,有
些具體施工圖業主並不必然向承包商提供,這時工程師責成承包商作一些
設計工作,以利於工程實施中按圖施工。有的工程在實施
中一些工程變更
及非常詳細的細部構造圖
(
譬如飾面裝修工程的細部構造
)
,也要承包
商自行設計。但承包商設計的圖紙,不得對業主的建設宗旨進行實質性變

更,且必須要報工程師審批,業主備案。

( 3)
承包商在收到中標通知書
2 8 d
內辦理履約保函的擔保義務。承包商
必須要保證自己能夠按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但口頭保證在實際
中所起作用有限,故現今工程承包活動中普遍採用擔保方式:即承包商由
某一銀行或擔保公司開具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一般在招標文件中都有
規定。承包商違反合同義務規定時,業主可以沒收承包商的擔保,這也是
業主對承包商的一種索賠方式。

( 4)
承包商對施工現場的
(
財產與人員
)
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負責。
對於承包商僱傭的人員,在招標文件中一般都要求承包商自行為其購買人
身意外傷害保險,以便在意外事故發生時將意外責任轉移到保險公司身上。
對於工程施工可能給臨近的居民或是第三人造成的傷害,招標文件里一般
都要求承包商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由業主承擔。在我國對於高空施
工作業,採取的是嚴格的無過錯責任原則,

即只要第三方不是故意的,
只要你給他造成了傷害,就負責賠償;因此,業主為了轉移這種經常可能
出現的風險,
往往在合同文件中作出強制性的規定,
要求承包商購買




三者責任險」

。承包商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在建工程所在地的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合理保持現場整潔,及時清理廢料和垃圾等障礙物。應做到
禁止揚塵,避免噪音、光線、有毒有害氣體以及有毒有害液體對工程所在
地的污染,干擾工程所在地居民或行人的正常生活。承包商自行安排從當
地或其他地方僱傭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及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目
前,建築工程是主要的消耗人力資源的工程項目,故承包商應針對在建

(
擬建
)
工程的特點制定真實而完備的人力資源耗用量,並根據招標文件
決定是否提供給業主,因為
(
尤其是發展中國家
)
有些工程規定必須在工
程所在地聘用一定比例的工程施工人員。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就有此規定:
為減輕工程所在地就業壓力,承包商應根據在建
(
擬建
)
工程所在地的有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適時聘用一定比例的當地職員。

( 5)
遵守法律法規
(
這里所提到的法律法規既包括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
規,也包括公司注冊地的法律法規
)
的義務。法律法規既包含立法權力機
關制定的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





民法通則》





合同法》






築法》




安全生產法》




質量管理條例》等;也包括行政
(
職能
)
或執法部門制定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行政法規,以及工程設計與施工標准、

質量、安全施工等方面的規范、規定等,如



工程測量規范》




建設
工程監理規范》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等。只有熟悉並掌
握與在建
(
擬建
)
工程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承包商才能正確合理地規避
法律法規風險。為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承包商除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
外,還應根據在建
(
擬建
)
工程的具體情況,適時在工程所在地聘請工程
類法律顧問。

( 6)
工程施工期間,如在現場挖掘出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物品,承包商
應妥善保管,並及時向業主及文物主管部門報告。這些文物被視為業主的
財產,承包商不得私自處理。但承包商因採取措施保護文物而導致施工增
加的工作及工期的延誤,可要求業主予以補償。

( 7)
對於承包商執行施工中使用的設計、施工規范、施工方法等包含有專
利權時,承包商應對此專利權自負其責。即只要承包商使用的專利權被他
人提出侵權

,與業主毫無關系,由承包商負責一切後果。這里所指專利,

是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如果該項專利是由業主提供或業主原因造成的,
只要證據充分,則業主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故施工單位在應用包含有專
利權
(
知識產權
)
的設計、施工規范、施工工藝、施工方法等之前,應做
足調查研究工作,且必須保留翔實的引用過程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 8)
施工時避免對公共交通及相鄰財產的干擾。承包商不能以施工為借口
阻礙交通,並且應在不妨礙施工的地方允許他人和車輛通行。

承包商的工
作人員不得對施工工程所在地的他人合法財產形成威脅,

如盜竊、
搶劫等;
承包商在運輸材料或工程設備等要避免損壞舊有道路和橋梁及水運設施,
如承包商運輸機械設備時不得超載,損壞路面。如有類似事件發生與業主
無關。

( 9)
為其他承包商出入施工現場提供機會與方便。就綜合性工程而言,一
項工程可劃分為多個標段發包給不同的承包商。業主僱傭的不同承包商可
能在同一施工現場出入、施工



故而從業主的利益出發

,承包商應該相
互之間提供機會與方便。

D. 那位能幫忙查一下,建築工程未按期完工的處罰條款,有依據最好了

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建設施工任務,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 關於建設工程工期延誤的罰款上限有沒有什麼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

關於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可以根據以下方法加以確定:
1、合同中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計算;
2、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因延期交付而給業造成的損失計算違約金;
3、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明顯高於業主的實際損失,可要求法院適量降低約定的違約金。

F. 工期延誤的罰款有沒有上限

首先,要確定合理工期,應當以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建築安裝工程工期定額》為依據。在工期定額中未列項的工程,其工期由建設單位和工程承包單位協商確定,報當地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合理工期確定後列入合同條款,雙方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程序辦事,通過科學管理,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並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制訂施工措施,實現縮短工期,提前竣工。

每提前(或拖延)一天竣工的獎(罰)金額,可根據工程施工的易難程度,按工程預算造價的萬分之二至萬分之四計取。實行提前竣工獎的工程,獎勵金額的比數由當地建委商建行確定。獎金和罰款額的比例要對等,但總額不得超過工程預算造價的百分之三。獎金和罰款採取分段提取辦法,工程基礎部分佔獎金或罰款總額的百分之二十;結構部分佔百分之三十;裝修部分佔百分之五十,在工程竣工檢查驗收合格後一次結算付清。
實行提前竣工獎的工程,其實際施工工期比合同規定竣工工期提前的,由建設單位從因提前竣工所獲得的經濟收益或節約的投資中向工程承包單位支付獎金;因工程承包單位的責任,致使工期拖延的,由工程承包單位從自有資金中向建設單位交納罰款。罰款不得計入工程成本。

G. 工程逾期完工違約金最高罰款總額是合同價的多少

本人從事過多年區域開發建設管理工作,剛才又簡單查了下。基礎(本)建設、建築工程逾期完工,國家沒有硬性規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主要由甲乙雙方及有關單位部門在商談合同時確定,形成文字寫入合同。
違約金在合同中筆者認為是一重要條款,但是工程逾期如何確定?大有文章,如果沒有細則和後續工作的跟上,到時難以實行。比如下雨天,無法施工,此乃屬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計入逾期范圍,那麼雨下多大、多久可以算一天?扯皮了,雙方下雨記錄是否一致。。。。。。還有工程款,是否按期、按規定支付,材料是否按期、按質到現場,設計院的現場配合、圖紙修改,是否按時?很多問題責任難以完全分清。因此僅僅靠這一條來約束施工單位,不能說沒有作用,還必須從資質、業績、管理水準、誠信口碑、實力強弱,領導風格等等綜合衡量,同心合力攻克困難,保證按期完工為上策。至於違約金的多少,也不是越高越好,當然太低也不行,筆者感到高院司法解釋里提出按逾期造成損失的利息來計比較實在。以上當然是筆者井蛙之間,供參考。

H. 項目未按期竣工產生的違約金必須交嗎

首先要明確是什麼合同,合同主體是什麼,我推測可能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方沒有按期竣工產生的違約金。

此種情況下,要分析違約的原因,如果延期竣工是因為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屬於違約,按照合同約定應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過高的,可以要就減少)。如果延期竣工不單是施工方的原因,還存在業主的原因,比如未按期交付施工場地,沒有及時提供材料,未及時組織驗收,則需要扣除因上述原因延期的天數,具體進行分析。

I. 施工方未按工期完工如何處罰

依據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合同約定,恐怕只能主張損失賠償,而損失需要你提供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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