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企业自查报告怎么写
围绕您的问题“4”做文章,基本就差不多了。
B.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要不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所在年份进行确认。如果实在2017年之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该专项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后,需要经过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盖章;然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执业印章;最后还需要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也就是之前说的“三总”签字。然而,2018年之后,相关规范修改,不再需要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了,也就是“两总”签字,如果2018年之后涉及到的“三总”签字,那是因为有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情况,如果专项工程由分包单位实施,需要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包单位盖章,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总包单位盖章;监理单位总监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所以,上面的问题要注意年份。国内建设领域目前很混乱,每年都有一些规定在变化,而且建设领域的问题层出不穷,建设管理部门的人为了摆脱责任,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既想获得既得利益,又不想承担责任,所以相关规定,改来改去,没有一个明确的、固定的规定。
C. 建设单位要不要做自查自纠报告
主要针对这些方便进行报告: 1、施工业绩情况 2、串通招标、行贿、无施工许可证开工、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 3、安全生产情况 4、涂改、伪造资质证书行为 5、人员情况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