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
(1)因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2)所以水利水电工程师职称可以报考监理工程师。
(3)附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a)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
(b)工程类中级职称满三年。
㈡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2科”报名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证书颁发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分析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全国获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共8万余人,扣除减员每年净增长不到2%。
而在建工程保持在10余万个左右,更不要说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设计院、大专院校、建设单位、政府部门工作,故现场实际约每3个工程才有1个注册监理工程师,即使全部当上总监也严重不足,不用说专业监理工程师了。
况且一般监理企业中35-60岁的人员比例过低,有的不到3%,而这一部分人从年龄结构上看,尚属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经验丰富、知识面较广、技术成熟的群体。
不少监理企业中60-70岁年龄段的人员比例不小,一般都是退休后发挥余热。这部分人员在现场主要是体力不适应,旁站不用说了,巡视也很难到位,精力够不上监理的要求,另外这些人知识老化,思想僵化,也不肯学习,必然会被淘汰出局。
再就是一大批才出校门的大专院校毕业生,以大专生为主(名牌大学、本科生以上的则很少问津监理企业),他们要培养成监理企业的中坚力量,尚需时日。
所以监理人才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仍是供不应求的,但在我国由于监理实际在监理过程中并不独立,监理人员的地位不高,大多数聘用单位往往有意无意的绕过监理企业或事事插手监理工作,直接削弱了监理的职能。
使得被监理的项目质量不能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越来越多的不合格项目应运而生,造成了监理行业和监理服务有名无实,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需从法律法规的建立上强化。
㈢ 关于报考监理工程师考试条件
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指南.
监理工程师相关政策: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从业方向: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注册以后,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摘自:《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配发,用后收回。qh.yd119.cn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注意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4、该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最新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
监理工程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50元-100元之间。
㈣ 请问报考监理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有变化吗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监理工程师最新改革,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取消中级职称?来看看。
一、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变化
征求意见稿中的报考条件:
学历或学位
专业
工作年限
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大类专业
满5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土木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满4年jx.yd119.cn
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
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满3年
博士学位
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满1年
1.具有工学、管理学门类其他学科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在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原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与原报名条件相比,取消了原来大专学历必须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中级职称,大专学历工作满3年变为5年。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㈤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成为助理师后,从事专业技术或工作四年后,考“工程师”,就是通常所说级职称。考“工程师”就得考试了,不像“助理工程师”那么容易通过,得有点真实力了。考试内容:英语、计算机、专业。然后继续从事工程,3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后取得“监理工程师证”。
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科考试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免试科目条件: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5)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考试设4个科目,考试分2天进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tj.yd119.cn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