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東省2006安裝定額規費計取標準是多少
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准(2010)
一、總則
(一)本費率標准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規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和《深圳市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所規定的有關項目的特徵及內容編制而成,所公布費率包括參考范圍和推薦費率。
(二)本費率標准適用於依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規程》等計價標准編制建設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確定工程造價。
(三)編制招標控制價應當依據本費率標準的推薦費率計算。
(四)投標人編制投標報價時不宜超出本費率標准規定的各項目費率參考范圍。
(五)部分費用項目未公布推薦費率,使用時應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在費率參考范圍中確定合適的費率進行計算。
五、規費
(一)根據本市現行有關規定,考慮多數施工企業的生產人員比例、深戶人口比例和一般性工程特徵,經綜合測算,規費清單表中社會保障費、工程排污費費率的參考范圍和推薦費率如表7所示。
(二)表中列有費率項目的計算基數為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的合計。
表6 社會保障費、工程排污費費率表(單位:%)
費用名稱 參考范圍 推薦費率
1.社會保障費 1.62~7.11 4.78
(1)失業保險費 1.33~2.36 1.86
(2)養老保險費 0.08~0.49 0.25
(3)工傷保險費 0.07~0.34 0.18
(4)醫療保險費 0.14~0.24 0.19
其中
(5)住房公積金 0.92~3.68 2.30
2.工程排污費 0.25~0.41 0.33
3.其它
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十、其它
(一)本費率標准自2010年12月20日起施行。《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准(2009)》(深建價[2009]35號)自本費率標准施行之日起廢止。
(二)本費率標准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解釋和修訂。
B. 廣東省建築工程中管理費和利潤,稅金分別取多少費率
查詢:交辦公路(2016)66號文,廣東省建築工程公路項目利潤率規定為7.42%,稅金10%(最新),管理費根據不同的工程類別分別取用,可以在網路中查詢文號
C. 廣東省東莞市工程綜合取費費率是多少 包括什麼費用
你這問題問得比較籠統。你所謂的取費是指規費部分還是稅金部分?
規費的話是(直接費+措施費+其他費用)*0.1%,只是一個防洪措施費
稅金的話分市區和鎮區,分別是3.477%和3.413%
D. 廣州市建築工程取費規定
執行《勘察設計0收費標准》(2002修訂2版),這是官方7出的指導價格。實際市場價格基本上q都不d按這個e執行,一a般都按平方3米單價執行,遠遠低於b標准收費。規費是指政府和有關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簡稱規費)。包括:
1、工程定額測定費。(工程定額測定費=取費基數x取費費率)。
2、工程排污費。(按工程所在地的相關規定計算)。
3、社會保障與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與住房公積金=取費基數x取費費率。
4、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為參加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的施工企業不得計取此項費用)。
(4)廣東工程規費計取標准擴展閱讀:
是由基本建設主管部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建築安裝企業一定時期的經營管理水平情況,制定的一種取費標准,它是一種百分率指標。
即按占工程直接費或人工費一定百分率而確定的。施工管理費定額,經有權機關批准後,具有法令性,必須嚴格按規定的定額(取費標准)執行,不得因工程的具體條件不同而任意調整。
另外,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還會發生一些既不包括在工程直接費內,也不包括在施工管理費范圍之內的費用,稱為其他間接費。
其他間接費的取費標准,應根據國家計委確定的項目和編制原則,分別由各省、市、自治區各主管基建部門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具體的取費標准進行計算。通常建築工程以直接費為計算基礎,安裝工程以人工費為計算基礎。
E. 2006年廣東省綜合定額中規費的取費標準是什麼,約占工程總產值的比重是多少
查找當地定額書 裡面有 再一個要注意 當年是否有定額調整文件
F. 2010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中規費的費率是多少
對不起,我是內蒙古神機妙算軟體的銷售客服,對廣東省的費率不是很了解!建議您咨詢當地的軟體銷售公司!謝謝!~
G. 廣東省2010定額中的規費包括哪些內容
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組成
供你參考
(一)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造價組成(詳見造價結構圖9)
工程量清單的組成、編制、計價、格式、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工程內容、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等,應嚴格執行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的規定。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造價,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組成。其詳細的內容和計算方法說明如下:
1. 分部分項工程費:是工程實體的費用。根據工程項目設計要求,依據「廣東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指引」計算清單工程量,其套用的定額可參考《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和各市的補充綜合定額或企業自訂定額標准。若套用企業自訂定額標准,投標報價時,必須附上詳盡的分析和說明,便於評標委員會的專家審核評定是否低於企業成本。
計算方法:∑(清單工程量×綜合單價)
綜合單價包括以下費用:
(1) 分部分項工程主項的一個清單計量單位的人、材、機、管理費、利潤;
(2) 與該主項一個清單計量單位所組合的各項工程的人、材、機、管理費、利潤;
(3) 在不同條件下施工需增計的人、材、機、管理費、利潤;
(4) 人工、材料、機械動態價格調整與相應的管理費、利潤調整。
2. 措施項目費:是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技術、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實體項目費。結算需要調整的,必須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
投標報價時,措施項目費(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外)由編制人自行計算。編制人沒有計算或少計算費用,視為此費用已包括在其他費用內,額外的費用除招標文件和合同約定外,不予支付。
措施項目費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參照下表列項:
序號
項目名稱
主要內容
計算方法
2-1
環境保護
按當地環保要求估算
2-2
文明施工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0.1~0.4%
2-3
安全施工
1.靠腳手架安全擋板
1-7-23~1-7-30
2.獨立安全防護擋板
1-7-31~1-7-34
3.圍尼龍編織布
1-7-35~1-7-37
4.其他
2-4
臨時設施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1.0~1.6%
2-5
預算包干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2.0%
2-6
工程保險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0.02~0.04%
2-7
工程保修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0.10%
2-8
夜間施工
按預計工期估算
序號
項目名稱
主要內容
計算方法
2-9
二次搬運
1.人力運輸小型構件
1-7-41~1-7-46
2.汽車運輸小型構件
1-7-47~1-7-49
3.汽車運水
1-7-50~1-7-51
4.雙輪車場內運成型鋼筋及水泥混凝土(熟料)
1-7-52~1-7-57
5.雙輪車運其他材料
1-7-58~1-7-75
6.人力運混凝土管
1-7-76~1-7-79
7.人力排運承插式鑄鐵管
1-7-80~1-7-95
8.人力排運承插式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
1-7-96~1-7-135
9.其他
2-10
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
通用工程冊附錄二
2-11
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橋涵工程混凝土模板
橋涵工程冊第五、六、七章
2.橋涵工程混凝土支架
橋涵工程冊第九章
3.排水工程混凝土模板
排水工程冊第七章
4.排水工程井子架
5.隧道工程混凝土模板
隧道工程冊第二、五、六章
6.地下連續牆大型支撐安拆
2-12
腳手架
1.綜合腳手架
1-7-1~1-7-10
2.單排腳手架
1-7-11~1-7-17
3.滿堂紅腳手架
1-7-18~1-7-21
4.倉面腳手架
1-7-22
七.其他
2-13
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按需保護工程及設備估算
2-14
施工排水、降水
1.盲溝
2-1-4~2-1-7
2.井點降水
1-7-136~1-7-159
3.其他
2-15
圍堰
1.土、纖維袋圍堰
1-5-1~1-5-2
2.土石混合圍堰
1-5-3~1-5-4
3.圓木樁圍堰
1-5-5~1-5-7
4.鋼樁圍堰
1-5-8~1-5-10
5.鋼板樁圍堰
1-5-11~1-5-13
6.雙層竹籠圍堰
1-5-14~1-5-16
7.其他
2-16
築島
1.築島填心
1-5-17~1-5-22
2.其他
2-17
施工現場圍欄
1.纖維布施工護欄
1-7-160
2.玻璃鋼施工護欄
1-7-161~1-7-163
3.其他
序號
項目名稱
主要內容
計算方法
2-18
便道
1.泥結碎石路面
2-3-1~2-3-7
2.干結碎石路面
2-3-8~2-3-10
3.干結碎石路面
2-3-11~2-3-13
4.
5.其他
2-19
便橋
橋涵工程冊
2-20
垂直運輸機械
通用工程冊附錄二、五
2-21
長輸管道臨時水工保護設施
參照相關專業定額
2-22
長輸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參照相關專業定額
2-23
長輸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築物的保護措施
參照相關專業定額
2-24
洞內施工的通風、供求、供氣、供電、照明及通信設施
1.硐內通風管筒安、拆年攤銷
8-9-1~8-9-8
2.硐內風、水管道安、拆除年攤銷
8-9-9~8-9-18
3.硐內電路架設、拆年攤銷
8-9-19~8-9-22
4.硐內外輕便軌道鋪、拆年攤銷
8-9-23~8-9-28
5.其他
2-25
駁岸塊石清理
參照相關專業定額
2-26
其他
其中:
上述所列的措施項目費費率中已包含利潤,屬於指導性費用,僅供工程承發包雙方參考,按合同約定執行。在工程計價中,措施項目費以「宗」或「項」形式,由投標人自報費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列入招標投標競爭范圍,單列設立,專款專用。由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其計價標准和管理辦法,確保足夠資金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上。
預算包干費內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水的排除、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壓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場地的整理、水電安裝後的補洞工料費、施工中的臨時停水停電、日間照明施工增加費(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工程承發包雙方對本工程中的包干內容應在合同中予以認定。
其他費用:如趕工措施費、特殊工種培訓費等,根據工程和施工現場需要發生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或經批準的施工方案計算。
未列的措施項目,編制人可作補充。
計算方法:按規定計算(包括利潤)
3. 其他項目費: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列項計算。工程結算時,應按約定或實際計算。
其他項目費用標准如下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計算基礎
費用標准(%)
1
招標人部分
1.1
預留金
按預計發生數估算
1.2
材料購置費
1.3
其他
2
投標人部分
2.1
總承包服務費
分包工程合同價
1.00~2.00%
2.2
零星工作項目費
按預計發生數估算
2.3
其他
預留金:是招標認為可能發生的工程量變更而預留的金額。工程量變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單漏項、有誤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設計變更引起標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
材料購置費:是招標人購置材料預留的費用。
零星工作項目費:是完成招標人提出的工程量暫估的零星工作費用。由招標人根據擬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列出人工、材料、機械的名稱、計量單位和相應數量。在工程招標時,工程量由招標人估算後提出。工程結算時,工程量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計算,單價按承包人中標時的報價不變。
預留金、材料購置費、零星工作項目費均為估算、預測數量,雖在投標時計入投標人的報價中,不應視為投標人所有,竣工結算時,應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結算,剩餘部分仍歸招標人所有。
總承包服務費:是為配合協調招標人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指國家允許分包的工程)和材料采購所需的費用。
上述其他項目費所列的名稱、費用標准、計算方法和說明,僅供工程招投標雙方參考,按合同約定執行。未列的其他項目費,編制人可作補充。
計算方法:按招標文件規定計算
4. 規費:是強制性費用,應嚴格執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的標准。
規費費用標准如下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計算基礎
費用標准(%)
1
社會保險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
+
措施項目費
+
其他項目費
3.31
2
住房公積金
1.28
3
工程定額測定費
0.10
4
建築企業管理費
0.20
5
工程排污費
0.33
6
施工噪音排污費
按工程所在地規定計算
7
防洪工程維護費
8
其他
未列的規費或各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計算方法:(1. 分部分項工程費+2. 措施項目費+3. 其他項目費)×費率
5. 不含稅工程造價
計算方法:1. 分部分項工程費+2. 措施項目費+3. 其他項目費+4. 規費
6. 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按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規定計算
稅金項目如下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計算基礎
費用標准(%)
1
營業稅
分部分項工程費
+
措施項目費
+
其他項目費+規費
按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
規定計算
2
城市維護建設稅
3
教育費附加
未列的稅金或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計算方法: 5. 不含稅工程造價×稅率
7. 含稅工程造價
計算方法:5. 不含稅工程造價+6. 稅金
造價結構圖9.
(二)市政工程定額計價的工程造價組成(詳見造價結構圖8)
定額的組成、計價、格式、定額編號、子目名稱、工作內容、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應嚴格執行《廣東省市政工程計價辦法》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的規定。
定額計價的工程造價,由分部分項工程費、利潤、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組成。其詳細的內容和計算方法說明如下:
1. 分部分項工程費:是工程實體的費用。由定額分部分項工程費和價差組成。
計算方法: 1-1 定額分部分項工程費+1-2 價差
1-1 定額分部分項工程費:根據工程項目設計要求,按《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計算。
計算方法:∑(工程量×子目基價)
註:子目基價,是為完成《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之和。
1-2 價差:是指編制時期人工、材料、機械台班的編制價格與《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取定的相應價格之差。結算需要調整的,必須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明確。
計算方法:∑〔數量×(編制價-定額價)〕
2. 利潤:是企業依據其經營水平取定的施工工程利潤。利潤率為:20~35%,在合同中約定。
計算方法:人工費×利潤率
3.措施項目費:是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技術、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實體項目費。結算需要調整的,必須在合同中明確。
措施項目費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參照下表列項:
序號
項目名稱
主要內容
計算方法
3-1
環境保護
按當地環保要求估算
3-2
文明施工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0.1~0.4%
3-3
安全施工
1.靠腳手架安全擋板
1-7-23~1-7-30
2.獨立安全防護擋板
1-7-31~1-7-34
3.圍尼龍編織布
1-7-35~1-7-37
4.其他
3-4
臨時設施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1.0~1.6%
3-5
預算包干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2.0%
3-6
工程保險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0.02~0.04%
3-7
工程保修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費率
0.10%
3-8
夜間施工
按預計工期估算
3-9
二次搬運
1.人力運輸小型構件
1-7-41~1-7-46
2.汽車運輸小型構件
1-7-47~1-7-49
3.汽車運水
1-7-50~1-7-51
4.雙輪車場內運成型鋼筋及水泥混凝土(熟料)
1-7-52~1-7-57
5.雙輪車運其他材料
1-7-58~1-7-75
3-9
二次搬運
6.人力運混凝土管
1-7-76~1-7-79
7.人力排運承插式鑄鐵管
1-7-80~1-7-95
8.人力排運承插式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
1-7-96~1-7-135
9.其他
序號
項目名稱
主要內容
計算方法
3-10
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
通用工程冊附錄二
3-11
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橋涵工程混凝土模板
橋涵工程冊第五、六、七章
2.橋涵工程混凝土支架
橋涵工程冊第九章
3.排水工程混凝土模板
排水工程冊第七章
4.排水工程井子架
5.隧道工程混凝土模板
隧道工程冊第二、五、六章
6.地下連續牆大型支撐安拆
3-12
腳手架
1.綜合腳手架
1-7-1~1-7-10
2.單排腳手架
1-7-11~1-7-17
3.滿堂紅腳手架
1-7-18~1-7-21
4.倉面腳手架
1-7-22
七.其他
3-13
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按需保護工程及設備估算
3-14
施工排水、降水
1.盲溝
2-1-4~2-1-7
2.井點降水
1-7-136~1-7-159
3.其他
3-15
圍堰
1.土、纖維袋圍堰
1-5-1~1-5-2
2.土石混合圍堰
1-5-3~1-5-4
3.圓木樁圍堰
1-5-5~1-5-7
4.鋼樁圍堰
1-5-8~1-5-10
5.鋼板樁圍堰
1-5-11~1-5-13
6.雙層竹籠圍堰
1-5-14~1-5-16
7.其他
3-16
築島
1.築島填心
1-5-17~1-5-22
2.其他
3-17
施工現場圍欄
1.纖維布施工護欄
1-7-160
2.玻璃鋼施工護欄
1-7-161~1-7-163
3.其他
3-18
便道
1.泥結碎石路面
2-3-1~2-3-7
2.干結碎石路面
2-3-8~2-3-10
3.干結碎石路面
2-3-11~2-3-13
4.其他
3-19
便橋
橋涵工程冊
3-20
垂直運輸機械
通用工程冊附錄二、五
3-21
長輸管道臨時水工保護設施
參照相關專業定額
3-22
長輸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參照相關專業定額
3-23
長輸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築物的保護措施
參照相關專業定額
項目名稱
主要內容
計算方法
3-24
洞內施工的通風、供求、供氣、供電、照明及通信設施
1.硐內通風管筒安、拆年攤銷
8-9-1~8-9-8
2.硐內風、水管道安、拆除年攤銷
8-9-9~8-9-18
3.硐內電路架設、拆年攤銷
8-9-19~8-9-22
4.硐內外輕便軌道鋪、拆年攤銷
8-9-23~8-9-28
5.其他
3-25
駁岸塊石清理
參照相關專業定額
3-26
其他
其中:
上述所列的措施項目費費率中已包含利潤,屬於指導性費用,僅供工程承發包雙方參考,按合同約定執行。在工程計價中,措施項目費以「宗」或「項」形式,由承包人自報費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單列設立,專款專用。由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其計價標准和管理辦法,確保足夠資金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上。
預算包干費內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水的排除、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壓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場地的整理、水電安裝後的補洞工料費、施工中的臨時停水停電、日間照明施工增加費(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工程承發包雙方對本工程中的包干內容應在合同中予以認定。
其他費用:如趕工措施費、特殊工種培訓費等,根據工程和施工現場需要發生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或經批準的施工方案計算。
未列的措施項目,編制人可作補充。
計算方法:按規定計算(包括價差和利潤)
4. 其他項目費: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列項計算。工程結算時,應按約定或實際計算。
其他項目費用標准如下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計算基礎
費用標准(%)
1
預留金
按預計發生數估算
2
材料購置費
3
其他
4
總承包服務費
分包工程合同價
1.00~2.00%
5
零星工作項目費
按預計發生數估算
6
其他
預留金:是可能發生的工程量變更而預留的金額。工程量變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單漏項、有誤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設計變更引起標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
材料購置費:是發包人購置材料預留的費用。
零星工程項目費:是完成發包人提出的工程量暫估的零星工作費用,按《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有關規定計算。
預留金、材料購置費、零星工作項目費均為估算、預測數量,雖在投標時計入投標人的報價中,不應視為投標人所有,竣工結算時,應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結算,剩餘部分仍歸招標人所有。
總承包服務費:是為配合協調招標人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指國家允許分包的工程)和材料采購所需的費用。
上述其他項目費所列的名稱、費用標准、計算方法和說明,僅供工程發承包雙方參考,按合同約定執行。未列的其他項目費,編制人可作補充。
計算方法:按有關規定計算
5. 規費:是強制性費用,應嚴格執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和《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的標准。
規費費用標准如下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計算基礎
費用標准(%)
1
社會保險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
+
利潤
+
措施項目費
+
其他項目費
3.31
2
住房公積金
1.28
3
工程定額測定費
0.10
4
建築企業管理費
0.20
5
工程排污費
0.33
6
施工噪音排污費
按工程所在地規定計算
7
防洪工程維護費
8
其他
未列的規費或各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計算方法:(1. 分部分項工程費+2.利潤+3. 措施項目費+4. 其他項目費)×費率
6. 不含稅工程造價
計算方法:1. 分部分項工程費+2.利潤+3. 措施項目費+4. 其他項目費+5. 規費
7. 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按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規定計算
稅金項目如下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計算基礎
費用標准(%)
1
營業稅
分部分項工程費
+
措施項目費
+
其他項目費+規費
按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
規定計算
2
城市維護建設稅
3
教育費附加
未列的稅金或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計算方法:按稅務部門規定計算
8. 含稅工程造價
計算方法:6. 不含稅工程造價+7. 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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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