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區集中供暖收費標准
每平方米43元。
北京市發改委發布《關於調整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對於單層建築高度超過4米的,按照實際超過4米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價最高不超過面積熱價的1倍。」政策調整後,對於超高8米以內的用戶,價格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1)集中供熱工程費的標准擴展閱讀
集中供暖主要利用地暖形式,地暖分電暖和水暖兩種。採用的地暖大多是水暖,將水管鋪在地面下,熱水通過輻射和對流形式將熱量傳到房間里。因為熱量是從下往上傳遞的,符合人的生理需要,感覺會很舒適;由於人們對地暖環境的感覺溫度比實際溫度高1~2℃,所以相比其他的採暖方式更節能。
而由於管道全部鋪設在地面下,業主家的平面布局不受限制。但地暖的採暖效果並非想像中完美。由於主要是通過輻射的方式傳導熱量,傢具的阻擋會影響散熱效果。
另外,在朝北的卧室和衛生間,由於所需的熱量相對要多,且卧室里除去床、衣櫃和桌子,剩下的地面空間很小,由於地暖的水溫不高,需要的暖氣稍微多一點。
㈡ 收取集中供暖初裝費,法律法規有沒有相關規定
已經取消供暖初裝費,而將之計入建築總成本之中。
依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第三條:
整頓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凡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取消部分建設項目收費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的通知》(計價費〔1996〕2922號)頒布前,已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批准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專項配套費的,由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對各類專項配套費進行整頓。
將其統一歸並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取消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重復收取的水、電、氣、熱、道路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
統一歸並後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省級價格、財政部門根據近年來公用事業價格改革和調整情況,按照從嚴控制、逐步核減的原則重新核定收費標准。
凡是未按規定審批許可權批准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其他各類專項配套費,以及計價費〔1996〕2922號文件頒布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台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其他專項配套費,一律取消。
(2)集中供熱工程費的標准擴展閱讀:
以寶雞市為例:
結合寶雞實際,現就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分配問題通知如下:
1、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標准為120元/平方米;不宜按建築面積計算的各類建築物,按工程總造價的4%收取。
2、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使用分配標准仍執行(寶政發〔2011〕43號)規定。即:天然氣、集中供熱、消防和其他公用設施分別按:8%、30%、2%和60%的比例進行分配,使用分配標准分別是每平方米9.6元、36元、2.4元和72元。
3、調整後的標准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㈢ 城市集中供熱成本如何計算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設部關於印發《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章熱價分類與構成
第六條城市供熱價格分為熱力出廠價格、管網輸送價格和熱力銷售價格。熱力出廠價格是指熱源生產企業向熱力輸送企業銷售熱力的價格;管網輸送價格是指熱力輸送企業輸送熱力的價格;熱力銷售價格是指向終端用戶銷售熱力的價格。
第七條城市供熱實行分類熱價。用戶分類標准及各類用戶熱價之間的比價關系由城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第八條城市供熱價格由供熱成本、稅金和利潤構成。
(一)供熱成本包括供熱生產成本和期間費用。供熱生產成本是指供熱過程中發生的燃料費、電費、水費、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工資以及其它應當計入供熱成本的直接費用;供熱期間費用是指組織和管理供熱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二)稅金是指熱力企業(單位)生產供應熱力應當繳納的稅金。
(三)利潤是指熱力企業(單位)應當取得的合理收益。現階段按成本利潤率核定,逐步過渡到按凈資產收益率核定。
第九條輸熱、配熱等環節中的合理熱損失可以計入成本。
的規定:
㈣ 有關熱電廠集中供暖的標准和收費的問題
你提的這個問題,每個地區的收費是不一樣的! 下面給你找到一個北京的收費標准,參考一下! 收費標准依供暖方式而不同 供暖因方式不同,收費標准也不一樣。很多購房者以及小區內已經入住很久的業主並不了解供暖收費依據和標准。比如:同樣是集中供暖,為何有「每採暖季每平方米24元」和「每採暖季每平方米30元」之分?在同一小區,都是燃煤鍋爐供暖,為何有些業主每採暖季每平方米要交16.5元,而有些業主要多交2.5元? 北京市政供熱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解釋說,目前供暖主要有集中與分戶供暖兩種,分戶供暖燃燒天然氣,可按照各家情況自行開關壁掛爐,每立方米天然氣為1.9元;而集中供暖要根據2001年北京市物價局372號文《關於調整我市民用供熱價格和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進行收費。 集中供暖分為市熱力集團供暖和鍋爐供暖:市熱力集團供暖價格為每採暖季每平方米24元;地區或小區鍋爐供暖如果是燃油(柴油)、燃氣(天然氣、煤氣)、電鍋爐供應的民用供暖價格為每採暖季每平方米30元;如果是燃煤鍋爐分為直接供暖方式和間接供暖方式,比如天通苑,社區內一種是鍋爐房直接將熱水送到家中,稱直供方式,每採暖季每平方米16.5元;一種是由於用戶離鍋爐房較遠,中途為保證水溫需要二次加熱點,稱為間供方式,這種會增加成本,因此每採暖季每平方米為19元。 分戶供暖和集中供暖差多少? 按理說,購房者在買房時應該享有決定自家供暖方式的權利,但是,由於目前小區密度大,住戶一時很難達到統一想法,加之小區供暖方式早在設計之初就已經定好,抉擇權完全掌握在開發商手中,因此購房者對於現有供暖方式即使不滿意也只能接受。 北京供暖已經開始,集中供暖的家庭早已享受到溫暖帶來的舒適,但部分分戶供暖的業主家裡卻呈現另番景象。「我家是分戶供暖,但現在還沒有開壁掛爐。」家住東壩的李小姐表示,一方面為了省錢沒有使用,另外現在家裡的溫度還能承受,她覺得還能再等等。 對於普通百姓來說,考慮供暖方式的主要原因是背後隱藏的成本問題。很多業主希望小區採用集中供暖,即使按照最貴的每採暖季每平方米30元收取,每年的採暖費是固定的,與分戶供暖相比費用較低,不會出現「不敢燒氣」的現象或是帶來家庭更大的經濟支出。那麼,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每供暖季中採用集中供暖與分戶供暖所支出的費用差距到底是多少? 去年趕在冬季住進新房的張女士算了一筆賬。以她家135平方米建築面積為例,若集中供暖按每平方米30元計算,採暖季總共的供暖費為4050元;若分戶供暖,每立方米天然氣1.9元,因為夫妻是雙職工,白天可以不開,晚上一般從19點開到22點,使用二擋,室內溫度能夠達到18℃,每1小時約走1個字,22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採用保溫擋,大約3小時走2個字,按照這樣的使用方式,每採暖季120天總共花費2052元,這中間還包括做飯、燒水使用的一部分天然氣。張女士說,如果家裡經濟條件好,或者家裡有老人必須整天使用壁掛爐,若按每天開24小時,每小時走一個字,每採暖季分戶供暖需要5472元,比集中供暖多花1422元。 不過,拿分戶供暖與集中供暖直接相比也有局限性,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採暖散熱器委員會副主任肖曰嶸稱,分戶供暖中只有60%的能量是自家使用的,其餘的會因為戶間傳熱失散掉,如果小區中所有住戶都能夠在相應的時間內開啟壁掛爐,能夠節約部分自家的能源,但如果鄰居家沒有住人或不開啟壁掛爐,自家熱能就會失掉得更多。因此,在計量收費上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供暖標准業主委員會說了算 最近一段時間,供暖費收取問題又惹官司,家住通惠家園的業主池大爺反訴物業公司未按規定合理收取供暖費,要求退還公攤面積部分收取的取暖費,結果一審敗訴。 北京市政供暖熱線工作人員解釋說,按照規定業主應該按照建築面積繳供暖費,建築面積包括套內面積以及公攤面積,如果購房合同上是按照使用面積計算的,應該另有演算法。例如,如果燃油(柴油)、燃氣(天然氣、煤氣)、電鍋爐供應的民用供暖價格為每採暖季每平方米30元,按照套內面積計算,供暖價格應該為30元除以0.75,等於40元。 不過,工作人員承認,很多打電話咨詢的業主表示質疑:如果公攤中並沒有供暖,仍按建築面積收取是否合理?另外,公攤面積的供熱效果不及室內供暖效果,是否應該降低公攤面積供暖費的價格?北京百富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目前按照未修改的規定必須按照建築面積交付供暖費,但確實存在不合理性,這是政策滯後帶來的直接後果。他建議小區應該盡快成立業主委員會,解決供暖帶來的糾紛問題。(張正為)
㈤ 集中供暖標準是什麼
集中供暖,指集中集團式供暖的一種形式。一般都是按一個採暖季每平方(建築面積)來收費的,對北方地區來說,天氣比較冷,需要供暖時間長,應該集中供暖省錢。
1、供暖時間
供暖時間一般依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執行,通常依據當地的採暖供熱等有關地方規章等政策,區分不同地區供暖周期會所有不同,南方連雲港等地約90天左右,北方漠河長達221天。如《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規定,採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當地也會出台政策性文件提前或推遲供暖。
2、供暖溫度
供暖時間一般依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執行,一般為18度左右,具體執行國家標准。室溫:集中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6~20℃,分散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3~17℃,任何地區的冬季室內溫度均不得低於13℃。垂直溫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處的氣溫與距地面以上1.5米處的氣溫之差。垂直溫差過大,會使足部溫度下降,體溫調節緊張,不利於健康,一般垂直溫差應小於3℃。水平溫差:指居室內1.5米處各點的氣溫之差。一般在門口、窗口、走廊等處氣溫偏低、房間內的水平溫差過大容易使人受涼,水平溫差以不超過2~3℃為宜。
3、供暖費
一般住宅供暖費依據當地發改委或物價局出台的有關收費標准收費,收費標准區分燃煤、燃氣等條件確定,一般為30元/㎡?採暖季。重點說明下,部分地區對於房屋超過4米的供暖區域加倍供暖。熱計量收費分為計量熱價和基本熱價,如北京地區計量熱價為0.30元/千瓦時(83.34元/吉焦),基本熱價為18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
㈥ 集中供熱都收啥費用國家是怎樣規定的
每個城市的收費標准都不一樣。
取暖收費標准可參照當地城市集中供熱收費標准執行,國家有條例暫時沒有統一的標准,因為各地的經濟發展不同政府的投入和收費也不盡相同。
下面以濟南城市為例:
第四章 用熱管理
第二十七條 需要用熱的單位和居民,應當向供熱單位申請辦理用熱手續。散戶居民應當以樓單元為單位提出申請。
第二十八條 熱用戶更名、增加或減少用熱面積,應當到供熱單位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九條 熱用戶應當按規定對用熱設施採取防寒保護措施;每年用熱前,對用熱設施進行檢修,保證用熱設施完好。
第三十條 熱用戶未經供熱單位同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改變用熱管網管徑、增加用熱管線或散熱器;
(二)在用熱設施上安裝放水、排汽裝置;
(三)安裝或啟閉控制裝置;
(四)轉供熱、改變用熱性質及運行方式;
(五)排放或取用供熱管網蒸汽和熱水。
第三十一條 熱用戶必須嚴格執行用熱計劃,並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採暖價格和蒸汽價格按時向供熱單位繳納用熱費;逾期不繳納的,按日繳納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三十二條 熱用戶的採暖價格和蒸汽價格按照「成本十稅金十微利」的原則實行分類定價,由物價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核定並公布執行。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新建或者啟用已禁止使用的分散供熱燃煤鍋爐的;
(二)應當建設集中供用熱設施而未建的。
第四十二條 供熱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供熱運行中供熱參數、熱用戶室溫合格率和運行事故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
(二)未按規定時間供熱或擅自縮短供熱期的;
(三)發生重大故障未向供熱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熱用戶室內溫度未達到規定標準的。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生產經營;逾期仍不恢復的,由供熱主管部門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供熱單位管理,並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應當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四十五條 危害城市集中供熱設施安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改裝、拆除、遷移城市集中供用熱設施的;
(二)工程施工影響城市集中供熱設施安全,未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擅自施工的;
(三)擅自將用熱管網與供熱管網連接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
第四十六條 城市供熱行政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條例實施處罰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罰款收入按規定上繳財政。
第四十八條 對拒絕、阻礙供熱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當予以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網路-濟南城市集中供熱管理條例
㈦ 集中供暖(水暖)的收費標准
以北京為例。鍋爐房直供的是16.5元每平米。間接供暖的19元,燃氣供暖的30元。
河北廊坊有20元的,也有25的。分地區。例如河北北部,內蒙地區,東北地區,供暖6個月,相應供暖費也會增加。
㈧ 供暖收費的國家標準是多少
其實地區不同收費標准也有差異,以北京為例有如下標准:
供暖收費標准與往年比沒有變化,民用市熱力集團統一供暖價格是24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民用燃油、燃氣、電鍋爐供暖價格是30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燃煤鍋爐直供民用供暖價格為16.5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燃煤鍋爐間供民用供暖價格為19元/建築平方米、採暖季。
㈨ 集中供暖的安裝費是怎樣收取的
已經取消供暖初裝費,而將之計入建築總成本之中。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01〕585號)文件第三條規定:
整頓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凡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取消部分建設項目收費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的通知》頒布前,已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批准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專項配套費的,由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對各類專項配套費進行整頓,將其統一歸並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9)集中供熱工程費的標准擴展閱讀
以安化縣為例:
安化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准計算比例為住宅類0.8%、其他類(辦公類、工業類、商業類等)1.6%,計費單位為統計部門公布的我縣上年度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3126元/平方米。
經計算得出我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准為:住宅類2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他類5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中,縣城城區按上述收費標准執行;梅城鎮和平口鎮按上述收費標準的80%即住宅類2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他類4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執行。
其餘建制鎮按上述收費標準的60%即住宅類1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他類3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執行。
㈩ 集中供熱並網工程費
這個費用必須要交的,有的是含在房價里就不用交了,如果沒有就得交了。這部分錢其實是基礎設施費,就是鋪設管道的錢,是供熱公司向開發商收取的,開發商不想降低利潤就像用戶收了,一般情況應該開發商交,但開發商是加在房價里的。以前老的小區沒有供熱,後來裝的,都是向用戶收取的。按說新建小區是不應該存在這個問題的,也許是開發商太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