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質量標准主要有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3
2、《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3、《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
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
6、《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11
9、《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10
1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11、《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12、《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2016
13、《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15
14、《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39-2013
16、《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411-2007
17、《建築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T104-2011
18、《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10
19、《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准》GB/T50640-2010
20、《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准》GB/T50375-2016
21、《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築規范》GB 50025-2004
22、《防靜電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 GB50944-2013
23、《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34-2004
25、《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1-2012
26、《煙囪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078-2008
27、《給水排水構築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1-2008
28、《工業爐砌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09-2007
註:《工業爐砌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09-2017版將於2018年5月1日實施
29、《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462-2015
30、《建築防腐蝕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12-2014
31、《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54-2005
32、《外牆飾面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JGJ126-2015
33、《建築塗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JGJT29-2015
34、《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94-2009
35、《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093-2013
3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2007
3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17
38、《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3-2007
39、《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81-2006
40、《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498-2009
41、《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50312-2016
42、《建築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GB50601-2010
43、《無障礙設施施工驗收及維護規范》GB50642-2011
44、《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07
45、《鋁合金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576-2010
② 在國家規范施工標准內,室內牆面基礎裝修平整度是多少MM。
室內牆面基礎裝修是普通抹灰工程,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有具體的要求。規范中4.2.11一般抹灰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中有規定,普通抹灰的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是4mm,用2m靠尺檢查,其餘項目的要求詳見下圖。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主編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總則
1.0.1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和既有建築的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1.0.3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文件對工程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范的規定。
1.0.4 本規范應與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 50300 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③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范有哪些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 50327-2001) 」。
北京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DBJ/T01-27-2003
上海有地方標准《住宅裝修驗收規范》。。。。。。。。。
《2012年裝飾裝修工程節能環保技術標准與施工質量驗收標准規范及國家強制性條文 $》
裝修工程驗收標准
1、氡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限制范圍:≥3.3Bq/m3
2、游離甲醛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公共場所衛生標准檢驗方法》
限制范圍:≥0.001mg/m3
3、苯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居住區大氣衛生檢驗標准方法》
限制范圍:≥0.005mg/m3
4、TVOC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限制范圍:≥0.01mg/m3
5、氨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④ 室內裝修國家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
住宅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等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設計、施工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裝飾裝修材料。
對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關規定對5.0.1條的內容全部或部分進行檢測,其污染物濃度限值應符合表9-1的要求。
表 住宅裝飾裝修後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限值
室內環境污染物 單位 濃度限值
氡 (Bq/m3) ≤200
甲醛 (mg/m3) ≤0.08
苯 (mg/m3) ≤0.09
氨 (mg/m3) ≤0.20
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Bq/m3) ≤0.50
防水工程
防水施工宜採用塗膜防水。
防水施工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崗位證書。
防水工程應在地面、牆面隱蔽工程完畢並經檢查驗收後進行。其施工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規范的有關規定。
施工時應設置安全照明、並保持通風。
施工環境溫度應符合防水材料的技術要求,並宜在5攝氏度以上。
防水工程應做兩次蓄水試驗。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防水塗料的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施工要點
基層表面應平整,不得有松動、空鼓、起沙、開裂等缺陷,含水率應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地漏、套管、衛生潔具根部、陰陽角等部位,應先做防水附加層。
防水層應從地面延伸到牆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牆面的防水層不得低於1800MM。
防水砂漿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水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和產品的要求,防水層應與基層結合牢固,表面應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縫和麻面起砂,陰陽角應做成圓弧形。
(2)保護層水泥砂漿的厚度、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塗膜防水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塗膜塗刷應均勻一致,不得漏刷。總厚度應符合產品技術性能要求。
(2)玻纖布的接槎應順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寬度應不小於100MM。兩層以上玻纖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應錯開幅寬的1/2。
抺灰工程
頂棚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
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採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
室內牆面、柱面和門洞口的陽角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採用1:2水泥砂漿做暗護角,其高度不應低於2m,每側寬度不應小於50mm。
水泥砂漿抹灰層應在抹灰24h後進行養護。抹灰層在凝結前,應防止快乾、水沖、撞擊和震動。
冬期施工,抹灰時的作業面溫度不宜低於5攝氏度;抹灰層初凝前不得受凍。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抹灰用的水泥宜為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其強度等級不應小於32.5。
不同品種不同標號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抹灰用沙子宜選用中沙,沙子使用前應過篩,不得含有雜物。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應少於15d。罩面用磨細石灰粉的熟化期不應少於3d。
施工要點
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磚砌體,應清除表面雜物、塵土,抹灰前應灑水濕潤。
(2)混凝土,表面應鑿毛或在表面灑水潤濕後塗刷1:1水泥砂漿(加適量膠黏劑)。
(3)加氣混凝土,應在濕潤後邊刷界面劑,邊抹強度不大於M5的水泥混合砂漿。
抹灰層的平均總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大面積抹灰前應設置標筋。抹灰應分層進行,每遍厚度宜為5~7mm。抹石灰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每遍厚度宜為7~9mm,當抹灰總厚度超出35mm時,應採取加強措施。
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抹灰時,應待前一抹灰層凝結後方可抹後一層;用石灰砂漿抹灰時,應待前一抹灰層七八成干後方可抹後一層。
底層的抹灰層強度不得低於面層的抹灰層強度。
水泥砂漿拌好後,應在初凝前用完,凡結硬砂漿不得繼續使用。
吊頂工程
吊桿、龍骨的安裝間距、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後置埋件、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防腐處理。木吊桿、木龍骨、造型木板和木飾面板應進行防腐、防火、防蛀處理。
吊頂材料在運輸、搬運、安裝、存放時應採取相應措施,防止受潮、變形及損壞板材的表面和邊角。
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龍骨上。
吊頂內填充的吸音、保溫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交接處應嚴密。
吊頂與牆面、窗簾盒的交接應符合設計要求。
擱置式輕質飾面板,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壓卡裝置。
膠黏劑的類型應按所用飾面板的品種配套選用。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吊頂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飾面板、金屬龍骨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木吊桿、木龍骨的含水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飾面板表面應平整、邊緣應整齊,顏色應一致。穿孔板的孔距應排列整齊,膠合板、木質纖維板、大芯板不應脫膠、變色。
防火塗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及使用說明書。
施工要求
龍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根據吊頂的設計標高的四周牆上彈線。彈線應清晰、位置應准確。
(2)主龍骨吊點間距、起拱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吊點間距應小於1.2 m ,應按房間短向跨度的1%-2%起拱。主龍骨安應及時校正其位置標高。
(3)吊桿應通直,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超過300mm。當吊桿與設備相遇時,應調整吊點構造或增設吊桿。
(4)次龍骨應緊貼主龍骨安裝。固定板材的次龍骨間距不得過大於600mm,在潮濕地區和場所,間距宜為300-400mm。用沉頭自攻釘安裝飾面板時,接縫處次龍骨寬度不得小於40mm。
(5)暗龍骨系列橫撐龍骨應用連接件將其兩端連接在通長次龍骨上。明龍骨系列的橫撐龍骨與通長龍骨搭接處的間隙不得大於1mm.
(6)邊龍骨應按設計要求彈線,固定在四周牆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龍的位置及平整度,連接件應錯位安裝。
安裝飾面板前應完成吊頂內管道和設備的調試和驗收。
飾面板安裝前應按規格、顏色等進行分類選配。
暗龍骨飾面板(包括紙面石膏板、纖維水泥加壓板、膠合板、金屬方塊板、金屬條形板、塑料條形板、石膏板、鈣塑板、礦棉板和格柵等)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為骨架,採用釘固法安裝時應使用沉頭自攻釘固定。
(2)以木龍骨為骨架,採用釘固法安裝時應使用木螺釘固定,膠合板可用鐵釘固定。
(3)金屬飾面板採用吊掛連接件、插接件固定時應接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放置。
(4)採用復合粘貼法安裝時,膠黏劑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強烈振動。
8.3.5紙面石膏板和纖維水泥加壓板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板材應在自由狀態下進行安裝,固定時應從板的中間向板的四周固定。
(2)紙面石膏板螺釘與板邊距離:紙包邊宜為10-15mm,切割邊宜為1520mm;水泥加壓板螺釘與板邊距離宜為8-15mm。
(3)板周邊釘距宜為150-170mm,板中釘距不得大於200mm.
(4)安裝雙層石膏板時,上下層板的接縫應錯開,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接縫。
(5)螺釘頭宜略埋入板面,並不得使紙面破損。釘眼應做防銹處理並用膩子抹平。
(6)石膏板的接縫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板縫處理。
石膏板、鈣塑板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採用釘固法安裝時,螺釘與板邊距離不得小於15mm,螺釘間距宜為150-170mm,均勻布置,並應與板面垂直,釘帽應進行防銹處理,並應用與板面顏色相同塗料塗飾或用石膏膩子抹平。
(2)當採用粘接安裝進,膠黏劑應塗抹均勻,不得漏塗。
礦棉裝飾吸聲板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房間內濕度過大時不宜安裝。
(2)安裝前應預先排板,保證花樣、圖案的整體性。
(3)安裝時,吸聲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壓變形。
龍骨飾面板的安裝應符合以下規定:
(1)飾面板安裝應確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圖案花紋的吻合。
(2)飾面板與龍骨嵌裝時應防止相互擠壓過緊或脫掛。
(3)採用擱置法安裝時應留有板材安裝縫,每邊縫不宜大於1mm。
(4)玻璃吊頂龍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寬度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採用軟連接。
(5)裝飾吸聲板的安裝如採用擱置法安裝,應有定位措施。
輕質隔牆工程:
輕質隔牆的構造、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輕質隔牆材料在運輸和安裝時,應輕拿輕放,不得損壞表面和邊角。應防止受潮變形。
當輕質隔牆下端用木踢腳覆蓋時,飾面板應與地面留有20-30mm縫隙;當用大理石、瓷磚、水磨石等做踢腳板時,飾面板下端與踢腳板上口齊平,接縫應嚴密。
板材隔牆、飾面板安裝前應按品種、規格、顏色等進行分類選配。
輕質隔牆與頂棚和其他牆體的交接處應採取防開裂措施。
接觸磚、石、混凝土的龍骨和埋置的木楔應作防腐處理。
膠黏劑應按飾面板的品種選用。現場配置膠黏劑,其配合比應由試驗決定。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板材隔牆的牆板、骨架隔牆的飾面板和龍骨、玻璃隔牆的玻璃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飾面板表面應平整,邊沿應整齊,不應有污垢、裂紋、缺角、翹曲、起皮、色差和圖案不完整等缺陷。膠合板不應有脫膠、變色和腐朽。
復合輕質牆板的板面與基層(骨架)粘接必須牢固。
施工要點
牆位放線應按設計要求,沿地、牆、頂彈出隔牆的中心線和寬度線,寬度線應與隔牆厚度一致,彈線應清晰,位置應准確。
輕鋼龍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按彈線位置固定沿地、沿頂龍骨及邊框龍骨,龍骨的邊線應與彈線重合。龍骨的端部應安裝牢固,龍骨與基體的固定點間距應不大於1m。
(2)安裝豎向龍骨應垂直,龍骨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潮濕房間和鋼板網抹灰牆,龍骨間距不宜大於400mm。
(3)安裝支撐龍骨時,應先將支撐卡安裝在豎向龍骨的開口方向,卡距宜為400-600mm,距龍骨兩端的距離宜為20-25mm。
(4)安裝貫通系列龍骨時,低於3m的隔牆安裝一道,3-5m隔牆安裝兩道。
(5)飾面板橫向接縫處不在沿地、沿頂龍骨上時,應加橫撐龍骨固定。
(6)門窗或特殊接點處安裝附加龍骨應符合設計要求。
木龍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木龍骨的橫截面積及縱、橫向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2)骨架橫、豎龍骨宜採用開半榫、加膠、加釘連接。
(3)安裝飾面板前應對龍骨進行防火處理。
骨架隔牆在安裝飾面板前應檢查骨架的牢固程度,牆內設備管線及填充材料的安裝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如有不符合處應採取措施。
紙面石膏板的安裝應符合以下規定:
(1)石膏板宜豎向鋪設,長邊接縫應安裝在豎龍骨上。
(2)龍骨兩側的石膏板及龍骨一側的雙層板的接縫應錯開,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接縫。
(3)輕鋼龍骨應用自攻螺釘固定,木龍骨應用木螺釘固定。沿石膏板周邊釘間距不得大於200mm,板中釘間距不得大於300mm,螺釘與板邊距離應為10-15mm。
(4)安裝石膏板時應從板的中部向板的四邊固定。釘頭略埋入板內,但不得損壞紙面,釘眼應進行防銹處理。
(5)石膏板的接縫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板縫處理。石膏板與周圍牆或應留有3mm的槽口,以便進行防開裂處理。
膠合板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膠合板安裝前應對板背面進行防火處理。
(2)輕鋼龍骨應採用自攻螺釘固定。木器廠龍骨採用圓釘固定時,釘距宜為80-150mm,釘帽應砸扁;採用釘槍固定時,釘距宜為80-100mm。
(3)陽角處宜作護角;
(4)膠合板用木壓條固定時,固定點間距不應大於200mm。
板材隔牆的安裝符合下列規定:
(1)牆位放線應清晰,位置應准確。隔牆上下基層應平整、牢固。
(2)板材隔牆安裝拼接應符合設計和產品構造要求。
(3)安裝板材隔牆時宜使用簡易支架。
(4)安裝板材隔牆所用的金屬件應進行防腐處理。
(5)板材隔牆拼接用的芯材應符合防火要求。
(6)在板材隔牆上開槽、打孔應用雲石機切割或電鑽鑽孔,不得直接剔鑿和用力敲擊。
玻璃磚牆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玻璃磚牆宜以1.5高為一個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膠結材料達到設計強度後再進行上部施工。
(2)當玻璃磚牆面積過大時應增加支撐。玻璃磚牆的骨架應與結構連接牢固。
(3)玻璃磚應排列均勻整齊,表面平整,嵌縫的油灰或密封膏應飽滿密實。
平板玻璃隔牆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牆位放線應清晰,位置應准確。隔牆基層應平整、牢固。
(2)骨架邊框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和產品組合的要求。
(3)壓條應與邊框緊貼,不得彎棱、凸鼓。
(4)安裝玻璃前應對骨架、邊框的牢固程度進行檢查,如有不牢應進行加固。
(5)玻璃安裝應符合本規范門窗工程的有關規定。
門窗安裝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1)門窗的品種、規格、開啟方向、平整度等到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定,附件應齊全。
(2)門窗洞口應符合設計要求。
門窗的存放,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木門窗應採取措施防止受潮、碰傷、污染與曝曬。
(2)塑料門窗貯存的環境溫度應小於50攝氏度;與熱源的距離不應小於1m,當在環境溫度為0攝氏度的環境中存放時,安裝前應在室溫下放置24h。
(3)鋁合金、塑料門窗運輸時應豎立排放並固定牢。樘與栓間應用軟質材料隔開,防止相互磨損及壓壞玻璃和五金件。
門窗的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門窗框、扇在安裝過程中,應防止變形和損壞。
門窗安裝應採用預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採用邊安裝邊砌口或先安裝後砌口的施工方法。
推拉門窗扇必須有防脫溶措施,扇與框的搭接且應符合設計要求。
建築外門窗的安裝必須牢固,在磚砌體上安裝門窗嚴禁用射釘固定。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門窗、玻璃、密封膠等應按設計要求選用,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門窗的外觀、外形尺寸、裝配質量、力學性能應府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塑料門窗中的豎框、中橫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桿件中的增強型鋼,應在產品說明書中註明規格、尺寸。門窗表面不應有影響外觀質量的缺陷。
木門窗採用的木材,其含水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在木門的結合處和安裝五金配件處,均不得有木節或已填補的木節。
金屬門窗選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銹鋼外均應經防腐蝕處理。
塑料門窗組合窗及連窗門的拼樘應採用與其內腔緊密吻合的增強型鋼作為內襯,型鋼兩端比拼樘料長出10-15mm。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積尺寸及型鋼形狀、壁厚,應能使組合窗承受本地區的瞬間風壓值。
施工要求:
木門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門窗框與磚石砌體、混凝土或抹灰層接觸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磚等均勻應進行防腐處理。
(2)門窗框安裝前應校正方正,加釘必要拉條避免變形。安裝門窗框時,每邊固定點不得少天兩處,其間距不得大於1.2mm。
(3)門窗框需鑲貼臉時,門窗框應凸出牆面,凸出的厚度應等於抹灰層或裝飾面層的厚度。
(4)木門窗五金配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合頁距門窗扇上下端宜取立梃高度的1/10,並應避開上、下冒頭。
2、五金配件安裝應用木螺釘固定。硬木應鑽2/3深度的孔,孔徑應略小於木螺釘直徑。
3、門鎖不宜安裝在冒頭與立梃的結合處。
4、窗拉手距地面宜為1.5-1.6m,門拉手距離地面宜為0.9-10.5m。
鋁合金門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門窗裝入洞口應橫平堅直,嚴禁將門窗框直接埋入牆體。
(2)密封條安裝時應留有比門窗的裝配邊長20-30mm的餘量,轉角處應斜面斷開,並用膠黏劑粘貼牢固,避免收縮產生縫隙。
(3)門窗框與牆體間縫隙不得用水泥砂漿填塞,應採用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用密封膠密封。
塑料門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門窗安裝五金配件時,應鑽孔後用自攻螺釘擰入,不得直接錘擊釘入。
(2)門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裝必須牢固。固定片或膨脹螺栓的數量與位置應正確,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固定點應距窗角、中橫框、中豎框150-100mm,固定點間距應小於或等於600mm。
(3)安裝組合窗時應將兩窗框與拼樘料卡接,卡接後應用緊固件雙向擰緊,其間距應小於或等於600mm,緊固件端頭及拼樘料與窗框間的縫隙應用嵌縫膏進行密封處理。拼樘料型鋼兩端必須與洞口固定牢固。
(4)門窗框與牆體間縫隙不得用水泥砂漿填塞,應採用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用密封膠密封。
木門窗玻璃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玻璃安裝前應檢查框內尺寸、將裁口內的污垢清除干凈。
(2)安裝長邊大於1.5m或短邊大於1m的玻璃,應用橡膠墊並用壓條和螺釘固定。
(3)安裝木框、扇玻璃,可用釘子固定,釘距不得大於300mm,且每邊不少於兩個;用木壓條固定時,應先刷底油後安裝,並不得將玻璃壓得過緊。
(4)安裝玻璃隔牆時,玻璃在上框面應留有適量縫隙,防止木框變形,損壞玻璃。
(5)使用密封膏時,接縫隙處的表面應清潔、乾燥。
鋁合金、塑料門窗玻璃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裝玻璃前,應清出槽口內的雜物。
(2)使用密封膏進,接縫隙處的表面應清潔、乾燥。
(3)玻璃不得與玻璃直接接觸,並應在玻璃四邊墊上不同厚度的墊塊,邊框上的墊塊應用膠黏劑固定。
(4)鍍膜玻璃應安裝在玻璃的最外層,單面鍍膜玻璃應朝向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