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勘察資質標准(最新)
工程勘察資質標准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制定本標准。
一、總 則
(一)本標准包括工程勘察相應類型、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技術裝備配備及規模劃分等內容(見附件1: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附件3:工程勘察項目規模劃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圍包括建設工程項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和工程測量。
(三)工程勘察資質分為三個類別:
1、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的工程勘察資質。
2、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包括:岩土工程專業資質、水文地質勘察專業資質和工程測量專業資質;其中,岩土工程專業資質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設計、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等岩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
3、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工程勘察勞務資質包括:工程鑽探和鑿井。
(四)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設計、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專業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專業資質設甲、乙、丙三個級別。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分等級。
(五)本標准主要對企業資歷和信譽、技術條件、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進行考核。其中技術條件中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內容為:
1、對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注冊執業資格和業績進行考核。
2、對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非注冊人員)的所學專業、技術職稱,依據附件1專業設置中規定的專業進行考核。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需考核相應業績,工程勘察主導專業見附件1。
(六)申請兩個以上工程勘察專業資質時,應同時滿足附件1中相應專業的專業設置和注冊人員的配置,其相同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以其中的高值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專業資質,即可承擔其資質范圍內相應的岩土工程治理業務;具有岩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或岩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等三類(分項)專業資質中任一項甲級資質,即可承擔其資質范圍內相應的岩土工程咨詢業務。
(八)本標准中所稱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年齡限60周歲及以下。
二、標 准
(一)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1-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
(2)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
(3)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4)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的工程勘察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項目各不少於5項,水文地質勘察或工程測量甲級項目不少於5項,且質量合格。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中,每個主導專業至少有1人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相應類型的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其他非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相應類型的工程勘察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3項,其中甲級項目不少於1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主要固定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和檔案管理制度,通過IS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二)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1、甲級
1-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
(2)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3)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4)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的工程勘察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
岩土工程專業資質:岩土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於3項或乙級項目不少於5項、岩土工程設計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乙級項目不少於4項、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乙級項目不少於4項,且質量合格。
岩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水文地質勘察專業資質、工程測量專業資質:完成過所申請工程勘察專業類型甲級項目不少於3項或乙級項目不少於5項,且質量合格。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其中,每個主導專業至少有1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
(3)有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2、乙級
2-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 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乙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甲級項目不少於1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甲級項目不少於1項。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與工程勘察項目相應的能滿足要求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有較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3、丙級
3-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
3-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類型的項目不少於2項,其中,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的項目不少於2項。
3-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與工程勘察項目相應的能滿足要求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有較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1、工程鑽探
1-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
1-2技術條件
(1)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2)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鑽工、描述員、測量員、安全員等技術工人,工種齊全且不少於12人。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鑿井
2-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2)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鑽工、電焊工、電工、安全員等技術工人,工種齊全且不少於13人。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擔業務范圍
(一)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承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1、甲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2、乙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乙級及以下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3、丙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丙級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承擔相應的工程鑽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四、附 則
(一)本標准中對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的非注冊人員,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工程勘察實踐8年以上;表中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從其規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資質標准另行制定。
(三)本標准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標准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附件:
1、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
2、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
3、工程勘察項目規模劃分表
『貳』 工程勘察資質承擔業務范圍是多少
承擔業務范圍
(一)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承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1、甲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2、乙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乙級及以下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3、丙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丙級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承擔相應的工程鑽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叄』 勘察資質標准
(一)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1-1資歷和信譽
符合企業法人條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
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
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4)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的工程勘察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項目各不少於5項,水文地質勘察或工程測量甲級項目不少於5項,且質量合格。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中,每個主導專業至少有1人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相應類型的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其他非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相應類型的工程勘察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3項,其中甲級項目不少於1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主要固定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和檔案管理制度,通過IS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二)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1、甲級
1-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
(2)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3)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4)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的工程勘察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
岩土工程專業資質:岩土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於3項或乙級項目不少於5項、岩土工程設計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乙級項目不少於4項、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乙級項目不少於4項,且質量合格。
岩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水文地質勘察專業資質、工程測量專業資質:完成過所申請工程勘察專業類型甲級項目不少於3項或乙級項目不少於5項,且質量合格。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其中,每個主導專業至少有1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甲級項目不少於2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
(3)有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2、乙級
2-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乙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甲級項目不少於1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甲級項目不少於1項。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與工程勘察項目相應的能滿足要求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有較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3、丙級
3-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
3-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類型的項目不少於2項,其中,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的項目不少於2項。
3-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與工程勘察項目相應的能滿足要求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有較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1、工程鑽探
1-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
1-2技術條件
(1)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2)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鑽工、描述員、測量員、安全員等技術工人,工種齊全且不少於12人。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鑿井
2-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2)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鑽工、電焊工、電工、安全員等技術工人,工種齊全且不少於13人。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擔業務范圍
(一)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承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1、甲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2、乙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乙級及以下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3、丙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丙級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承擔相應的工程鑽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肆』 工程勘察乙級專業資質標准
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乙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甲級項目不少於1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項目不少於2項或甲級項目不少於1項。
獵頭趙工,執業八年代辦代理各類建築資質一五二三八四七三八四二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與工程勘察項目相應的能滿足要求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有較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伍』 工程勘察資質標準的承擔業務范圍
(一)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承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二)工程勘察專業資質1、甲級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2、乙級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乙級及以下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3、丙級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丙級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承擔相應的工程鑽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四、附
則(一)本標准中對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其它考核要求:「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的非注冊人員,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工程勘察實踐8年以上;表中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從其規定。(二)海洋工程勘察資質標准另行制定。(三)本標准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四)本標准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3年1月21日
『陸』 工程勘察資質標准學歷,職稱專業要求對照表
專業對照表
分類
98年-現在專業名稱
93-98年專業名稱
93年前專業名稱
本專業(工程、工程經濟)
土木工程
礦井建設
礦井建設
土建結構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城鎮建設
城鎮建設
交通土建工程
鐵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橋梁工程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飯店工程
涉外建築工程
土木工程
建築學
建築學
建築學,風景園林,室內設計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無線電物理學
無線電物理學,物理電子學,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生物醫學與信息系統
信息與電子科學
電子科學
與技術
電子材料與無器件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磁性物理與器件
微電子技術
半導體物理與器件
物理電子技術
物理電子技術,電光源
光電子技術
光電子技術,紅外技術,光電成像技術
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軟體
計算機軟體
計算機科學教育
計算機科學教育
計算機器件及設備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采礦工程
采礦工程
采礦工程,露天開采,礦山工程物理
礦物加工
工程
選礦工程
選礦工程
礦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術
與工程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應用地球化學
地球化學與勘察
應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礦場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礦工程
測繪工程
大地測量
大地測量
測量工程
測量學,工程測量,礦山測量
攝影測量與遙感
攝影測量與遙感
地圖學
地圖制圖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機場工程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
總圖設計與運輸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與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築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與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藝及設備
海岸與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電
工程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水電工程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築物,水工結構工程
水文與
水資源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陸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資源規劃及利用
熱能與
動力工程
熱力發動機
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內燃機,熱力渦輪機,軍用車輛發動機,水下動力機械工程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熱能工程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廠熱能動力工程,鍋爐
製冷與低溫技術
製冷設備與低溫技術
能源工程
工程熱物理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冷凍冷藏工程
製冷與冷藏技術
冶金工程
鋼鐵冶金
鋼鐵冶金
有色金屬冶金
有色金屬冶金
冶金物理化學
冶金物理化學
冶金
環境工程
環境工程
環境工程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
環境規劃與管理
環境規劃與管理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農業環境保護
農業環境保護
安全工程
礦山通風與安全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屬材料工程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金屬壓力加工
金屬壓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復合材料
復合材料
腐蝕與防護
腐蝕與防護
鑄造
鑄造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鍛壓工藝及設備
焊接工藝及設備
焊接工藝及設備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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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管理或經濟專業
註:1、本表按教育部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編制,共涉及「土建類、測繪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地礦類、材料類、電氣信息類、機械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生物工程類、化工與制葯類、工程力學類」等18類45個專業,其中本專業36個,相近專業9個。
2、 為便於考核認定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的確認,對「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進行了劃分,供申報和審核考核認定條件時參考。其他專業的具體范圍由建設部、人事部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