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防工程安居工程民生工程是按什麼分類的
你說的這些是以工程項目預期實現的功能、用途或建設目標來進行直觀分類,個人經驗覺得,這種分類是沒有明確的標准、規范為依據的,只是在與國家相關政策、扶持政策相對接時的一種廣義分類,例如:民生工程中可能包含建築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等很具體的內容,也可能包含諸如醫療救助、學業救助等政策性的內容。
② 安居房有何規定
現有22萬套安居房,合計1700多萬平方米,隨著上市交易越來越多,二手安居房市場前景將一路看好
安居房是指為實施國家「安居工程」而建造的住房。它是由國家安排的專項貸款和地方自籌資金共建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對人均居住面積在7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價、由政府補貼的非贏利性住房。狹義的安居房現在已經被經濟適用房所取代。廣義安居房的概念指所有非純商業性質的、不以贏利為第一目的的政策性用房。
深圳從1988年出台並開始實施房改政策至今,深圳的安居房總量達到了22萬套,如果以平均每套80平方米計算,深圳的安居房總量突破了1760萬平方米。因此,安居房上市也顯得格外引人注目,從2000年深圳為改善居民住房條件開始對安居房「松綁」至今,安居房上市已成為深圳二手樓市的最大亮點和關注點。
二手安居房占據半壁江山
繼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在今年4-8月份組織銷售了950套經濟適用房後,10月,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又發出通告,規劃中的「定向分配給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員工」的安托山大型「經濟適用房」住宅區已被命名為「僑香村」,年底即將動工。按照先前確定的規劃,「僑香村」共分東、西兩片。其中,東片總建築面積約54.3萬平方米,總住戶約4000戶。西片總建築面積約36.2萬平方米,總住戶約3000戶。市國土部門的這兩則消息,無疑對正處於快速發展的深圳二手樓市又增添了亮點,迎來新的契機,這也預示深圳安居房總量將突破1800萬平方米。
1988年6月深圳出台了房改政策,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1989年深圳市又率先提出建設微利房,以成本價向居民出售,並委託原深圳市住宅局負責開發建設。住宅局可獲微利,以彌補建設福利房的虧損,業內專家稱,它實際上是一種成本房。深圳市每年約供應福利房2000餘套,微利房7000餘套,從那時起至今的10多年間,深圳市及一些中央、廣東省的駐深單位為了解決職工的住房問題陸續興建了如蓮花北村、益田村、彩田村、梅林一村等一些生活小區,共計22萬套安居房,面積1700餘萬平方米。這些安居房分布在深圳的各個行政區,其中以福田區、南山區和寶安區居多,如福田區,約3萬多套,其中又以北部的下梅林、蓮花北、景田北,南部的益田村最為集中,具體項目如蓮花北村、下梅林片區的梅林一村、益田路-福強路片區的益田村等都是超大社區,還有景田村、南山的桃源村等項目。
《2005年深圳房地產年鑒》上的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深圳的商品住宅存量套數近63萬套。安居房與商品住宅的比例達到0.35。
為改善住房條件,
安居房「松綁」
國家安居工程是國家為推動房改,加快城市住宅建設及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一項重大舉措。由於安居房的價格比商品房低很多,且其主導思想是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因此,全國各地對安居房的申請都作出了嚴格的政策規定,在深圳,安居房的業主一直只有使用權和佔有權,沒有收益權與處分權,換言之,安居房在其產權證(綠本)未換成商品房產權證(紅本)之前,是不可以上市,即出售或出租。
安居房這種被譽為一套住房「定終身」的束縛終於得以改善,深圳市政府為改善住房條件,擴大房地產市場的有效需求,激活房地產三級市場,於1999年10月市政府以第88號令頒布了《深圳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規定》並定於2000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規定》完善了我市實施住房商品化改革11年以來所形成的一整套房改政策,從根本上解決了安居房取得全部產權及上市交易的問題。
事實上,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原來住在解困小區的不少中低收入家庭也水漲船高。在經濟條件允許後,有相當一部分的業主希望能改善居住條件而搬入居住條件更為優越的商品房樓盤。另外,二手房市場交易的活躍,原來以低價買入的安居房一旦上市便可賺錢,所以不少安居房業主也樂意放盤。
2000年7月1日安居房上市的時間概念即是深圳市安居房取得全部產權工作啟動的一個信號。從這一天開始,凡是已經領取了安居房(綠皮)房地產證的業主都可以在徵得原產權單位同意後向市房改辦申請取得安居房全部產權,換領市場商品房(紅皮)房地產證。辦理了這些手續後,安居房即成為市場商品房,權利人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可以進入市場交易。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深圳辦理了「綠轉紅」手續的安居房約有5萬套,約400萬平方米。與22萬套安居房總量相比,深圳安居房的市場空間還非常巨大,10月25日,記者電話采訪了市國土局住宅售房中心的有關人員,得知目前前往該中心申請辦理「綠轉紅」的安居房業主,每天大概在四、五十套。
繼深圳安居房上市之後,廣州、上海、北京等地也對安居房上市作出了相應的措施,從今年7月4日起,廣州凡滿兩年以上的安居房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界定日期以《房地產證》上的出證日期為准,交易稅費按商品房稅費標准徵收,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價的1%徵收)。
而今年8月8日,北京市地稅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建委聯合出台了《關於個人銷售已購住房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補充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對於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購公房、危改回遷房、合作社集資建設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綠化隔離地區農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今後均享受普通住房的待遇。根據北京市執行七部委新政的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已購公房免稅不受面積限制,《通知》還對賣房者有關稅率方面的減免將達到了7%。
安居房上市活躍樓市
安居房上市極大地活躍了住房三級市場,這從深圳市歷年商品房三級市場交易量可以看出。1999年,深圳二手樓交易總宗數為7565宗,面積149.40萬平方米,2000年7月安居房上市後,深圳二手樓表現活躍,2001年二手樓交易總宗數便激增到18853宗,面積則增加到249.88萬平方米,從2002年開始,深圳二手樓交易量連續三年以年均35%的增長幅度迅猛增長,今年上半年,深圳二手樓交易量達到422萬平方米,不少業內人士預測到年底,深圳有望繼上海、南京後,二手樓交易量超過一手樓的城市。
③ 什麼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國家目前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類十項。第一類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四項;第二類是棚戶區改造,包括城市棚戶區、 國有公礦棚戶區、林區棚戶區、墾區棚戶區和煤礦棚戶區五項;第三類是農村危房改造。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在城鎮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在農村實施。
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並根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確定套型結構。
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套型標准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生活水平,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④ 新農村建設的標準是什麼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改善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素質,推動「物的新農村」和「人的新農村」建設齊頭並進。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法制建設,主要指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同時大力做好法律宣傳工作,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理念完善我國的法律制度。
進一步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的覺悟和能力,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整體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依法進行,因此把保障農民利益和維護農民權利的相關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
是依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必然要求。盡管憲法和法律對公民的權利和利益作了許多規定,但是在具體的法律制度方面,尤其是涉及農民切身利益法律制度方面還多有不完善之處而仍需大力加強,所以國家高度重視農村的法制教育與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認知。
⑤ 安居工程屬於政策性住房嗎
屬於。
安居工程住房是指直接以成本價向城鎮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優先出售給無房戶、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售給離退休職工、教師中的住房困難戶,不售給高收入家庭。成本價由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小區級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擔,一半計入房價)、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素構成。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政策性住房是指各類帶有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主要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
⑥ 安居工程是什麼意思
安居工程指由政府負責組織建設,以實際成本價向城市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戶提供的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建設示範工程。
安居工程是政府的一項「德政工程」,是政府運用市場機制的基本原理,解決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的一種手段,兼有調控住房市場,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6)安居工程建造標准擴展閱讀:
安居工程採取國家資金支持與城市各種住房基金相結合,配合房改原則的辦法,在全國選擇一批大中城市建設一批國家工程。安居工程的每套住宅面積標准控制在55平方米左右,住宅戶以二室戶戶型為主,根據實際情況可安排少量三室戶和一室戶,但二室戶的比重在70%以上。
安居工程的建設資金以地方政府自籌為主,國家銀行提供貸款支持。地方自籌資金可從城市住房基金、單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積金、售房預收款和其他房改資金中籌集。
⑦ 安居工程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採取的重大舉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促進實現住有所居目標,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適應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住房保障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合理確定住房保障范圍、保障方式和保障標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續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機制。到「十二五」期末,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力爭使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二)基本原則。住房保障工作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同時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經濟、適用、環保,確保質量安全;堅持分配過程公開透明,分配結果公平公正;堅持規范管理,不斷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進以公共租賃住房為重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一)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供應,單套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租金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按照略低於市場租金的原則合理確定。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對於完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引導合理住房消費、緩解群眾住房困難,實現人才和勞動力有序流動、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人口凈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比重。
要加大政府投資建設力度,綜合運用土地供應、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財政貼息、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以委託企業代建,市縣人民政府逐年回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採取劃撥、出讓等方式供應土地,事先要規定建設要求、套型結構等,作為土地供應的前置條件。同時,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以規劃建設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統一管理經營,以實現資金平衡。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應當規劃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具體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產業園區,應當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統籌規劃,集中建設單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堅持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積極探索公共租賃住房投資回收機制。各地要及時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較多、小戶型租賃住房房源不足的地區,要加快建設廉租住房,提高實物配租比例。逐步實現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統籌建設、並軌運行。
(二)根據實際情況繼續安排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嚴格執行建設標准,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房價較高的城市,要適當增加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三)加快實施各類棚戶區改造。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要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發揮多方面積極性,改造資金由政府適當補助,住戶合理負擔。國有林區、墾區和工礦(含煤礦)棚戶區改造,企業也要安排一定的資金。棚戶區改造要尊重群眾意願,擴大群眾參與,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四)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抓緊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規劃,逐步擴大中央補助地區范圍,加大地方政府補助力度。按照統一要求建立和完善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加強資金和質量監管。
三、落實各項支持政策
(一)確保用地供應。市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據住房保障規劃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任務,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優先安排、單列指標,做到應保盡保。要提前做好項目儲備並落實到具體地塊,努力挖潛,充分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要提前確定地塊,開展土地徵收等前期工作,確保及時供地。儲備土地和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優先安排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嚴禁改變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用途,擅自改變用途的,要依法從嚴處理。
(二)增加政府投入。中央繼續加大資金補助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財政預算安排中將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優先位置,加大財政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原則,加大省級政府統籌力度,確保項目資本金足額及時到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土地出讓收益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比例不低於10%。中央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要優先安排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公共預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區,要提高土地出讓收益和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比重。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三)規范利用企業債券融資。符合規定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可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專項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要優先滿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融資需要。承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的其他企業,也可以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額度內,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對發行企業債券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優先辦理核准手續。
(四)加大信貸支持。在加強管理、防範風險的基礎上,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向實行公司化運作並符合信貸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直接發放貸款。對於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向經過清理整頓符合條件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放貸款,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償付能力不足的,由本級政府統籌安排還款;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向經過清理整頓符合條件且經總行評估認可、自身能夠確保償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的地級城市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放貸款。其他市縣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在省級政府對還款來源作出統籌安排後,由省級政府指定一家省級融資平台公司按規定統一借款。借款人和當地政府要確保按期還貸,防範金融風險和債務風險。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利率下浮時其下限為基準利率的0.9倍,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5年。擴大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的范圍,重點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五)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要切實落實現行建設、買賣、經營等環節稅收優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四、提高規劃建設和工程質量水平
(一)優化規劃布局和戶型設計。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要內容,提出明確要求,合理安排布局,嚴格執行抗震設防和建築節能等強制性標准。保障性住房實行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設相結合。集中建設保障性住房,應當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統,同步配套建設生活服務設施。保障性住房戶型設計要堅持戶型小、功能齊、配套好、質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學利用空間,有效滿足各項基本居住功能,鼓勵通過公開招標、評比等方式優選戶型設計方案。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提供簡約、環保的基本裝修,具備入住條件。
同時,在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中,要貫徹省地、節能、環保的原則,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和節能減排各項措施,全面推廣採用節水型器具,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農村危房改造要重視自然採光和通風,大力推廣建築節能技術。
(二)落實工程質量責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要嚴格履行法定的項目建設程序,規范招投標行為,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嚴格建築材料驗核制度。項目法人對住房建設質量負永久責任,其他參建單位按照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負相應責任。實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責任終身制。推廣在住房建築上設置質量責任永久性標識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三)強化工程質量監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參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切實把加強質量監管貫穿於建設全過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驗收,加大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工程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工程項目,要責令整改。
五、建立健全分配和運營監管機制
(一)規范准入審核。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財產)的具體標准,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完善住房保障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復核制度。健全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公安、稅務、金融等部門及街道、社區協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經濟狀況審核機制。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聲明同意審核機關調查核實其家庭住房和資產等情況。審核機關調查核實申請人住房、金融資產、車輛等財產的,有關機構應當依法提供便利。嚴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家庭供應保障性住房。切實防範並嚴厲查處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變相福利分房和以權謀私行為。對以虛假資料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經查實應立即糾正,並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資格。建立住房保障誠信檔案,完善失信懲戒制度。
(二)嚴格租售管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合理的輪候期內安排保障性住房。具體輪候期限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應當按月或季度及時發放,確保當年12月25日前全部發放到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合同,應當載明租金、租期以及使用要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購買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配售時,要明確界定政府與購買人的資產份額,並按照政府回購、適當兼顧保障對象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出售所得價款的分配比例。限價商品住房的上市交易收益調節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三)加強使用管理。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動態監測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建立公眾監督機制,落實信息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定期檢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對違反規定將保障性住房出售、轉借、出租(轉租)、閑置、改變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對中介機構違規代理出售、出租保障性住房的,應當依法給予處罰。保障性住房的使用人要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影響房屋質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保障性住房小區可以實行住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也可以聘請專業機構提供物業服務。
(四)健全退出機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經濟狀況改善,或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逾期不騰退的,應當按市場價格交納租金。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退出經濟適用住房,或者通過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對拒不服從退出管理的,可以依照規定或合同約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
(一)建立目標責任制。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具體實施,負責落實項目前期工作、建設資金、土地供應、工程質量監督、保障性住房租售管理和使用監管等。省級人民政府要指導市縣人民政府,加強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和具體實施機構建設,充實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周密部署,精心落實,注意總結經驗,優化審批程序,簡化辦事手續,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廉潔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
(二)統籌安排年度建設任務。要因地制宜,科學編制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年度建設任務,不搞「一刀切」。「十二五」時期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目標任務,按需申報,自下而上,編制本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將任務分解到年度。要盡快明確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投資計劃、用地計劃、資金來源渠道等。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規劃編制年度實施計劃,並落實到項目,盡早開展前期工作,以便落實資金和土地,確保建設任務按計劃順利實施。市縣人民政府要向社會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項目開工和竣工情況,以及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方式和建設總套數等。
(三)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全面落實工作任務和各項政策措施。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有關部門要建立約談和問責機制,對項目資金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地區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地區,監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要視情況對其政府負責人進行問責。要嚴格規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程序,加強資金監管。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⑧ 申請安居工程房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安居工程房條件:無房戶、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售給離退休職工、教師中的住房困難戶,不售給高收入家庭。
安居工程房實施現狀:
安居工程採取國家資金支持與城市各種住房基金相結合,配合房改原則的辦法,在全國選擇一批大中城市建設一批國家工程。安居工程的每套住宅面積標准控制在55平方米左右,住宅戶以二室戶戶型為主,根據實際情況可安排少量三室戶和一室戶,但二室戶的比重在70%以上。
安居工程的建設資金以地方政府自籌為主,國家銀行提供貸款支持。地方自籌資金可從城市住房基金、單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積金、售房預收款和其他房改資金中籌集。地方自籌配套資金與國家銀行貸款的比例為6∶4。
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用原則上由當地政府負擔,住宅小區內非經營性配套項目的建設費用,一半由當地政府承擔,一半計入房價。為降低安居工程住房的建設成本,其建設用地一律由當地政府按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免交土地出讓金,部分稅款予以減免。
安居工程建設的住房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原則上直接以成本價格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並優先出售給無房戶、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售給離退休職工、教師中的住房困難戶。為提高職工住房支付能力,實施安居工程城市的各有關銀行建立了個人購房抵押貸款制度。
(8)安居工程建造標准擴展閱讀:
安居工程房歷史背景
新中國成立後一直實行的是以低租金為特徵的實物福利性分房制度。這種住房制度嚴重影響了住宅建設的進一步發展和人民居住水平的提高,不利於較快解決城市居民住房難的問題。
為了解決城鎮中中低收入者和住房困難戶的居住問題,推動城鎮住房制度改革,1993年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了「安居工程」的基本思路。
1995年1月,國務院住房改革領導小組推出了《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同年2月16日國務院住房改革領導小組專門召開電話會議,部署了國家安居工程工作,從此,國家安居工程正式啟動實施。
⑨ 什麼是安居工程住房
就是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國家給的一些保障性住房,很難等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