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有那些
建设工程承包是有关公司的主要业务,众所周知的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招标投标确定工程承包方,但是除此以外,建设工程还有哪些承包方式?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什么规定呢?这些承包方式各自有什么不同的特点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为您分析。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二、建设工程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三、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四、建设工程“挂靠承包”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挂靠承包”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3、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后,自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担工程承包的责任与风险,并向被挂靠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不负责工程承包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但也有“挂靠承包”的被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当然其收取的“管理费”的比例或数额也相应较高。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较为多样,承包方和发包方可以依据工程建设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工程承包方式。了解和掌握不同工程承包的特点,有助与正确安排合同的权利义务问题,提前预测并且合理的规避相关风险。
2. 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
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 ,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Tempo- 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3、BOO (Build - Own - Operate) 即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 ,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4、BOOT( Build - Own Operate - Transfer) 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一一转让 ,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 项目建成后 ,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EPC是(另作,交钥匙工程,工程总承包,英文:Turn-key project)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
该模式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
EPC工程项目多集中在石油化工、制造业、交通运输和电力工业等领域。这些领域的工程项目具有以设计为主导、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
(2)工程建设模式扩展阅读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ing,PMC)模式是指由业主通过招标的方式聘请一家有实力的项目管理承包商(公司或公司联营体,以下简称PMC承包商),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集成化管理。这种模式下,PMC承包商与业主签合同。并与业主咨询顾问进行密切合作,对工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PMC承包商一般具有监理资质,如不具备监理资质,则需另行聘请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下施工承包商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施工、设备采购以及对分包商的管理。
按照PMC承包商承担的职责与风险的不同,PMC模式可分为风险型PMC模式和代理型PMC模式两类。
(1)风险型PMC模式
风险型PMC模式的优点:
①可充分发挥PMC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与争议;
②PMC承包商负责管理整个施工前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因此有利于减少设计变更;
③可方便地采用阶段发包,有利于缩短工期。
风险型PMC模式的缺点:
①业主与施工承包商没有合同关系,因而业主控制施工的难度较大;
②与传统模式相比,增加了一个管理层,增加了一笔管理费;
③PMC承包商与设计单位之间的目标差异可能影响相互间的协调。
(2)代理型PMC模式
代理型PMC模式下,业主与PMC承包商签订合同,由PMC承包商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合同,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PMC承包商与施工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只是管理协调关系。
代理型PMC模式的优点:
①由PMC承包商代替业主管理所委托的工作,往往从项目建设一开始就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这样可以充分发挥PMC承包商在项目管理和施工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形成统一的管理思路;
②当业主同时开展多个项目时,可以避免由本单位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因缺乏经验而导致的失误和损失;
③业主可以较为方便地提出必要的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更;
④业主可对投资、进度和质量实施有效的管理,从而有利于控制承包商的索赔;
⑤有利于激励PMC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为业主管好项目。
代理型PMC模式的缺点:
PMC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如选择不当,可能招致严重的失误。
3. 建设工程的施工有哪些模式,以及这些模式的优点和缺点
指工程对象的所有施工过程同时投入作业的一种施工组织方式。
也指几个相同的工作队,在同一时间、不同的空间上进行施工的组织方式。(《建筑工程与项目管理》)
工期计算:t=maxti
特点:工期短,资源强度大,存在交叉作业,有逻辑关系的施工过程之间不能组织平行施工。
4. 工程项目管理有几种模式
一、工程建设分阶段招标管理模式
该模式主要由业主、咨询和设计单位、承包商(施工企业)三方参与。业主分别与设计单位和承包商签订合同,确定彼此的经济与法律关系。与此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加以控制。这种模式中,业主主要负责建设工程的行政领导、关系协调和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其他工作均由相应的专业单位负责进行,实现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分工。
二、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模式
工程建设总承包模式是指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总承包企业代替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总承包企业可以将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参与工程管理的工作很少,只要大致说明投资意图和要求,其余工作均由总承包企业进行实施,因此,业主工作量大大减小,对合同的管理比较有利。
三、设计/招标/建造模式
这种模式是严格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进行,在一个阶段结束后,相应另一阶段才能开始。由于其限制了项目进行平行作业,对工程建设周期有较大影响。但由于其操作简单、通用性强,项目施工管理时变更较少而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国际项目工程中,因此,不管从理论上还是实际应用中。 3改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四、建立物资中心信息库,完善内部物资供应市场
建筑企业应首先针对自身企业常用的主材、机械设备进行统计,调查材料的数量、规格、市场价格、使用频次等数据,按重要性排序,确定企业内部应该集中采购的材料名录及常用机械设备一览表,建立物料中心信息库。在不同模式下按照项目需要采用大宗材料的集中采购与项目经理部零星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在机械设备的使用上,将外部市场的价格调节和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建立内部租赁市场,通过市场运行的调节机制,促进内部市场发育,达到满足施工项目的材料和机械需求的目的。
五、盘活固定资产,向资本运营型管理转型
从长期的发展来看,国内建设规模在城乡建设一体化的充分发展之后必然会有一个回落,建筑施工企业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面临施工任务不足的境况,因此企业要开始注重企业的资本运营,力争早日由生产经营型管理向资本运营型管理转变。作为施工企业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尽量让固定资产运转起来,这包括闲置的设备、房产、地产等。对于闲置设备可以通过内部租赁市场的功能来实现。二是灵活用好流动资金,自己主动创造市场,选择比较好的政府项目进行投资,既充分发挥了施工企业的建设优势,又可以取得比较高的资金回报率。
六、转变传统经营理念,选择最合适的经营战略
现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绝大多数具备多种产品生产的资质和能力,本身就具有多元化的特征,究竟采取哪种经营方式,只有最能促进企业发展的方式才是最合适的。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经营方式的时候必须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深入了解专业化经营及多元化经营的特点;二是深刻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三是精确考量自身的综合实力;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企业正确地选择其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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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分类有哪些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Project
Planning)和项目控制(Project
Con设ol),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天宇科技1]
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⑵按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许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
⑶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类型: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投资方、开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材料和设备供应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简称EPC承包)等,它们的项目管理都属于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定义、项目决策风险分析、编制项目建议书等等均是其管理工作的内容!
注意:证券公司、银行等的项目管理不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6. 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哪几种
一、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
1、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2、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
3、设计—建造方式:
就是在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只选定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
4、交钥匙方式:
是一种特殊的设计─建造方式,即由承包商为业主提供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融资、土地购买、设计、施工直到竣工移交给业主的全套服务。
5、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 :
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方式。BOT方式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6、项目承包模式:
简称PMC模式。即业主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①个别部门思想观念落后,国际通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得不到普遍认同。
部分项目的建设由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驱使等原因,仍然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项目由指挥部、筹建处或建设单位自己来组织实施,直接掌握资金使用、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管理的权利,对较为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不予执行。
②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具有极大的制约性。
《建筑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的任务是“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行监督。”
但在实际操作中,已逐渐发展成“施工监理”,其职能只局限于施工过程监督,缺乏全方位咨询服务和相关管理的职能,这与最初对监理工作的定位和预期目标相差甚远。
(6)工程建设模式扩展阅读:
我国目前的工程设计操作实践存在较大的缺陷,比如:
(1)施工图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没有纳入施工单位招标范围内,施工单位仅按图施工,不利于设计与施工的衔接,也不利于发挥先进施工技术的作用。
从国际惯例看,设计单位所做的工程设计,只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深度,不出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单位投标的过程中,把施工图设计摆在龙头地位,以先进施工技术方案来体现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加快进度。
(2)设计依据主要执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而国家规范远远跟不上工程建设实践的发展需求,导致设计落后于实践;同时,设计方在设计过程中对业主方使用需求的考虑也不够,导致使用功能的下降和后期工程设计变更的增加。
(3)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分家,这就导致了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工作的衔接方面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使工程造价普遍较高。
7. 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种模式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EPC总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总承包,并负责试运行服务(由业主进行试运行)。EPC总承包又可分为两种类型:EPC(max s/c)和EPC(self-perform construction)。
EPC(max s/c)是EPC总承包商最大限度的选择分承包商来协助完成工程项目,通常采用分包的形式将施工分包给分承包商。
EPC(self-perform construction)是EPC总承包商除选择分承包商完成少量工作外,自己要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其合同结构形式是:
2、交钥匙总承包(LSTK—Lump Sum Turn Key)
交钥匙总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服务全过程,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
交钥匙总承包也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总承包商选择分承包商分包施工等工作,其二是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全部工作,除少数必须分包的内容外,一般不进行分包。交钥匙总承包的合同关结构与EPC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结构是相同的。
3、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EPCm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management)
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管理。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但接受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商的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商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全面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的合同结构是:
4、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承包(EPCs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superintendence)
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监督施工承包商按照设计要求的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施工,并满足进度要求,同时负责物资的管理和试车服务。
施工监理费不含在承包价中,按实际工时计取。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并进行施工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承包的合同结构是:
5、设计、采购承包和施工咨询(EPCa—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advisory)
设计、采购承包和施工咨询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在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施工咨询费不含在承包价中,按实际工时计取。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并进行施工管理。
(7)工程建设模式扩展阅读
项目管理作为一门学科30多年来在不断发展,传统项目管理是该学科的第一代,其第二代是Program Management(尚没有统一的中文术语,指的是由多个相互关联的项目组成的项目群的管理,不仅限于项目的实施阶段)。
第三代是Portfolio Management(尚没有统一的中文术语,指的是多个项目组成的项目群的管理,这多个项目不一定有内在联系,可称为组合管理),第四代是Change Management (指的是变更管理)。这些管理技术和方法都已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得到了应用。
8. 求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
以前,我国石化工程建设大多采用业主自营管理这一传统项目管理模式。该模式有两种组织架构,一种是在项目建设指挥部或基建管理部门领导下,按照工程职能划分建立的职能式组织架构;另一种是在项目建设指挥部或基建管理部门领导下,按照工程项目的项目划分建立项目式组织架构。这两种组织架构在业主有自己的专业设计和施工队伍的情况下,实现行政协调,纵向管理比较顺畅。
但该模式存在四个方面的不足:1. 业主直接委托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开展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工程监理,业主组织机构直接行使对项目的管理,业主既是投资主体,又是项目的管理主体,承担了项目的所有风险;2. 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各个部分之间的界面管理工作量大而复杂,业主组织机构需要较庞大的管理机构和较多的管理人员;3. 因项目管理工作量大,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特别是项目管理领导者素质要求高,而业主内部往往很难做到这一点,导致项目管理出现混乱局面;4. 工程项目建成后,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转岗分流”的后顾之忧,造成工程管理队伍不稳定,难以培养和形成高素质的专业工程管理队伍。同时为了能参与到国外的石化项目中去,国内企业也有采用国外通用的PMC加EPC管理模式、IPMT加EPC加监理,管理模式等形式的。如惠生工程可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M加PC设计管理采购施工总承包、EP设计采购总承包、PC采购施工总承包、PMC项目管理承包等多种项目管理模式承接大型化工工程装置的建设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9. 中国国内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哪些
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有:
1、EPC模式----固定总价合同
EPC合同条件的基本出发点是业主参与工程管理工作很少,因承包商已承担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业主重点进行竣工验收。但是,如果委派业主代表则不同,在有的实际工程中,业主委派某个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其代表,从而对建设工程的实施从设计、采购到施工进行全面的严格管理。
2、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在DBB模式中,参与项目的主要三方是业主、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
3、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4、代理型CM模式
CM单位是业主的咨询单位,业主与CM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业主分别与多个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所有的工程施工合同和供应合同。CM单位对设计单位没有指令权,只能向设计单位提出一些合理建议,因而CM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是协调关系。这也是CM模式与全过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区别。CM单位与若干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是协调管理关系。
5、非代理型CM模式
该模式又称为风险型CM模式,属管理承包模式组织结构。业主一般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对某些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内容和工程专用材料、设备,业主与少数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业主与CM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既包括CM服务内容,也包括工程施工承包内容;而CM单位则与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并协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