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
甲级由建设部批,乙级是建设厅,暂定级没听说过,可能我们这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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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认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认定后的15日内通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震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贰』 什么是招投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否则,就会形成政企不分,会对其他代理机构构成不公平待遇。
开招标代理机构需要以下手续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资质分三级: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2)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该资质业务范围为: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与上述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代理业务。 该资质分为乙级和甲级二个等级。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该资质的业务范围为:10大类79项进口机电设备的国际招标业务代理。 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预乙级,实行年度资格审核制并根据审核结果对资质实行滚动升降制。
4、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预备资格三个等级。
5、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该资质的业务范围为: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大科技项目和行业、地方科技项目招标代理。 该资质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二个等级。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该资质业务范围为:接受政府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 该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二个等级。
『叁』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申请程序及条件,
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
工作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注册造价师、造价员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符合资格认定办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理、初审
审查资料,资料完整,符合上报条件,签署初审意见;
不符合上报条件,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上报市建委复审合格后,报省建设厅审批
工作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上报工作。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二科
『肆』 请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一、申请材料内容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8、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9、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0、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招标代理费用收入,也是主要的收入,详情请看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伍』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二、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04年临安市共有 105 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有 38 个项目为外地企业中标。
(七)、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临安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在临安市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
三 、结论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陆』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涉及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义务有: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也有补充说明,具体如下: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认定。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六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柒』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怎样比选
项目编号是根据天上的序列号
招标内容,如果你是一个温柔的一面,你可以玩的字母和数字你自己的(通常是一个组合,信件被称为企业或项目数量代表的型号和序列号使用)
如果投标人,根据填写的招标公告所要求的数量。
『捌』 建筑工程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概念如何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首先具备一定的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包括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工作经验与业绩等。投标人享有的权利。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机构。中国是从80年代初开始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贷款进行的项目招标。
『玖』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是如何办理的
目前招标代理资质已经被取消,因此无需进行办理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发改委已于2017年底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紧跟发改委的通知,住建部在官网发布一则消息,宣布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正式宣告我国招标代理资质认定成为历史。
在招标代理资质未取消前,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办理可以参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同时我国各省市也会相应发布资质办理的方式和步骤,不同地区的要求不同。
『拾』 招标代理机构分类有哪些
招标代理机构分类如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认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具备相应招标资格才能进行招标代理的主要有:中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通信建设项目等。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可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可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
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可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商务部负责全国国际招标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可从事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业务。财政部负责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是指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对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5)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获得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可以承担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工信部负责从事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