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新政府采購工程類項目的額度
以福建寧德為例,按照法律適用分兩種情況進行說明(你關心的可能是第②點):
① 、依法採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即: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400 萬元人民幣以上,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按照發改委部門規章《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2018年第16號令)執行,如下圖:
以上為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2. 政府采購金額標准
政府采購法
第七條 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的范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確定。
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並公布;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並公布。
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
第八條 政府采購限額標准,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確定並公布;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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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得,每個地方的都不一樣的!
但有些項目的采購,不一定要金額到達多少才政府采購;某些地方要求只要是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必須」實行政府采購,采購人需要委託給政府采購中心實施
3.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采購限額標准以下的采購項目,應如何采購
在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購。還有就是看你單位的性質,要是全額財政撥款的話,要向上級財政主管部門報批;要是自有資金的話,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
4. 政府采購工程應符合哪些規定
1、政府采購工程首先要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定。
為了規范招標投標行為,我國於1999年8月頒布了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的適用范圍原則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招標投標行為,強制適用范圍是建設工程。由於建設工程既有政府采購工程又有民間工程,其中的政府采購工程採取招標投標方式的,也要執行招標投標法的規定。
2、 政府采購工程還應當執行《政府采購法》的規定。
政府采購工程達到國務院招標限額的,只有在採用招標方式時,按招標投標法規定執行,除此之外,《政府采購法》有規定的,應當執行本法規定。招標投標是一種采購方法,是工程實現規范管理的具體形式之一,政府采購工程在執行招標投標法的同時,還應當執行本法有關規定,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采購資金實行財政直接撥付等。另外,不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應當按照本法規定執行。
按照政府采購制度的要求,對政府采購工程的規范,還要考慮到下列情況:一是工程采購項目全部採用招標方式有困難,客觀上存在不必要招標、來不及招標、不能招標等情況,但同樣應有相應的采購方式予以規范。二是招標投標流程只是采購流程中的一個環節。招標投標流程始於招標文件的製作,止於中標供應商的確定。采購流程始於采購預算的編制,止於采購資金的支付,比招標投標流程長得多。招標投標法只能規范部分采購流程,不能規范其餘環節,而其餘環節也應當加以規范。三是招標投標法屬於程序法,只能對招標和投標程序作出規范。要全面規范政府采購工程的采購行為,不僅要明確采購方式和程序,還要從實體上予以規范,包括工程項目采購預算編制要求、采購過程中應當接受的監督管理、采購活動中應當堅持的政策取向、采購合同的訂立、采購資金的撥付等。本法延伸了工程采購流程,強化了工程采購項目的監督管理,為實體法。因此,工程采購在執行招標投標規定的同時,還要按本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5. 政府采購項目 多大金額需要公開招標
分散采購限額標准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部門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項目、6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標數額標准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的項目,單項采購金額達到120萬元以上的,必須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拓展資料
政府采購(Government Procurement) 是指各級政府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過公開招標、公平競爭,由財政部門以直接向供應商付款的方式,從國內、外市場上為政府部門或所屬團體購買貨物、工程和勞務的行為。其實質是市場競爭機制與財政支出管理的有機結合,其主要特點就是對政府采購行為進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購主要以招標采購、有限競爭性采購和競爭性談判為主。
國內外對政府采購的界定有所差異。在我國,政府采購的法定概念是: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第一章第二條所規定的政府采購(government procurement),主體是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組織,采購對象必須屬於采購目錄或達到限額標准,或②《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政府采購(即PPP項目采購);在廣義上是指利用財政(撥款、自有或融資)資金進行采購,對采購主體以及對采購對象是否屬於集中采購目錄或是否達到限額標准均無要求,或是利用社會資本進行PPP項目采購;在狹義上是指對貨物和服務的政府采購。
6. 政府采購中對工程招標的相關規定有哪些包括什麼文
主要涉及兩部法律法規《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
招投標法第一條是立法宗旨,明確規定:「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規定了適用范圍,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法」。從這兩條可以清楚地看出,制定和實施招投標活動。按照這兩條的規定,不僅是工程采購的招投標活動適用招投標法,政府采購中的貨物采購和服務采購,凡是實行公共招標采購和邀請招標采購方式的,也應適用這個法。第三條具體規定了哪些工程建設項目和這些工程項目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置、材料等采購,必須進行招標。進一步說明招標法主要是規范招投標活動的。
招投標法對工程建設項目如何進行招標投標活動規定得很具體、很明確。但是,無論如何具體、明確,也僅僅是規范招投標活動而已。政府采購方式,不是只有公開招標采購和邀請招標采購兩種,還有競爭性談判采購,詢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這是各方面一致同意的五種政府采購方式。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勘察、設計、施工、臨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是不是僅限於公開招標采購和邀請招標采購兩種方式?如果還有其他采購方式,由什麼法作出規范呢?招投標法可只規范了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采購方式。
政府采購活動是一個完整的系統的過程,包括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和審批,政府采購計劃的制定和采購目錄的確定,政府采購方式的選擇和實施,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政府采購資金的撥付和管理,以及對政府采購全過程的監督等等。招投標法只是對工程采購的招投標活動及如何監督作了規定,其他環節沒有涉及。如招投標法第九條規定:「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
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這就是說,招投標法對工程采購的這些環節沒有作出規定,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於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及其資金來源等,國家過去有的有規定,有的雖有規定,但不完善或者法律效力不高。因此,我們在制定政府采購法的時候,應當把工程采購作為政府采購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連同整個政府采購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