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一個工程項目部需要配備哪些管理人員
成立一個工程項目部需要准備:
需要配備管理人員如下:
1、項目經理
2、項目技術負責人
3、安全員
4、質量員
5、施工員
6、材料員
7、資料員
8、保管員
9、預算員
10、財務
辦公場地:彩鋼活動板房。
辦公用品:上網電腦,列印機,復印機,文件櫃,辦公桌等。
施工儀器:經緯儀,水平儀等測量設備,以及相關規范,圖集等。
(1)重慶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部專業人員配備標准擴展閱讀:
工程項目部建設的特點。一是項目部獨立分布在各地,距離遠、地理位置分散、人員流動性大是項目部與其他基層單位的不同之處。二是項目部處在建築企業的最基層和最前沿,通過項目部,可以折射出企業的價值觀和經營理念。
三是項目部人員中更多是勞務人員,在當前勞動力供給緊張的情況下其人員流動性更大,在安全、質量、造價等方面使項目部面臨著嚴峻的考驗。
2. 建築施工安全員配置標準是多少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員標准: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1、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2、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引發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為。人是生產經營的主體,也是建築施工過程的管理者,操作者。人的不安全行為與人的文化水平,技術水平,身體素質等諸多因素有關。
2、環境條件的不利影響。建築生產活動是一種露天作業比較多的活動,因此施工現場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的影響很大,像一些建築物逐漸向地下,高空化發展。還有自然環境的影響也非常大,像氣候,溫度,自然地理條件等。
3、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建築生產活動中,一些機械設備存在缺陷或者是缺乏保養等也是事故產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因素。管理的缺陷是發生事故的根源。一個工程能否順利的完成取決於是否有一個完善的管理系統。通過適當的管理,選擇適當的措施是可以把建設施工事故減到最低的。
3. 建築工程人員配置要求
1、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項目。項目管理機構應當配備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質量員1人、安全員1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施工管理負責人(項目副經理)可由施工員兼任,機械員可由材料員兼任,勞務員、標准員可由施工員兼任。
2、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至5萬平方米的項目。項目管理機構應當配備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管理負責人(項目副經理)1人、施工員1人、質量員2人、安全員2人、材料員1人、機械員1人、資料員1人、勞務員1人。標准員可由施工員兼任。
3、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項目。項目管理機構應當配備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管理負責人(項目副經理)1人、施工員2人、質量員3人、安全員3人、材料員1人、機械員1人、資料員1人、勞務員1人、標准員1人。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時,每增加5萬平方米,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應各增加不少於1人。
人員崗位職責
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職責應依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6)和《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JGJ/T250-2011)及其他政策規定執行。
1、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負責建築施工現場的全面工作。
2、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建築施工的技術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負責人(項目副經理):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施工組織管理工作。
4、施工員:主要負責施工組織策劃、施工技術管理、施工進度成本控制、質量安全環境管理、施工信息資料管理等。
5、質量員:主要負責質量計劃准備、材料質量控制、工序質量控制、質量問題處置、質量資料管理等。
以上內容參考: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徵求《關於建築施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配備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4.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人員配備標准
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
工程部、物資設備部、綜合辦公室、安質部、財務部 負責人
技術員若干、領工員若干
5. 建築工程的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配置的具體要求是什麼依據的標準是啥各地區一樣嗎
以我作為專家評委的工作經驗,項目經理部的人員配置,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要求,但人員配置絕不能太少太低。一般有10人以上就可以,主要負責人最好是具有高級工程師資格的,技術負責人也應該是高級工程師以上的,這樣在幾家投標單位的橫向對比時就不容易被扣分了。
6. 建築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標准
一個工程只有一個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根據需要設置,也可不要,技術負責人與施工員根據實際需要,規范中沒有明確說明,安全員規范中有說明,安全員的配置是以工程造價多少來確定的。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