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抓住機遇 海洋石油科技先行
趁著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東風,為加快海洋石油勘探步伐,首要的是學習發達國家海洋石油勘探的先進技術、經驗和做法。於是,中國海洋石油在經歷了漫長的艱苦創業之後,迎來了第二個春天,開始了走出國門、西方取經的通道。
一、走出國門,西方取經
1977年8月,美國能源部長施萊辛格約見中國駐美聯絡處副主任韓敘,告知美國正式邀請中國石油代表團考察美國的石油工業。考慮到中美關系有著不尋常的歷史,我方不宜派官方代表團,擬由石油化工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公司總經理名義,率團赴美考察。主要是對陸上和海上的石油勘探、開發、技術裝備、科學研究及今後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考察,吸取對我有益的經驗。最後,以石油化學工業部副部長孫敬文為團長,率17人於1978年元月5日到31日訪問美國。在美期間考察了9個油氣田、4個科研單位、3個煉油廠、2個工程設計承包公司、10家製造廠和4條鑽井船。此舉在美國石油界引起極大的轟動,很快有6家大公司主動找上門來邀請代表團參觀訪問。回國途中,順便對日本造船、施工機械製造和煉油廠考察12天。整個考察活動中,代表團本著「洋為中用」的方針,對美、日兩國油氣田勘探開發技術進行了比較廣泛的了解,著重研究從美國可以借鑒什麼,以有利於加快我國石油工業的發展。
1978年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國務院領導聽取了考察匯報,主要內容是:①美國石油工業歷史發展概況和目前先進技術、裝備和管理情況,分析了我們的差距;②發展我國石油工業,特別是海洋石油工業,必須利用外國的資金、先進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初步提出了我與美國石油公司進行合作的構想;③引進美國煉油、化工技術設備,以彌補我方的不足。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在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則下,以平等互利的貿易方式,可直接和美國一些石油公司在開展我國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方面建立商務關系。一個重大的決策出台了,它像一聲響徹雲霄的春雷,掀起了我國藍色國土對外開放的巨大波濤。
為探索對外開放途徑和加快前進步伐,我們採用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先後派出10個代表團共109人,分赴石油科技比較先進的美國、法國,利用外資開發本國資源經驗比較豐富的英國、巴西,盛產石油的科威特、伊朗以及日本等國參觀訪問;同時,也先後約請美國Pennzoil、Exxon、Unocal、Phillips、ARCO、Mobil、Caltex、CONOCO、Natomas、Allited,法國Total,英國BP、Shell,加拿大Petro-Canada,挪威Statoil,日本石油公團JNOC,以及有關海上石油咨詢和承包公司等9個國家23家石油公司或集團來華訪問。還專門邀請了一些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外籍專家、學者來華講學或咨詢。這些活動總共收集了125個國家、地區的120多種合同和法律方面的資料。與此同時,在國內我們還多次與有關部門的經濟、法律專家進行座談討論。對國際上海洋石油對外合作採用的風險合同、工程承包、技術服務、租讓制等幾種對外合作方式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
工程承包和技術服務兩種方式,是把石油勘探開發過程中的物探、鑽井、開發、建設等各項工程,發包給外國公司,由資源國自己拿錢買設備、買專利和雇專家,並且資源國自己要承擔風險。
租讓制又稱許可證協議或礦區和稅收使用費合同,它是把海域對外租出去由外國公司自己去干,主權國無權干預。所生產的石油由外商支配,而資源國僅用稅收或買油的辦法獲得自己的經濟利益。這是早期對待殖民地的不平等的做法。
當前國際上比較普遍採用的是風險合同形式,它能體現資源國的主權,又能體現合作雙方互利的原則。主要的內容如下。
a.由外商單獨投資進行油氣勘探,如勘探失敗,一切風險由外商承擔,資源國無須償還勘探費用;
b.由於外商的利益是與勘探效果密切相關的,這將促使其盡快在合同區內找到油氣田,這種作用對資源國想加快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是極為有利的;
c.找到油氣田後,外商為了減少投資並獲得比較好的經濟效益,一般總是盡量採用先進技術來開發和建設油氣田,這有利於資源國吸收這些先進技術;
d.由於外商的利潤分成是從總產值中扣除投資和生產作業費的剩餘產值中提取的,故將促使外商關心投資效果,從而盡量節約投資。
經過反復討論和比較,一致認為在我國當前資金十分匱乏、管理經驗不足、技術水平低下和不適應的情況下,採用風險合同對我們比較有利,也符合我國國情。最後,1979年1月24日經國務院批准,同意石油部《關於赴巴西、英國、美國訪問時有關海上石油合作問題談話口徑的請示報告》中提出的「採用帶風險性的分階段的聯合經營的方式」,具體做法如下。
第一階段:先在黃海、東海和南海劃定的海區內,簽訂地球物理勘探合同,由外商出資先作地球物理普查,然後作地震詳查,同時鑽探井,以便及早掌握地質資料,在下一階段談判中掌握主動權。
第二階段: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經綜合評價後,合理地劃分區塊,以便向外國石油公司招標。經過匯報、討論和評估後,擇優簽訂聯合勘探開發合同(此時,承擔過地球物理勘探的外商,在同等條件下給以優先權)。我方的投資百分比,可根據油田儲量大小,由0到70%。
中國海洋石油工業對外合作,對中國來說是破天荒的一次,在確定合作方式後,當務之急是要有相關知識、會講外語、了解國際慣例的各種專業人員。為培訓這批人員,石油工業部黨組決定,從各陸地油田抽調技術骨幹近100名,於1978年11月在河北涿縣物探局舉辦了我國第一個石油部勘探外事集訓班。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突擊學習有關對外合作的經濟、法律、合同和英語,並請發展對外合作有成績的挪威石油專家,來介紹國際海上油氣勘探對外合作情況和經驗。這支隊伍後來一分為二:近30餘人組成油氣資源評價委員會,並迅速移師湖北,學習和實踐當時先進的地震地層學方法,然後組成4個小組,分別對南黃海、北部灣、鶯歌海、珠江口盆地進行早期油氣資源評價,劃分對外招標的區塊,准備對外招標,同時又是開標後的評標隊伍;另一批人組成6個混合委員會,成為將來合作海區的中方對等辦事機構。這樣,採用在戰爭中學習戰爭的方法,在短期之內,形成了有一定工作能力、能完成預定任務的對外合作基本隊伍,保證了我國海上對外合作事業的正常、迅速發展。
二、簽訂八個物探協議,獲取海上基礎資料
資源國要對外招標,必須公布招標方案,而此方案的制定,又必須依靠海區的地震和鑽井資料來進行編制,否則,將損害資源國的經濟利益,產生出不公平的結果。
我國在前階段雖然在海區作過一些地震和鑽井工作,但都十分零星,不成系統,難於對海區的一切做出正確的評價。當務之急是想盡一切辦法,盡快獲得海區的資料。經過認真的考慮和反復比較分析,從1979年至1980年先後與美、英、法、意、日等國的16家石油公司,在我國南海、南黃海、渤海46×104km2的海域,簽訂了進行地球物理勘探的8個協議。協議規定如下。
a.一切物探費用由外國石油公司承擔,我方不支付一分錢;
b.12個月後,外商須將一套包括原始數據、經過處理的資料、解釋成果等全部資料,無償地交付給我們;
c.物探結束後,我方承擔進行公開招標的義務,即把物探區劃分為若干個區塊,拿出一部分(至少三分之二)或全部區塊(鶯歌海、南黃海)進行招標,外國公司進行競爭性投標;
d.物探費用的預算、決算要報中方,外商出售資料的收入,除回收成本外,全部交與中方,中方已有的物探、鑽井資料也可以賣給外商。
總之,地球物理勘探作為一個勘探階段,其費用由投標公司分擔,落標不還,中標也不轉入勘探成本,即在經濟上與下一階段油田開發無關。同時,嚴格規定只有參與第一階段物探工作的外國公司,才有資格參與第二階段即勘探開發階段的投標。
其後,各作業者公司於1979年5月25~11月16日陸續開工,到1980年7月16日,只用了一年零兩個月的時間就完成了全部物探資料採集工作。總共普查海域面積達到43× 104km2,完成地震測線11×104km和相應的重力、磁力測量工作。在此期間總共動用物探船15條(其中租用我國4條),這些船採用224、240道地震儀,覆蓋次數達到60、67次。為了處理、解釋工作,各石油公司全部或部分動用了千萬次計算機18台,世界各地的地質、地球物理技術人員700多人參與了採集、處理和解釋工作。
到1980年11月全部完成地震資料處理、解釋工作。來華匯報中間成果的有6個國家,19個代表團、組,13家公司,總共121人次;匯報最終成果的有11個國家,41個代表團、組,31家公司,總共345人次。例如,僅珠江口和南黃海兩個海區,就向我方提交了原始數據磁帶14批8464箱80526盤,處理成果86212km,最終地質成果報告和圖件123份。另外,英國BP石油公司在南黃海南部其物探區鑽地質參數井2口。9個物探區的總費用大約一億多美元,全部由外商支付。
在此期間,我方根據協議規定還先後派出石油地質、地球物理專業技術人員80多人,到美國、英國、法國等石油公司計算機處理中心參與工作並進行監督。他們通過近一年的時間,在西方先進的專業公司中,學到了有關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為下一步公開招標打下了基礎。
從外商提交的最終地質成果報告分析,珠江口、鶯歌海、南黃海南部的含油氣遠景比較好,都具有沉積岩厚度大、構造圈閉多、油氣形成條件好的優點。根據統計,共發現有利含油氣構造290個,其中珠江口盆地有169個、南黃海74個、鶯歌海47個;構造面積在100km2以上的大構造13個,50~100km2的37個,最大的一個構造為番禺16-1,面積達到407km2。
中方的4個早期資源評價小組,充分利用外國公司提供的先進地球物理資料,緊密地結合我國地質情況,進行綜合地質、地球物理解釋和油氣資源評價,合理地劃分區塊。並參考我國公司的成果報告和投標意見,綜合出談判方案和選擇初步意見。9個地球物理勘探協議是我們對外公開招標的資料技術基礎,使我們掌握了地下最新的、先進的資料,做到了心中有數。
三、簽訂四個已見油海區勘探開發合同,學習勘探開發經驗
為使海上油氣勘探開發早日見到效果,也為今後大規模勘探開發對外合作摸索實際經驗,在我國海域已見油氣的渤海、北部灣部分海區和油田,與日本、法國的石油公司,經過9~12輪雙邊談判,終於在1980年5月29日,分別在北京和東京與法國Elf-Aquitaine、Total、日本石油公團JNOC,分別簽訂了中法渤海中部、中法南海北部灣、中日渤海西南部、中日渤海埕北油田等四個勘探開發合同。這些合同是我國對外合作經雙方多次談判簽訂的第一批合同,因此,其基本條件都是採取「低風險合作開發、原油補償、中方固定留成」的模式。具體是:中法渤海中部石囚坨-渤東海區,面積9450km2;中法北部灣東北部海區,面積10000km2;中日渤海南部及西部海區,面積25500km2。這三個合同的勘探操作者為外方公司,勘探合同期4~5年,可延長兩年,中方勘探投資51%,用已做工作(合同區內已作地震和鑽井)折價,外方勘探投資49%,分年投入。
開發方面,埕北油田是我國海上第一個與外國石油公司合作開發的油田。1980年5月29日,中國海洋石油與日本國埕北油田開發侏式會社,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公司海洋分公司與埕北石油開發侏式會社在渤海西部海域埕北油田合作勘探開發石油的合同書》。該合同書規定,在油田商業性生產後的適當時期,中方將接替外方為油田操作者。此前油田僅有1口探井、3口評價井和六號試采平台,由於合作需要,1981年10月結束了試采,累計產油40×104t。爾後,中日雙方共同編制了埕北油田總體開發方案,按要求於1985年建成A、B兩座生產平台,1987年6月油田全面投產。
經過緊張的學習和實踐,於1987年6月底,中國海油接替日本在油田的操作管理權。實踐證明,海洋石油人通過緊張的學習,能夠管理好現代化的油田,並且管得很好,該油田開發方案與實施效果獲得了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埕北油田盡管投資大,但作為我國海上第一個現代化油田,其成功的實踐對於全面提升我國海上油田開發技術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上述四個雙邊合同的執行,中方都組成相應的對等工作機構與外方一起工作。在與國際石油公司共同工作過程中,學習外方的技術和管理經驗;中方的各種技術承包公司,也通過反承包工作來了解、掌握國際標准,學習和提高專業技術,完成承包工作。
實踐證明,利用外國資金和技術,採用帶風險性的、分階段的、聯合經營方式,是學習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加速我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步伐的有效途徑。
⑵ 中國石油大學海洋油氣裝備與安全技術研究中心的中心簡介
中國石油大學海洋油氣裝備與安全技術研究中心,同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海洋油氣裝備與安全技術研究中心(正式稱謂)
英文簡稱:COEST
Center for Offshore Equipment and Safety Technology at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位於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北一路739號和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西路66號
中心於2009年成立,隸屬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以海洋油氣特別是深水石油鑽采相關的裝備及安全工程領域的關鍵技術與理論難題為主要研究對象,融合海上油氣鑽采工藝與裝備、安全檢測技術、安全評估以及可靠性理論,為海洋油氣鑽采裝備及安全工程領域科研和技術發展服務。該中心的科研團隊多年來圍繞近海石油鑽采裝備與安全保障技術主題,已經開展大量的應用基礎理論研究,已取得近海石油結構物安全分析與評估理論及工程應用、冰區平台疲勞斷裂及可靠性評估理論與應用研究、在役海底管道安全可靠性評估研究、模糊概率斷裂力學及其應用研究、海洋結構安全檢測新技術應用基礎研究、深水鑽井隔水管設計及應用技術等多項創新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該中心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海洋石油鑽采設備研究室,長期從事近海石油鑽采裝備與安全保障技術研究方向的科學研究,已經開展大量的應用基礎理論研究。2000年以來共完成16項國家和部級縱向科研課題,在海洋石油鋼結構強度及可靠性評估、海洋油氣鑽采裝備技術以及油氣安全評價、檢測與應急技術等研究方向取得多項創新成果,在國內外學術會議與期刊上共發表200多篇學術論文,其中有60多篇論文被EI收錄,出版「冰區海上結構物的可靠性分析」等多部專著教材。
中心於2011年4月獲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優秀科技創新團隊,將在承擔重大項目、產出高水平科技成果、獲取國家級重大獎勵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力爭發展成為省部級以上優秀科技創新團隊。中心主任獲「科技突出貢獻個人」榮譽稱號。
⑶ 中國石油大學海洋油氣裝備與安全技術研究中心的介紹
中國石油大學海洋油氣裝備與安全技術研究中心,同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海洋油氣裝備與安全技術研究中心(正式稱謂)。中心於2009年成立,隸屬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以海洋油氣特別是深水石油鑽采相關的裝備及安全工程領域的關鍵技術與理論難題為主要研究對象,融合海上油氣鑽采工藝與裝備、安全檢測技術、安全評估以及可靠性理論,為海洋油氣鑽采裝備及安全工程領域科研和技術發展服務。該中心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海洋石油鑽采設備研究室。2000年以來共完成16項國家和部級縱向科研課題,在海洋石油鋼結構強度及可靠性評估、海洋油氣鑽采裝備技術以及油氣安全評價、檢測與應急技術等研究方向取得多項創新成果。中心於2011年4月獲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優秀科技創新團隊稱號。
⑷ 新疆天翔海洋石油鑽采服務有限公司庫爾勒分公司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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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大連海益海洋石油裝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注冊號:****所在地:遼寧省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李長庫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登記狀態:存續登記機關: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中山路584號A座1-3011
法定代表人:李長庫
成立時間:2008-07-02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10200000085300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白山路29號12層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