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改委立项的审批权限
发改委主要是做项目立项的备案、核准和审批,建委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县级市、地级市、省级、国家发改委分别按规定都有审批权,权限的区分,各行业甚至各地区都有具体规定。
2. 如果不属于招投标法所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发改委立项批复后,是否必须通过公共资源平台实施
不属于招标的项目
一般是公司内部进行制度规定
如:参加谈判人员最低人数、金额超过多少需走内部招标流程等等
3. 项目建设前期,为什么需要发改委备案或立项
是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
1、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2、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须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3、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4、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3)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规定扩展阅读:
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
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4. 需要发改委立项的标准是什么
需要,因为发改委的批文相当于你这个项目的准生证,是你这个项目合法存在的依据,你要是办理别的营业执照什么的,都要用发改委立项文的。
5. 发改委立项职权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按照职权划分,一般来讲基本建设项目由发该系统审批,技改项目由经委(经贸委)系统审批。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备案制。请学习该决定。此外,每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决定制定本地方有关管理办法,可祥询。
三、立项只是应该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的前期工作的一个基础环节,其后有可研、初设等多个环节。就作用来看,立项主要是解决项目可行性的问题,其后的可研、初设、施工图等环节是对项目的进一步深化。
四、项目审批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前置条件,例如必须具备环评、用地预审、选址、节能等手续,方可进行审批。由于上述过程复杂,所以在某些地区为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往往会忽略某些程序,先行审批,这样往往造成项目决策不科学、不合规等现象。造成以上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沟通不畅;责权不配套;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层次性不强;部分制度尚未完善等。
五、要理顺项目审批程序,建议着重从发改、环保、国土、规建四条线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六、以上仅个人观点。
6. 哪些项目需要发改委立项
一般接手的政府项目都要有立项批,发改委对项目的立项主要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办理。
1、财政预算投资类、财政注入资本金类、银行政策性贷款类、外国政府贷款类项目采用审批制,属于内部审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节能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
2、企业自主投资的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资项目,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等采用核准制。
需要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土地手续、规划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环评、节能等手续可在办理立项的同时并行办理,不再是立项前置手续。
(6)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规定扩展阅读:
申报材料:内资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
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②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
③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投资项目需提供土地公开拍卖确认书
④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7. 办理发改委立项需要递交哪些资料和手续
一、办理发改委立项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
1、规划部门出具的蓝线图;
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预审意见;
3、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
4、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备案的请示: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3)项目建设单位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5)项目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6)项目建设年限
6、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证明;
7、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8、县人民政府规划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
9、政府投资的项目还需要提供初步设计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资金使用的文件;
10、关于项目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证明;
11、工业备案需要提供可研报告;
12、建筑建设登记备案需要提供初步设计。
二、以上材料齐全、规范,由项目办负责接收并递交行政办处理;如材料不齐全,将由项目办一次性告知 所需材料内容。
三、办公室将项目材料递交委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批转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后批转至项目办统一办理。
(7)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规定扩展阅读: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发改委项目立项批复所需材料和流程-新疆和静县人民政府
网络-立项审批
8. 发改委对中央投资项目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
立项审批分为“审批,核准,备案”三类,审批针对政府资金投资的项目,核准是针对2004年“关于立项改革“中给出的核准目录,大多是大型船坞等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其他类备案就可。可以上国家发改委网站,关于“立项审批”类,点击进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