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稅費都為多少
營業稅,稅額3%。另還要計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稅等,如果項目所在地為市區的,則合並後稅率3.48%;所在地為縣鎮的,3.41%;所在地為農村的,3.28%。
指稅收和費用稅收,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依據其社會職能,按照法律規定,強制地、無償地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的一種形式。稅費是指國家機關向有關當事人提供某種特定勞務或服務,按規定收取的一種費用。[
Ⅱ 建築工程報稅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建築服務: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6.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Ⅲ 建設工程費用組成中的稅率如何界定
按照規定,這個稅率至包含三種稅:營業稅(3%),城建稅(分別7%,5%,1%)和教育費附加3%。
公司2011年2月關於「我省地方教育附加徵收標准調整後,建設工程費用組成中稅金如何計取」的來函已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根據《江蘇省政府關於調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蘇政發[2011]3號)規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江蘇省地方教育附加徵收標准由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的1%提高到2%。
二、我省建設工程費用組成中稅金包括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其中:
1、營業稅稅額=應納稅營業額×適用稅率,稅率:3%。
2、城市建設維護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市區7%、縣鎮5%、鄉村1% 。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3%。
4、地方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2011年2月1日前為1%,2011年2月1日以後為2%。
以上費用折算成以不含稅工程造價為計費基礎,稅金費率為:
1、2011年2月1日以前,市區3.44%(3.445%);縣鎮3.38%(3.381%);鄉村3.25%(3.252%)。
2、2011年2月1日以後:
市區:3%×(1+7%+3%+2%)/[1-3%×(1+7%+3%+2%)]=3.48%(3.477%)。
縣鎮:3%×(1+5%+3%+2%)/[1-3%×(1+5%+3%+2%)]=3.41%(3.413%)。
鄉村:3%×(1+1%+3%+2%)/[1-3%×(1+1%+3%+2%)]=3.28%(3.284%)。
其中括弧內的數值適用於在計取稅金費率時保留到小數點後第三位的地區。
三、部分地區的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有特殊規定的,可按上述公式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另行計取。
四、稅金費率調整屬於國家政策性調整,不應包含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范圍以內。對於2011年2月1日以前尚未完成建築業發票開票的建設工程,調整前後工作量的劃分,按當地稅務部門具體收取規定執行。
Ⅳ 國家規定的建築工程開發票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
(一)建築服務適用稅率為11%;
(二)小規模納稅人,以及部分建築服務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徵收率為3%。
Ⅳ 企業建設工程稅費標準是什麼
營改增後稅收情況: 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施工服務,適用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以及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築服務,徵收率為3%。
營改增後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 一方面,「營改增」政策能有效解決我國建築企業重復納稅問題,其在購進原材料、建築設備時所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能夠被抵扣。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決了建築業重復征稅問題,降低企業納稅成本,實現公平稅負。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
另一方面,由於增值稅特殊的管理要求,會對以後供應商的選擇、經營模式的選擇、勞務分包模式的確定、物資采購與管理、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組織架構的設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變等帶來一系列的影響,從而增加了公司的相關管理成本。
稅負變化: 原營業稅政策下,計稅基礎為承包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建築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之外收取的各種費用。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營改增」後,由於增值稅屬於價外稅,計稅基礎發生了變化,這在會計核算上就有所體現。由於進項稅的抵扣,「營改增」後的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稅制下的主營業務收入同比相差約10%,即理論上來說,計稅基礎是減少的。但是增值稅稅率為11%,稅率明顯提高了,如果進項稅抵扣這方面管理統籌工作不充分,企業稅負反而會增加。當然,只要稅務籌劃工作跟上了,做好進項稅抵扣工作,稅改後企業承擔的稅負是降低的。
建議 「營改增」政策下,建築企業由營業稅粗放型的管理改為增值稅的精細化的管理,要求對增值稅的各個環節進行梳理,提升管理水平。 營業稅的計征比較簡單,籌劃空間比較小;而增值稅計征的籌劃空間較大,值增稅的優惠政策、稅率、管理環節等影響因素較多,所以建築施工企業應合理籌劃,以求降低企業的稅負。
①選擇合格供應商,加大進項抵扣金額。對所有供應商進行梳理,對於不符合規定的供應商進行協商或淘汰,加大進項稅額的抵扣金額。
②固定資產的投入。營改增後,工程建設是選擇租賃還是購買固定資產,應當考慮到進項稅可抵扣的情況。
③其他成本的進項抵扣。例如酒店住宿費、辦公費、物業費等可以抵扣的,需要相關部門不斷學習補充,做到精細籌劃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總結 建築業營改增之後實際交稅情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的不同,還有企業反應調整的能力不同,會出現較大的差別。如果不能適應,可以考慮選擇申請按簡易計稅方法繳稅,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企業不能停滯不前,做好自身的籌劃才是最重要的,這樣才能真正享受到稅改帶來的好處。
Ⅵ 建築業的稅率是多少
建築工程稅率是11%。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現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和《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現將營改增試點有關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下列行為不屬於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
(一)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郵政服務、收派服務;
(二)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點在境外的建築服務、工程監理服務;
(三)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四)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二、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單用途卡,是指發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僅限於在本企業、本企業所屬集團或者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者服務的預付憑證。
Ⅶ 工程稅收標準是多少
稅收標準是按稅收法規執行的。對於工程適用的是3%的營業稅及其他附加稅費,25%的所得稅,與2014年是一樣的。
Ⅷ 營改增後建築工程的稅金怎麼計算
營改增以後建築工程營業稅改徵為增值稅,稅率為11%。建築業「營改增」,涉及建築業及其上下游產業鏈,施工企業的實際稅負很可能會增加。
建築業營改增後,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按「價稅分離」計價規則計算。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及安裝工程單價的計算公式不變。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措施費、間接費、利潤、主材價差、主材費(或未計價裝置性材料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並以此為基礎計算計入建築安裝工程單價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建築安裝工程稅金是指國家依照法律條例規定,向從事建築安裝工程的生產經營者徵收的財政收入。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13]44號)中做出規定,「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Ⅸ 現在建築工程稅率是多少
建築安裝稅率是11%,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建築安裝服務銷售額未達到500萬元)則適用3%的「徵收率」。
建築業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注意營業稅修繕(不動產、構築物)與增值稅修理的劃分;
自建自用、自建出租、自建投資的建築物,不是建築業勞務的征稅范圍;
納稅人受託進行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並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的過程中,其提供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勞務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建築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Ⅹ 建築工程中的稅金怎麼計算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依據,依據在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費,依3%計征教育附加費。
房產稅: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營改增以後建築工程營業稅改徵為增值稅,稅率為11%。建築業「營改增」,涉及建築業及其上下游產業鏈,施工企業的實際稅負很可能會增加。
建築業營改增後,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按「價稅分離」計價規則計算。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及安裝工程單價的計算公式不變。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措施費、間接費、利潤、主材價差、主材費(或未計價裝置性材料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並以此為基礎計算計入建築安裝工程單價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建築稅徵收對象
對自籌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項目中的建築工程投資,以及按規定不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建築工程投資徵收建築稅。
納稅人
建築稅的納稅人是,用國家預算外資金、地方機動財力、銀行貸款、企事業單位的各種自有資金和其他自籌資金進行自籌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項目中的建築工程投資以及按規定不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建築工程投資的地方政府、機關團體、部隊、國營企事業單位、集體企事業單位、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都是建築稅的納稅義務人。
計稅依據
建築稅計稅依據是建設項目年度和竣工清算時的實際完成投資額。建築稅採用計劃預征、年度結算。竣工清算的徵收方法。建築稅的稅率,1983年10月1日開征時,採用統一的比例稅率,即一律按10%的稅率徵收建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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